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皮革的缺陷、部位划分及纤维走向

一、皮革的缺陷

凡是原料皮的伤残及屠宰和制革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皮革上的缺陷,总称为皮革的缺陷。它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成革的质量,尤其影响成革的剪裁取用。

(一)由原料皮伤残留下的缺陷

由于原料皮的来源较广,种类繁多,并受气候、地域、饲养条件等影响,因而造成各种原料皮伤残,成革后仍不同程度地留在革上,形成革的缺陷。这些有的是寄生虫在动物皮上侵蚀的结果;也有的是动物在生活期遭受机械损伤及咬伤的结果;还有的是由于屠宰、剥皮和原皮保管所造成的伤残。

现仅举常见的缺陷如下:

1.虻眼

牛在饲养期中,牛虻的幼虫穿透皮层后所形成的小孔。虻眼多集中在臀背部。有愈合的和未愈合的两种。愈合指的是牛皮在牛虻幼虫钻出后又逐渐长愈,在革的表面上仍留有不平的小坑痕迹,称之为虻底或虻点;未愈合的皮层上形成孔眼称为虻眼。

西北牛皮和山区南牛多见此缺陷。野生的麂子皮也多受其害。这种缺陷对成革质量影响较大。

2.虱疔

虱疔是一种寄生虫病——壁虫病。是由壁虫寄生在牲畜体表面并咬伤粒面所造成的。虱疔分平疔和凹疔。平疔在革的粒面上显光滑状;凹疔在粒面上有下陷现象或有针刺的小孔,但其肉面组织尚无差异。

3.癣癞

由于牲畜生癣,使皮脱毛并生脓壳,在成革上呈现小眼或结疤,革的粒面粗糙,在革的两面均显不平的形状。

4.伤疤

伤疤是由于牲畜的各种皮肤病愈合后所产生的结疤。

5.鞭花

鞭花是用鞭子打伤的痕迹,呈条纹状,但不破裂。成革粒面上条纹较亮,它对革质影响不大。

6.剥洞

剥皮时刀穿透皮层,粒面出现大小不同形状的孔洞。

7.剥刀伤

剥皮时,刀深入皮层,在肉面上形成未切透的刀口。这种伤残在反面革上容易识别,正面革在使用前需做好标记,以避免造成废品。

8.折裂

干皮在含水量较低的情况下或冷冻皮在运输时受到强压而在成革粒面上形成不同深度和长度的裂痕。一般的裂痕多是将革的粒面层纤维折断,因而,该处的强度显著降低。

9.菌伤

菌伤是原料皮在保管或在制革过程中,粒面层受微生物侵蚀所造成的粒面伤残。

(二)制革过程中造成的缺陷

1.松面和管皱

松面和管皱是革的粒面层纤维松弛(密度降低)或粒面层与网状层的连接力被削弱,甚至两层轻微分离的现象,是粒面层和两层连结处纤维编织遭受轻重损伤的结果。将革向内弯折90°时,粒面呈现皱纹,放平后仍不消失,或皱纹虽消失,但仍留有明显的痕迹的现象称为松面。严重的粒面层与网状层分离的情况称管皱。表现为革的粒面上有粗大的皱纹。

松面和管皱的感官检验方法为革弯折90°时,皱纹在5个以上者不算松面,3~5个即为松面,3个以下者为管皱。或者将革搓纹,在1c m距离内有6个或6个以下的皱纹时即作为松面;皱纹在6个以上时,不作为松面。对不同的革,检验方法又有所不同。

皮辊革和皮圈革及篮球革、排球革、足球革:将革面向内弯折90°时,出现粗纹者。如在弯折时出现的皱纹较大,当革放平后不能消失者,即为管皱。如在弯折时出现的皱纹不大,当革放平后仍能消失者,不作为管皱。

