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 简爱(世界十大文学名著)
- 夏洛蒂·勃朗特
- 8159字
- 2022-07-04 14:46:20
一开始,我就顺顺当当地进了桑菲尔德府,这似乎预示着我的前途会一帆风顺。在进一步熟悉了这儿和这儿的人以后,这种期望看来并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果然像她的外表那样,是位性情平和、心地善良的女人,受过一定的教育,有着常人的聪慧。我的学生是个活泼的孩子,一向娇生惯养,所以有时不免任性。可是,由于她完全交我照管,没有人来乱加干预,阻碍我对她的教育计划,因而她很快就忘掉了她那些小小的胡闹,变得听话和好学了。她既没有杰出的天赋,也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感情和爱好方面,和一般儿童相比,没有丝毫特别过人的地方,但也没有不及他们的任何缺陷和恶习。她已有了一定的进步,对我怀有一种虽说也许不算太深,但也堪称热烈的爱。而且她那单纯、快活的饶舌和一心想讨人欢喜的努力,反过来也多少激起了我的依恋之情,足以使我们两人相处得非常融洽。
顺便说一下[1],我的这番话准会被有些人认为过于冷漠,他们坚守儿童必有天使般天性的神圣信条,认为负责教育儿童的人应该对他们怀有偶像崇拜般的献身精神。可是,我写这些并不是为了迎合做父母的自私心理,不是为了附和那些言不由衷之词,也不是为了支持那些骗人的空话,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我由衷地关心阿黛尔的幸福和进步,对她那小小的自我暗自感到喜爱,正像我感激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好心,为她对我的默默尊重,以及她的心地善良和性格温和,而乐于和她相处一样。
谁要责怪我,他可以责怪,可我还是要说。有时候,我独自一人在庭园里散步;有时候,我走到大门口,朝门外的大路望去;或者趁阿黛尔和保姆玩耍,费尔法克斯太太在贮藏室里做果冻时,我爬上三道楼梯,推开阁楼的活门,来到铅皮屋顶上,极目眺望僻静的田野和山冈,眺望着朦胧的天际。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渴望我的目力能够超越那个极限,看到繁华的世界,看到我曾听说却从未见过的充满生机的城镇和地区。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企盼自己能有比现在更多的人生阅历,能跟比这儿更多的和我同样的人交往,能结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我珍视费尔法克斯太太身上的优点,也珍视阿黛尔身上的优点,但我相信世界上还有另外的更加鲜明突出的优点,我希望能亲眼见到我相信存在的东西。
谁责怪我呢?毫无疑问,一定会有很多人。他们会说我不知足。我没有办法。我生性就不安分,有时候这使我非常苦恼。这时,我唯一的安慰是独自一人在三楼的走廊里来回踱步,安然地待在这儿的幽静和孤寂之中,任凭自己心灵的眼睛注视着面前升起的清晰的幻象——不用说,幻象是既多又灿烂夺目的;可以听任自己的心因欢乐的活动而起伏,因骚动纷扰而激昂不已,因充满活力而舒展开怀。而最最美好的是,可以听任我的心灵的耳朵倾听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故事——这是个由我的想象不断创造和叙述出来的故事,我渴望经历但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使这个故事变得非常生动有趣。
说什么人应该满足于平静的生活,说这话是白费力气。他们必须有行动,即使找不到行动的机会,他们也会创造它。千百万人注定要处在比我更加死气沉沉的困境中,而千百万人在默默地反抗自己的命运。谁也不知道,在这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中,除了政治反叛以外,还酝酿着多少其他的反叛。通常认为女人是非常安静的,可是女人也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感情。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也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也要有她们的用武之地。她们对过于严厉的束缚,对过于绝对的停滞,也会和男人完全一样,感到十分痛苦。至于她们那些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说什么她们应该只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钱包,那他们的胸襟未免太狭窄了。要是她们想要超出习俗许可的女性范围,去做更多的事情,去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因而就谴责她们,嘲笑她们,那他们也未免太没有头脑了。
