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类比:从认知科学推理的视角看

认知科学中关于类比推理的研究虽然看起来是单独的一个研究领域,但就它在认知方面的角色而言,与一般的推理研究是分不开的。认知科学中研究推理最早是从沃森选择任务开始的。这个心理实验是众所周知的。从沃森选择任务的心理实验开始,人们受这种研究方法的启发,继而继续展开类似的心理实验,观察人们的推理表现,从而研究人们的推理实践。

认知科学中推理研究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关于推理的理论架构;另一种是从认知层面对推理进行分类。对于推理进行分类和研究也贯穿于哲学史和逻辑史始终。比较公认的传统的分类方法是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二分。对于这两种推理的研究也有悠久的历史,传统逻辑对于演绎推理做了系统研究,历史上已经较为成功地对这类推理加以形式化,然而只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用形式刻画归纳推理,从而使归纳逻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对于推理的分类,认知科学家有新的分类方式。一种分类方式是将人类推理分为推理的严格观点(strict view)和宽松观点(loose view)。严格观点是通过抽象步骤能够产生确定结论的算法程序。宽松观点是体现联想、统计概括、启发式等推理。这种推理一般会产生预测或者最佳猜想。

从更加精准的分类角度看,认知科学家将推理分为弱方法的推理和强方法的推理[16],依据的是推理当中所运用的论域知识、存储知识特定成分的强度。因此,将计算步骤应用于可用信息的方法称为弱方法,将超出可用信息的存储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推理过程中的方法是强方法。按此标准,传统分类法中的演绎推理便是弱方法的推理,除此之外是强方法的推理。

按照一些认知科学家的观点,如果具有恰当的知识,强方法比弱方法更优。这一点符合人们的推理实践。此外,另一个强弱方法区分的问题是推理如何与其他高阶认知(higher-order cognition)相连接。传统上,演绎推理并不依赖认知过程,而且一般将推理现象用限制的方式(通过三段论)来加以表述,并且推理一般按照认知作用的独特方面加以模式化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将基于规则的推理放置在认知的核心地位。而强方法强调其他的认知语境,它关注学习、记忆和知识组织在推理的作用。尤其是,与弱方法的推理不同的一点是,它将观念变化和改变引入到可用信息中,因此模糊了推理、知觉与记忆的过程。强方法推理与弱方法推理的分法和宽松观点与严格观点的分法是吻合的。

关于如何将这些不同的推理组合在一起的问题,有三种不同的可能:1.只有弱方法的一种或者只有强方法的一种;2.有两个不同的分离的系统;3.强方法和弱方法可以被组合到一种系统中。这里第一种可能的进路是最困难的。

第二种进路有两种主流的观点:一种是二元论,认为存在两种分离的推理,其中宽松推理基于相似性而严格推理基于规则,并且这两种系统有时可以对相同的问题持有不同甚至矛盾的看法;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两个系统是互补的,也就是说先前系统发生错误时第二种系统可以做出回馈。持第二种观点的学者甚至考虑了统一两种推理的可能性:从感觉运动与外在表征的互动的内在化获得形式推理(演绎逻辑或演绎推理)。

第三种进路是“宏大蓝图”。因为它试图将强方法和弱方法统一到同一个框架中。在这样的框架中,推理以其特定结构为中心。例如,演绎推理是一些连接词的推理结构(蕴含、或者);类比过程以类比作为推理结构。因为它在高阶结构(例如因果性)中具有核心地位。在这样的框架中,类比过程也显得很重要。类比过程是高度特征化的强方法推理形式。强方法推理中类比推理显得最为原初。认知科学的研究表明人们在做出推理和决策时并不倾向于用形式推理或者概率演算进行推理,而是倾向于具有实际内容的类推。类比推理中关键的结构是这样的:它将要比较的对象的论域作为基础域(源域),被比较的对象作为目标域。例如老虎与猫,这里老虎的论域就是基础域,猫的论域就是目标域。显然基础域与目标域的选定在于推理主体的推理实践情况。

此外,认知科学中类比推理的结构给逻辑推理和强方法的各种推理提供了一种可能。因此也形成了主张将各种推理作为人的从类比推理最终到达基于规则的抽象推理的渐进式过程的理论。

总的来说,这三种进路中,第一种进路显然是最不符合推理现象的。第二种进路采取分离式的观点,但它的一种版本具有统一各种推理的可能性。这种进路值得认真对待。第三种进路更具有统一各种推理的趋向,而且指出了类比推理的性质和关键地位。这表明,按照认知科学的研究,类比推理对于认知而言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和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