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就业政策稳就业、促就业效果评估

就业政策是政府制定的,用于调节就业活动中出现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指导公共部门行为的准则,包括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条例、计划、项目、制度、措施和办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基本单位,是社会生活的微观组织形式。家庭发展能力是家庭利用自身拥有的禀赋、权利和可能的策略,去追求更高生活水平和家庭发展可持续性的综合能力(石智雷,2013)。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并提出,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进一步将“有效控制失业”和“就业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列为了“十二五”时期就业促进工作的两个主要发展目标。完善就业政策,提升促进就业效果,使各类家庭主要是劳动者家庭能够改善生活状况和实现发展可持续性,这既是就业政策有效控制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切实体现,又是通过规则设计促进就业质量提升,改进政策科学性和实效性的现实要求。

已有研究文献已经对就业政策的“内容”和“制定、实施过程”作了较为细致和深入的探讨,其中,政策评估类文献设立的评估标准有就业规模扩大[1]、实现更高质量就业[2]、帮扶就业困难人群再就业[3],及促进家庭成员工作生活平衡[4]等。已有文献既有规范研究,也有实证研究,对分析就业政策效果,尤其是相关政策促进家庭发展的效果,都具有较大的启发性和参考价值。然而,现有研究文献却未能将两类评估标准(“促进就业”和“促进家庭发展”)进行整合,在推动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的基础上,更有利于家庭发展,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为此,本研究拟填补这一空白,在肯定就业政策成效的同时,重点探索和挖掘其中并不利于家庭的主要问题,以推动形成“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就业政策”。

本章主要使用过程评估方法收集资料,包含定量调查(对政策执行者)、深度访谈和小组讨论(对政策扶持对象)。在撰写论文中,主要使用定性研究方法,在处理数据资料部分使用了指数分析法等。课题组曾于2014年8—11月陆续对北京、江苏、湖南、重庆等地的就业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本章将吸纳和引用重要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