第1章 斯蒂芬·金序

我从小在新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小农村里长大,那里的大部分路都是土路,奶牛比人多,从一年级到八年级的校舍就是孤零零的一间靠生柴火炉取暖的房间。坏孩子不会被关禁闭;放学以后他们得留下来,要么劈柴火,要么给茅坑撒石灰。

当然了,镇里也没有图书馆,不过,在距我的兄弟大卫和我从小到大的家约半英里的地方有一座废弃的牧师公馆,里面有一个房间,地上发霉的书本堆得高高的,有些书胀得像电话簿一样厚。其中相当比例的书是给男孩看的童书,我们的英国远亲把这类书叫做“异想天开”。大卫和我都是贪婪的读者,这个爱好是从我们母亲那里得来的,于是我们扑向这批宝藏,如同饥饿的人扑向烤鸡大餐。

有十几本书讲的是一个聪明的男孩——发明家汤姆·斯威夫特(我们那时常常打趣说,我们迟早会碰到一本书,书名叫《汤姆·斯威夫特和他的电动祖母》);还有数量几乎与之相当的书讲的是一个叫戴夫·道森的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一位二战英雄(他的喷火式战斗机总是“打着螺旋桨奋勇爬升”)。我们与堂·温斯洛一起同邪恶的蝎子战斗,与“哈代小子”们一起探案,与“罗弗小子”们一起游荡。

最终——大约是在约翰·肯尼迪当选总统的前后——我们渐渐感觉到书里似乎缺了点儿什么。这些故事当然都够刺激,可当中有些地方就是……怪怪的。这可能部分是因为大多数故事的背景都设置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比大卫和我出生的年代早了几十年,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这些书里的有些东西就是不对劲儿。里面的孩子不对劲儿。

那时村里还没有图书馆,不过到了六十年代早期,图书馆终于来到了我们身边。每月一次,一辆笨重的绿色大货车会在我们那座小小的学校门前停下,车体一侧上写着金色的大字:缅因州流动图书馆。司机兼图书管理员是一个大块头的女士,她对孩子的喜爱几乎赶得上她对书本的热爱,而且她也总是乐意给我们提供建议。一天,我在标着“年轻读者”的分区前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接一本的书,然后又把它们放回原处。这时她问我在找哪类书。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问了一个问题——这也许是意外,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天意;正是这个问题开启了我此后的人生。“你有没有什么故事讲的是真实的小孩子是怎样的?”她想了想,然后走到移动书店里标着“成人小说”的分区前,抽出一本薄薄的精装本。“试试这本,斯蒂维,”她说。“如果有人问起,就对他们说,你是自己找到的。不然的话,我可能会有麻烦。”

这本书,当然了,也许正是你此刻打算重读的那一本,抑或是(哦,你多幸运)一本你正打算初次体验的书。

想象一下我的惊讶吧(“震惊”也许更确切):这时,距我光顾卫理公会街角学校门前的那座移动图书馆——那辆停在尘土飞扬的门前庭院里的大货车——已经过去半个世纪了,我从网上下载到了《蝇王》的音频版;我听着威廉·戈尔丁在开始完美的朗读前,以一篇随意而又引人入胜的引言清晰阐释了曾经一度困扰着我的问题,而且正中靶心。“一天我坐在壁炉的一侧,我的妻子坐在另一侧,我突然对她说:‘要是写一个故事,讲一群男孩在一个小岛上,展示他们实际可能的行为——他们是男孩儿,而非童书里通常把他们描绘成的小圣人——这想法是不是挺不错?’她说,‘这想法太棒了!你写吧!’于是我就开始动笔了。”

我此前也读过成人小说,或者勉强算是成人小说的东西(卫理宗牧师公馆的那个到处是受潮书本的房间里不但有汤姆·斯威夫特,而且同样堆满了大侦探波罗),但没有一本书写的是儿童,面向的却是成人读者。因此,对于我在《蝇王》的纸页间发现的东西,我丝毫没有准备:这本书完美地理解了我和我的朋友在十二三岁的时候是何种货色,完全没有表现出那类司空见惯的恭维与隐晦。我们能表现出善心吗?是的。我们能显露出仁慈吗?答案还是肯定的。那么,我们能不能在某个瞬间突然变成小恶魔?我们的确能,而且也这样做过。一天至少两次,暑假时还会频繁得多——当我们可以为所欲为之时。