就在我这样独自一个人待着时,不止一次听到过格雷斯·普尔的笑声。同样的大笑,同样低沉而缓慢的“哈!哈!”声。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种笑声时,它曾使我毛骨悚然。此外,我还不时听到她那怪声怪气的嘟囔声,那比她的笑声还要怪。有些日子,她非常安静,但是还有一些日子,我简直没法形容她发出的声音。有时候,我看到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手里端着个脸盆,或者盘子或托盘,到楼下厨房里去,随即很快就又回来,往往(啊,富于想象的读者,请恕我实话实说!)带回来一壶黑啤酒。她那让人感到好奇的古怪声音,通常会被她的外貌所抵消。她面目严峻,神态沉着,丝毫没有能引起别人兴趣的地方。我曾几次试图跟她攀谈,可她似乎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往往只回答一两个字,就把我的这种努力给打断了。
这家人家的其他几个成员,也即约翰夫妇、女仆莉亚和法国保姆索菲,都是些正派人,但毫无突出之处。我通常和索菲用法语交谈,有时问她一些有关她祖国的问题,可她不是个善于描绘或叙述的人,回答往往既乏味又含糊,就像是存心要阻止而不是鼓励别人问下去似的。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都依次过去了。一月的一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因阿黛尔着了凉来替她请假,阿黛尔自己也在一旁热切地附和,这使我回忆起在我小的时候,这种偶尔的假日对我是多么珍贵,于是我同意了。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给予通融是做得对的。这天虽然很冷,天气却很好,也没有风。整个漫长的上午,我都端坐在图书室里,坐得累极了。正好费尔法克斯太太写了封信要寄出,于是我戴上帽子,披上斗篷,自告奋勇送信去干草村。两英里的路程,将是冬日午后一次愉快的散步。看着阿黛尔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客厅壁炉旁的小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好了,我把她最好的蜡娃娃给了她玩(平时我是用锡纸把它包着放在抽屉里的),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以便换换口味。在她说了“早点儿回来,我的好朋友,我亲爱的简妮特小姐”[2]后,我吻了吻她作为回答,随后便出发了。
路面坚硬,空气凝滞,我的旅途是寂寞的。开始我走得很快,直到身上暖和起来,我才放慢脚步,享受和品味此时此景所赋予我的欢乐。三点了,我从钟楼下面经过时,教堂的钟声正好敲响。此时此刻的魅力,就在于天色临近黄昏,在于徐徐沉落和霞光渐淡的太阳。这时,我离桑菲尔德已有一英里,正行进在一条小径上。这条小径,夏天以野蔷薇闻名,秋天以坚果和黑莓著称。即使现在,也还长有一些珊瑚色珠宝般的野蔷薇果实和山楂。不过,这儿冬天最迷人的地方,还在于它无比的寂静和树叶落尽后的安宁。即使拂过一阵微风,这儿也不会发出一丝声息,因为没有一株冬青,没有一棵常绿树可以沙沙作响,光秃秃的山楂和榛树丛都静悄悄的,就像铺在小径中间那些磨光了的白石子。路的两旁,举目望去,只见一片田野,此时已没有牛羊在那儿吃草。偶尔在树篱间出现几只褐色的小鸟,看上去仿佛就像几片忘了落下的枯叶。
这条小径顺着山坡往上一直通到干草村。走到中途,我在路边通到田野去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把斗篷裹紧,双手藏进皮手筒,我并没有觉得冷,虽然天气冷得彻骨。这一点从覆盖在路面上的那层薄冰就可看出,这是现在已结了冰的小溪,前几天突然解冻时溪水漫进这儿来造成的。从我坐着的地方,我可以俯瞰整个桑菲尔德。那座有雉堞的灰色府第,是我脚下的山谷里的主要景物。在它的西边是一片宅边林子和黑压压的鸦群。我在这儿一直逗留到太阳西沉进树丛,闪着灿灿的红霞沉落在树丛的后面。然后我转脸朝向东方。
