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2)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3)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