植鞣外底革:革面向内围绕5cm直径圆柱体弯曲180°,当革放平后,革面出现显著皱纹而不消失者即为管皱。

植鞣轮带革:革面向内围绕3cm直径圆柱体弯曲180°,当革放平后,革面出现显著皱纹而不消失者即为管皱。

2.裂面

革经弯折或折叠强压,粒面层出现裂纹的现象称为裂面。对不同的革,检验裂面的方法也有所区别。

①正面革和皮圈革及篮球革、排球革:将革面向外四重折叠后用拇指与食指在折叠处强压,发生裂痕者为裂面。注意拇指与食指强压点至革四重折叠后的尖端距离:小于1.4mm厚的革为1cm;1.4~1.8mm厚的革为1.5cm;大于1.8mm的为2cm。

②手缝足球革:将革面向外二重折叠,垫以食指,再四重折叠时,革面产生裂痕者。

③皮辊革:将革面向外四重折叠,以拇指与食指强压折叠处,革面产生裂痕者。但背革臀部上以折叠尖端为圆心的10cm2范围内,如其裂纹不超过5处,且长度不超过1cm者,不作为裂面。

④植鞣外底革和植鞣轮带革:在温度(20±3)℃、相对湿度60%~70%的恒温恒湿条件下,革面向外围绕3cm直径圆柱体弯曲180°时,革面产生裂痕者。

3.粒面粗纹(也称龟纹)

在粒面不松面的情况下,革粒面出现的条形或圆形粗纹。此缺陷的产生大多因为革的粒面层与其他真皮组织结构膨胀不一致或粒层收缩的结果。

4.烂面

革的粒面层(受细菌作用)部分或大部分烂悼的现象。

5.反栲

在革的干燥过程中,植鞣革中的非结合鞣质及结合不牢的鞣质随水的挥发而被带到粒面上来,经与空气接触氧化变黑的现象。反栲不仅影响革的颜色,严重的还会造成裂面。

6.油霜

在革面上形成的白色粉状油脂渗透物。

7.盐霜

在革面干燥或放置过程中,有时会在粒面上出现一层白灰色的霜状物。

区别油霜和盐霜的方法是用熨斗熨烫。盐霜不被吸收,而油霜被吸收;革上的盐霜擦去后还会再出现。

8.色花

革面或绒毛颜色深浅不一致,有显著差别者(但苯胺效应除外)。

9.僵硬

纤维没有分离,造成革身扁平板硬。

10.裂浆

一只手将革按牢,另一只手拉伸革面,用食指在革里向上顶,来回移动一次,若涂层裂开即为裂浆。或面革将革面向外四重折叠,用指紧压后,涂饰层发生裂缝者。

11.掉浆

因黏着不良或涂层脆裂所致的涂层脱落。修饰面革涂层以专用胶布粘贴后,能随拉下胶布脱落者。

12.散光

将革面拉伸引起涂层颜色改变,或用同色的皮鞋油擦革后,颜色呈现异样的现象。

13.不起绒

绒面革没有毛绒的现象。

14.绒粗

绒面革绒毛粗长的现象。

15.麻粒

猪面革毛孔三角区纤维分散不好,手摸有粗糙感者。

16.露底(露鬃眼)

绒面革底绒不紧密,目测可以看到底层显光亮的现象,或猪绒革有明显毛孔凹陷的现象。

此外,还有许多制造伤残,如去肉伤、剖皮伤、削匀伤、拉软伤、磨伤等,由于制革生产工艺、设备及品种不同导致成品革上的缺陷类型甚多,这里不一一赘述。

二、皮革缺陷的种类及计量

(一)皮革缺陷的种类

①线型缺陷:可按线的长短来测量的缺陷,如裂纹、划伤、剥伤等。

②面型缺陷:可按面积大小来测量的缺陷,如龟纹、伤疤、菌伤、孔洞和聚集的虻眼、痘疤、裂痕,严重的血管腺、色花、烙印、胯骨痕等。

③聚集型缺陷:多种缺陷彼此相距不超过7cm所形成较大面积的缺陷,如分散的虻眼或虱疔和两种以上的缺陷邻聚在一起的。

(二)缺陷面积的测量和计算

①线型缺陷面积:按缺陷长度乘2cm计算,如线型曲折不便按此计算时,则按包括此线型的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②面型缺陷的面积:缺陷的宽度在2cm以上时,应以包括此缺陷的实际面积计,但在羊面革和猪面革面型缺陷中,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缺陷相距不超过5cm者,划为一项面型缺陷,如相距大于5cm者,则分别计算。