在我上方的山顶上,挂着初升的月亮,虽然此时还像云朵般惨淡,但随时随刻都在变得更加明亮。她俯照着干草村,村子半掩在树丛间,疏疏落落的不多几只烟囱里,冒出缕缕青烟。离那儿还有一英里路程,可是在这万籁俱寂中,我已能清楚地听出那儿轻微的生活之声。我的耳边还传来了水流的声音。我说不出这声音来自哪个溪谷,发自哪个深潭,不过在干草村那边有很多小山,无疑有许多溪流正在穿过它们的隘口。这种黄昏的寂静,同样也泄露出了最近处的小溪淙淙声和最远处的山涧潺潺声。
突然间,从远处传来一阵清晰的嘈杂声,打破了这优美动听的淙淙声和潺潺声。那是一种沉重的践踏声,一种刺耳的嘚嘚声,它淹没了轻柔的声波荡漾,犹如在一幅图画中,用浓墨重彩在前景画上大块巉岩,或者是粗大的橡树树干,而把青翠的山峦、明丽的天际和斑斓的云彩构成的茫茫远景给压倒了。
这嘈杂声是从小径上发出的。有匹马正朝这边过来,眼下小径的曲曲弯弯还遮着它,可是它正在渐渐走近。我刚想离开台阶,由于小径过窄,我只好坐着不动等它过去。那时候我还年轻,脑子里装满各种各样光明和黑暗的幻想,童话故事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每当它们在脑海中浮现时,正在成熟的青春又给它们增添了童年时代无法赋予的活力和生机。当马儿渐渐走近,我等待着它从暮色中出现时,我想起了贝茜讲过的几个故事,讲的是英格兰北部一个叫“盖特拉希”的妖精,它经常变成马、骡子或者大狗的形状,出没在荒野小径上,有时会突然出现在赶夜路的人面前,就像这匹马现在就要出现在我面前一样。
它已经很近了,但是还看不见。这时,除了马蹄的嘚嘚声外,我还听到树篱下有急促的跑动声,一条大狗紧贴着榛树干悄悄溜了过来,它那黑白相间的毛色在树丛衬托下特别醒目。这正是贝茜讲的盖特拉希的一个化身——一头鬃毛很长、脑袋很大的狮子模样的动物。然而,它却安安静静地从我身旁走过。根本没有像我原先预料的那样,停下来用它那似狗非狗的眼睛打量我的脸。接着,马儿出现了,这是匹高头大马,上面还骑着一个人。这个人,这个确确实实是人类的一员,一下子就把魔法给破除了。盖特拉希背上从来没有骑过人,它总是独来独往的。而且在我看来,妖怪虽然可以附在不会讲话的动物尸体上,但还不至于敢在普通人的身体内藏身。这不是盖特拉希,只不过是个抄近路去米尔科特的行人。他过去了,我继续赶路,可是只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一个走滑了脚的声响,一声“见鬼,怎么搞的?”惊叫,接着是扑通摔倒在地的声音,把我的注意力给吸引住了。人和马都摔倒在地上,他们在覆盖着薄冰的路面上滑倒了。那只狗急忙蹦跳着跑了回来,一见主人陷入了困境,听到马儿在呻吟,便狂吠起来,使得暮色苍茫的群山发出了回声。狗的吠声深沉有力,和它那高大的躯体十分相称。它绕着倒在地上的主人和马匹嗅了一阵,就朝我跑了过来。它只能这么做——近旁没有别的人可以求救。我依从了它,急忙朝那位行人走去。这时,他正竭力想从马身上挣脱出来,他使了那么大的劲,我估计他伤得不会厉害,不过我还是问了他:
“你受伤了吗,先生?”
我以为他正在咒骂着什么,但不能肯定。其实他是在说客套话,以至他没能马上给我回答。
“我能帮点什么忙吗?”我又问道。
“你就站在一边吧。”他一面回答,一面爬起身来,先是跪着,然后站直了身子。我照他说的做了。随后,马儿开始喘息,跺脚,马蹄嘚嘚作响,还夹杂着狗的吠叫声,这有效地使我退避到几码之外。不过,在没有看到事情的结局以前,是赶不走我的。结局还算幸运,马重新站了起来,一声“走开,派洛特!”的叱喝,狗也不作声了。这时,赶路人弯下腰来,摸摸自己的腿脚,似乎是在试试它们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什么地方有了伤痛,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才坐过的台阶跟前,坐了下去。
我想我准是一心想给他帮点忙,或者至少是想表示一点好意,因为这时我又走到他的跟前。
“要是你受了伤,需要人帮忙的话,先生,我可以到桑菲尔德府或者干草村去叫个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我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筋。”说着,他又站起来试了试他的脚,但结果却痛得他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哎哟!”
