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3版)
- 刘海桑编著
- 1261字
- 2021-10-27 16:02:03
130.如何细化采购文本?
答:首先是细化货物的规格标准(见本书问答第750条);其次是细化评审标准。细化评标标准既便于评委评审,也能有效地控制评委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有助于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1)明确被废标的条件。
(2)业绩评审的要求应尽可能明确。
1)业绩的确认,是只要有合同即可,还是必须附上验收单或/和发票。鉴于当前招标投标中时有造假行为,故应在招标文件中从严规定业绩确认的标准。
2)业绩的时效性应予以明确,例如“近3年的业绩”的起止时间并不明确,最好规定从哪一天开始至今的业绩,且规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金额的评分标准应很明确。以往业绩金额的评分标准有欠缺的常见类型有边界重叠,遗漏与表述不够完整。
案例1-25
某次政府采购,规定“……单项业绩100万~300万元的,每项给2分;单项业绩300万~500万元的,每项给4分……”此评分标准就属于边界重叠,不同的评委可能有不同的打分结果。
案例1-26
某次政府采购,规定“……单项业绩50万~290万元的,每项给4分;单项业绩300万元以上的,每项给7分……”此评分标准就属于遗漏。评委经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开始评审。
案例1-27
某次政府采购,规定“单项业绩超过80万元,每项给4分;单项业绩超过160万元,每项给6分,总分为30分”,此评分标准就属于表述不够完整,若投标人的业绩刚好是80万元,应如何评分?
(3)信誉、获奖评审的要求应尽可能明确,例如什么级别或什么机构的“重合同、守信誉”的称号可以作为信誉,ISO的认证与验收结论是否作为信誉。
案例1-28
某次政府采购,规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分别给15分、10分、5分,满分为30分”。此评分标准也不够完整,例如同一项目的奖励能否重复计分?此外,有人提出同级奖励不能重复计分。若同级奖励不能重复计分,则获得2项省级奖励的投标人甲只能得10分,获得1项省级奖励和1项市级奖励的投标人乙却能获得15分,这有违公平原则。经讨论,对同一项目的奖励,记分时就高不就低。
(4)财务状况评审的要求应尽可能明确,例如可以规定资不抵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此外,应明确重点审查的经济指标,例如短期偿债能力的流动比率指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对有别于通常情形的采购进行明确提示,例如在案例1-5中,提示供应商需要自行解决二次运输。
(6)可以提出相应的采购要求,以避免以往出现的问题。
案例1-29
城市道路绿地的养护须借助水车,某招标人据以往经验对水车这一设备的要求进行细化:投标人自有水车并提供该车辆的照片和发票、行驶证的,在水车这一栏给5分;已租赁水车的并提供了租赁合同、车辆照片的,给3分;未租赁水车但能承诺一旦中标可在3日内提供租赁合同的,给1分;未承诺的则作为废标。该细化措施不仅有利于保证日后的服务质量,也便于管理,还能有效地防止投标方造假。
案例1-30
某地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出岛进行招标,招标文件虽已要求投标人提供接受地的村镇证明,但仍屡次出现建筑垃圾被倒入水体的事情,这就是招标文件与管理不够细化、到位所致。若在接受地进行实地测算并和运输前的测算值进行比较,就能有效地防止投标方中途倾倒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