③聚集型缺陷面积:按包括此缺陷范围的最小矩形面积的1/2计算。当计算线型与线型,或面型与线型交叉而成的聚集型缺陷面积时,其交叉部位彼此相距7cm以内者,按聚集型缺陷面积计,7c m以外的部位,仍按线型缺陷计。羊面革和猪面革不计算此项缺陷。

三、成品革的部位划分

成品革的部位可按照生皮的结构部位划分,鞋面革和鞋底革又可根据使用特点按照不同部位的质量差异划分。

(一)按原料皮结构部位划分

按照原料皮完整的结构,可分为以下几个部位:臀部、背部、肩部、颈部、头部、尾部、四肢、腹部和肷部,如图1-23所示。

(二)成品革结构部位划分

生皮在准备工段时,根据情况已去掉了对制革意义不大的一些组织。大张的牛皮保留得较完整,羊皮、猪皮去掉较多,所以成品革结构部位划分时与生皮略有区别。

①黄牛革、水牛革结构部位划分,如图1-24所示。

②羊革结构部位划分,如图1-25所示。

③猪革结构部位划分,如图1-26所示。

图1-23 原料皮的结构部位

1—臀部 2—背部 3—肩部 4—颈部5—头部 6—尾部 7—四肢 8—腹部 9—肷部

图1-24 黄牛革、水牛革结构部位划分

1—臀背部 2—肩部3—腹部 4—肷部

图1-25 羊革结构部位划分

1—臀背部 2—肩部 3—腹部 4—肷部

图1-26 猪革结构部位划分

1—肩背部 2—腹部

(三)鞋用革质量部位划分

裁断鞋面革和鞋底革时,需要考虑帮底部件在全鞋中所处的位置和受力不同而有不同的质量要求。皮革本身由于部位不同而造成了质量上的差异。因此,按皮革质量部位划分,对划料截断就显得既实用而又方便。

1.面革的质量划分

鞋面革的质量化分,按纤维的抗张强度和延伸性的区别大致分为四类。Ⅰ类部位最好,Ⅳ类部位最差,如图1-27所示。

Ⅰ类部位:此部位的纤维编织最紧密、抗张强度最大,延伸性最小。

Ⅱ类部位:此部位的抗张强度次于Ⅰ类部位。

Ⅲ类部位:此部位的抗张强度次于Ⅱ类部位。

Ⅳ类部位:此部位的纤维编织最疏松,抗张强度最低,延伸性最大。

2.底革的质量部位划分

底革的质量部位大致分成三类。

Ⅰ类部位质量最好,Ⅲ类部位质量最差,如图1-28所示。

图1-27 面革的质量部位

图1-28 底革的质量部位

Ⅰ类部位:属于革的臀背部,纤维粗大,编织紧密,革身坚韧、平整、富有弹性,是全张皮中最好的部位。

Ⅱ类部位:属于革的肩颈部,皮质次于臀部,纤维编织较Ⅰ类部位疏松,但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弹性,表面皱纹大。

Ⅲ类部位:属于革的腹肷部,纤维较细,编织疏松,皮质松软,缺乏弹性,延伸性较大。

四、成品革的主纤维束方向

皮革中的胶原纤维是互相交织、穿插在一起的。从整体上看,胶原纤维束在某一方向上的编织起着主导作用,这个方向上的抗张强度较大,延伸比较小,定为主纤维束方向。与主纤维束方向垂直的方向,抗张强度较小,延伸性较大。

成品革与原皮的主纤维方向是一致的。皮革的臀背部和腹部(腹部边沿除外)的主纤维方向与背脊线相同。其余部位与背脊线大约成45 °,如图1-29所示。

图1-29 皮革主纤维束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