天色还没有完全变暗,月光正渐渐明亮起来,我可以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身上裹着一件皮领钢扣的骑马斗篷,至于他的模样,细部虽未能看清,但我能看出他的基本特征。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脸色黝黑,面貌严峻,满脸愁容。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露出恼怒和受挫的神情。他已不太年轻,但尚未进入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光景。我对他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有点儿羞怯。如果他是位漂亮英俊的年轻绅士,我就不敢像现在这样站在这儿,违背他的意愿向他发问,而且不等他提自请帮忙了。我几乎从未见过一个漂亮青年,生平也从来没有跟那样的人说过话。我在理论上对漂亮、文雅、殷勤和魅力十分看重,但一旦真的遇到了具体表现在男性身上的这些品质,我便会出自本能地懂得,它们跟我身上的一切丝毫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会避开它们,就像人们会避开火、闪电或者任何其他光彩夺目然而互不相投的东西那样。
要是这个陌生人在我问话时哪怕对我微笑一下或者态度和气,要是他对我主动提出帮助的建议笑嘻嘻地加以谢绝,那我也准会继续走我的路,不再觉得自己有什么义务要作进一步的询问了。可是,这位过路人的怒容和粗暴无礼,却反而使我感到无拘无束。我不顾他挥手叫我走开,依然站着不动,而且断然宣称:
“天这么晚了,先生,在没有看到你确能骑上马之前,我是绝不会让你独自一人留在这荒僻的小路上的。”
我说这话时,他朝我看了看,在这以前,他的眼睛几乎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
“我觉得你自己倒真该回家了,”他说,“要是你家就在这附近的话。你从哪儿来?”
“就从山坡下面来。只要有月亮,在外面待晚了我一点也不害怕。要是你愿意,我很高兴为你到干草村跑一趟。说实在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就住在这山坡下面——你是说就住在那座有雉堞的房子里?”他指指桑菲尔德府。月亮正在它上面洒上一片银光,使它在树林中变得特别明显和苍白,在西边天空的衬托下,树林这时已经成了黑魆魆的一片。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这么说,他不住在这儿?”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我说不上。”
“当然,你不是那家人家的女仆,你是……”他住了口,上下打量了一下我身上的穿着。跟往常一样,我穿得很朴素:一件黑色美利奴[3]呢斗篷,一顶黑色海狸皮帽,还不及一位太太的使女穿戴的一半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断定我是什么人——我帮了他一下。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给忘了!家庭教师!”说着,他又朝我的衣着仔细打量起来。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刚试着动了一下,脸上就露出痛苦的神情。
“我不能派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要是愿意,你自己倒可以帮我一下。”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一把伞可以让我当手杖使?”
“没有。”
“那就试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儿来。你不害怕吧?”
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不敢去碰一匹马的,可是既然人家要我这样做,我也就乐意遵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走到那匹高头大马跟前。我试图抓住马笼头,可是那是匹烈性马,不让我挨近它的头。我一次次的努力都失败了,而且我对它那不断跺地的前蹄也怕得要命。过路人等着看了一会儿,最后大笑起来。
“我看,”他说,“山是永远都带不到穆罕默德跟前来的,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到山跟前去[4]。我只好请你到这儿来了。”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接着说,“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借助你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按在我肩上,扶住我,靠我支撑着,一瘸一拐地走到马跟前。他一抓住笼头,立即就制服了马,接着便跳上马鞍。他这样做时,难看地扭曲着脸,因为这弄痛了他扭伤的脚筋。
“现在,”他松开紧紧咬住的下唇,说,“请把我的马鞭递给我,它就在那边的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可能早点儿回来。”
他用带马刺的靴跟一碰,那马先是一惊,用后脚站起,接着便急驰而去,那狗也紧跟着跑去。人、马、狗一下子全都无影无踪了。
像荒野里的石楠,