戈尔丁用他对男孩的那种毫不感情用事的理解推动了一个悬念骤起的冒险故事。对于那时本身就是个十二岁男孩的我而言,在没有父母监督的情况下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热带岛屿上游荡——这个想法似乎让我感到解放,甚至如天堂般美好。等到那个脸上有胎记的男孩(第一个提出岛上可能有野兽的小东西)消失的时候,我的解放感已经同不安感夹杂在了一起。再往后,我读到了那个生了重病,或许出现了幻觉的西蒙与那只砍下的牛头——它被穿在一根杆子上,四周苍蝇萦绕——面对面,这时我恐惧了。“老母猪半开半闭的、昏暗的眼睛带着对成年人生活的无限讥讽,”戈尔丁写道。“这双眼睛是在向西蒙证实,一切事情都糟透了。”这句话当时就在我心中回响,如今在过去了这么多年之后,它的回响依旧。我的一部由数篇相互关联的中篇小说组成的作品——《亚特兰蒂斯之心》——就用它作为书中的一句卷首引语。

我的这篇文字距离“学术性序言”有十万八千里远,因为《蝇王》带给我的初次阅读体验与“学术”或“分析”毫无关系。这本书——在我的记忆中——是头一本长出双手的书——一双有力的手,从书页间伸出,一把抓住我的喉咙。它对我说:“这不只是娱乐;这是生或死。”

《蝇王》一点儿也不像牧师公馆里的男孩类童书;事实上,它让那些书过时了。在公馆的藏书中,哈代小子们也许会被绑起来,但你知道他们会获得自由。一架德国梅塞施密特也许咬住了戴夫·道森的机尾,但你知道他会脱险(不用说,让他的喷火式战斗机猛打螺旋桨)。当我读到《蝇王》的最后七十页时,我不但认识到了其中的有些男孩可能会死,而且我明白:有些一定会死。这是不可避免的。我只是希望那不会是拉尔夫,对于他我怀抱着一种极其热烈的认同,以至于我在翻页的时候手上直冒冷汗。我不需要哪个老师来告诉我:拉尔夫代表文明的价值,而杰克对野蛮和献祭的拥抱象征着这些价值会多么轻而易举地被扫到一边;这一点甚至对一个孩子而言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对一个孩子而言,一个曾经漫不经心地目睹(并且参与)了许多校园欺凌行为的孩子。当我看到成人世界终于在最后一分钟施手介入时,我的轻松感真是无以复加——尽管那个海军军官对这群衣衫褴褛的幸存者近乎不假思索的草草评断让我愤怒(“我本以为一群英国男孩……是有能力做出更好表现的……”)。

我的怒气一直没有消退,直到我记起——那是几周以后的事了,但我依然天天思考着这本书——这群男孩之所以一开始会上岛,正是因为一帮白痴成年人发动了一场核战争。几年后(这时我十四五岁,正在第四次或是第五次阅读这本小说),我看到了一个由戈尔丁作后记的版本。在后记中,他写道(大意):成年人拯救了孩子……可谁来拯救成年人呢?

于我而言,《蝇王》永远代表了小说的目的,以及是什么让小说不可或缺。我们在读一个故事的时候,应该抱有获得娱乐的期望吗?当然。想象的表演如果不能带来娱乐,那就是糟糕的表演。可这还不是全部。一部成功的小说应当抹去作者和读者间的分界线,让他们能够携手。这时,小说就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主菜,而非甜点。一部成功的小说应当打乱读者的生活,让他/她误了约会、茶饭不思、忘记遛狗。而在一流的小说中,作者的想象成为了读者的现实。它会闪耀,炽热且猛烈。我在我的大半个作家生涯中一直推崇这些观点,为此也并非没有受过批评。如果小说仅仅与感情和想象有关——其中一条最有力的批评是这样说的——那么文学分析就将被抛开,对书本的讨论也将无足轻重。

我承认,“这书让我着迷”这句话在围绕一部长篇小说(或者是短篇小说,或者是一首诗)的课堂讨论中可以说是没啥价值的,但我还是要说,它依然是小说的那颗跳动的心脏。“这书让我着迷”是每一个读者都希望在他掩卷之时能够说出的话,不是吗?这不也正是大多数作家希望能够提供给读者的那种经历吗?

对一部小说做出发自内心的情感回应也并不与文学分析相斥。我用了一个下午读完了《蝇王》的后半部分,我的双眼大睁,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没有思考,只是在狼吞虎咽。但从那以后,我一直在思考这本书,思考了五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我作为作家和读者的首要原则——这主要就是在《蝇王》的影响下形成的——就是先感觉,再思考。你想分析的话尽可以去分析,但先挖掘经历。

戈尔丁的那句话不断地在我脑海中回响:“要是写一个故事,讲一群男孩……展示他们实际可能的行为——这想法是不是挺不错?”

这想法是不错。一个非常不错的想法产生了一部非常不错的小说,这本书直到今天依然同戈尔丁在一九五四年出版它时一样令人激动、蕴含深意且发人深省。

(宋佥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