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电力系统对水轮发电机组的要求

(1)应具备快速起动的能力。发挥水轮发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的调频、调峰和事故备用的作用。

(2)具备一定的稳定性。机组在受到负荷和事故的冲击及扰动后能恢复正常运行。

(3)具备进相运行的能力。根据电力系统的需要,应能实现进相运行,以便吸收电感性无功功率。

(4)应具有承受适当非对称运行的能力。电力系统中的负荷不对称运行或发生不对称短路时,发电机定子绕组存在负序电流使转子出现倍频电流和倍频谐振,导致局部过热甚至转子损坏。水轮发电机在负序电流作用下转子发热情况比汽轮发电机轻得多,但是由于非对称运行可造成水轮发电机组的振动,因此非对称运行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5)应具备承受高压线路重合闸冲击的能力。根据一般定量分析,大型水电厂高压线出口发生故障时,在继电保护装置跳闸后,需要进行重合闸操作。重合闸操作分为三相重合闸和单相重合闸。三相重合闸时,机组完全脱离系统,在进行重合闸时,发电机出口电压和系统电压存在一定的相位差,因此在合闸瞬间会对发电机组产生冲击。单相重合闸时,可对机组产生不对称冲击。因此,要求水轮发电机组必须具备承受该冲击的能力。

以上各项要求是为适应现代电力系统运行需要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