被一阵狂风卷去。[5]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发生了,也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确是一件无足轻重,既不浪漫,也无多大趣味的事,但它还是使一种单调的生活有了短短一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而且请求我帮助,我给了他帮助。我很高兴总算做了件事,事情虽微不足道,而且转眼就过去了,但这毕竟是件主动去做的事,而我对完全被动的生活已经深感厌倦了。那张新面孔,也像刚在记忆的画廊中陈列出的一幅新画,而且和所有原来挂在那儿的画都有所不同。首先,因为它是男的。其次,因为它是黝黑、强壮、严峻的。我走进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时,它仿佛还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一路下山,快步往回赶路时,依然看见它。走到原来坐过的台阶跟前,我停留了一会儿,望望四周,又侧耳细听,心想小路上也许会再次响起马蹄声,一个身披斗篷的骑马人,一条活像盖特拉希的纽芬兰狗,说不定会再次出现。可我眼前看到的,只有树篱和一棵截去树梢的柳树,迎着月光悄然地挺立在那儿;我耳边听到的,只有隐约可闻的习习微风,在一英里外桑菲尔德周围的树林间拂过。我低头朝发出风声的方向望去,目光掠过宅子的正面,注意到有扇窗子里亮起了灯光,它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于是我急忙继续赶路。
我真不大愿意再进桑菲尔德府。跨过它的门槛,就意味着回到了死水一潭的生活。穿过空寂的大厅,爬上黑魆魆的楼梯,走进我那间冷清孤寂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心境宁静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去跟她,而且只跟她一个人,一块儿度过这漫长的冬日夜晚,这就把我散步时激起的那一丁点儿兴奋整个儿消灭了,重又用单调枯燥和刻板僵滞的生活的无形枷锁,束缚住我的感官和才华。对这种生活的安逸舒适等好处,我已经愈来愈不欣赏了。这时,要是能在极不安定的奋斗求生风浪中颠簸,饱受艰辛苦难经历的教训,渴望我眼下身在其中而又满腹牢骚的这种平静,对我来说,那该有多好啊!是的,这就像一个一动不动地在“超级安乐椅”[6]里坐腻了的人去作一次长时间的散步一样,准会大有好处的。在我这种情况下想要活动活动,就像在他那种情况下想活动一样,是很自然的事。
我在大门口逗留,在草坪上徘徊,又在行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护板已经拉上了,我看不到房子里面。我的眼睛和心灵似乎都竭力要离开这座阴暗的房子,离开这在我看来都是些不见天日的牢房的阴暗洞穴,飞向那展现在我面前的天空——那不见一丝云彩的蓝色海洋。月亮正踏着庄重的步履登上天庭,她从山顶后面出来,把那些山顶远远抛在下面,仿佛正在翘首仰望,一心要攀登上那像午夜般漆黑、深远莫测的天顶。在她的后面尾随着闪烁的群星。望着它们,我不由得心儿颤抖,热血沸腾。可是,一些小事往往就可以把我们召回大地,大厅里响起了钟声,这就足够了。我掉头撇下了月亮和星星,推开一扇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里并不黑,唯一的那盏高悬着的青铜吊灯也没有点亮。一片温暖的火光照耀着大厅和橡木楼梯的下面几级。这红红的火光来自大餐厅,它的两扇门敞开着,可以看到壁炉里的熊熊炉火,照射在炉边的大理石地砖和黄铜炉具上,把紫色的帷幔和擦得锃亮的家具照得光辉悦目。它还映出了炉子旁边的一群人,可是,没等我看清,没等我分辨出那混杂在一起的欢声笑语(其中我听出好像有阿黛尔的声音),门就关上了。
我赶紧上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那儿也生了火,可是没点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只见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孤零零地直蹲在炉前地毯上,一本正经地盯着炉火,样子就像小径上碰到过的盖特拉希,它和那条狗那么相像,我不由得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它马上就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身上嗅着。我摸摸它,它就摇动着大尾巴。不过单独和它在一起,实在有点让人害怕,而且我弄不清它是打哪儿来的。我打了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另外也想打听一下这位不速之客的来历。莉亚进来了。
“这是哪来的狗?”
“它是跟主人来的。”
“跟谁?”
“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刚到。”
“真的!那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他在一起?”
“是的,还有阿德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厅里。约翰去请外科医生了,因为主人出了点意外,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脖子。”
“马是在干草村小路上摔倒的吗?”
“是的,在下坡的时候,它踩在冰上滑倒了。”
“哦!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亚?”
莉亚拿来了蜡烛。她进来时,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费尔法克斯太太又把这消息重说了一遍,还补充说外科医生卡特先生已经来了,现在正在给罗切斯特先生治伤。她说罢就忙着去吩咐准备茶点,我也上楼去脱外出的衣着。
注释
[1]原文为法语。
[2]原文为法语。简妮特是简的昵称。
[3]一种原产西班牙的细羊毛。
[4]传说伊斯兰教主穆罕默德为显示奇迹,命令萨法山到他跟前来,山没有移动,他说这是因为真主仁慈,不让山来压死大众,因此他要自己到山跟前去。
[5]爱尔兰诗人托马斯·穆尔(1779—1852)所著《圣歌》中的诗句。
[6]出自英国诗人蒲柏(1688—1744)所著讽刺长诗《群愚史诗》中的诗句:“苦恼不堪地躺在超级安乐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