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房中客
- 孤独之心电影院
- (英)戴维·M.巴尼特
- 3710字
- 2021-09-08 15:01:12
(1944年,导演:约翰·布拉姆)
珍妮打量了一圈餐厅里的其他学生。包括她在内,一共有四个。有两个中国留学生,其中一个瘦瘦的很漂亮,皮肤很光滑,正在专心致志地听巴里说话,无论巴里说什么她都跟着点头,脑后闪亮的马尾也跟着上下摆动。她身上的黑色紧身裤和黑色衬衣被她穿出了超模的感觉,这让珍妮一时间有些嫉妒。另一个是个腰身粗壮的矮个子男生,戴着圆框眼镜,留着锅盖头,时不时羞涩地偷偷朝那个女孩瞄一眼。坐在一排人中最边上的是个个子瘦高的白人男生,他坐在椅子边缘,紧身黑色破洞牛仔裤露出膝盖,两只手肘从他的披头士T恤衫的袖口戳出来,像蜘蛛腿一样晃荡着。他不停地拨开盖在脸上的长发,露出一个棱角分明的大鼻子和一个黑头密布的额头。他发现珍妮看了他一眼,于是咧嘴一笑,戏剧化地翻了翻眼珠。
“也许我应该解释一下各位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巴里说道。珍妮使劲把下巴朝胸口收紧,好藏起她脸上的笑容。这一幕就像是她所喜欢的那些老电影中的情节:在一座偏僻的豪宅里,一个个迥然不同却都心怀鬼胎的人坐在一间镶着木板的书房中,打量着彼此,屋外电闪雷鸣,而很快就要死掉的阴险狡诈的主人对着众人宣布说:“各位可能都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在今晚将你们聚集在此……”她眨眨眼,专心听巴里说话。“就像我们在申请阶段所告知你们的那样,我们的灵感来自在荷兰实施过的一个类似计划。在日落长廊,我们目前有一些空置的房间。”加里哼了一声,声音大到珍妮都担心他会呛着。“所以我们就想,何不一颗石头打死两只鸟呢?”
那个中国男生犹豫地举起手。他穿着一件带有黄色标志的绿色足球衫,衣服下摆缩上去露出了他的肚子。巴里朝他灿烂一笑:“刘,还是说应该叫你博。抱歉,我还不太习惯到底哪个字在前面。”
博刘,还是刘博,珍妮也不太清楚中文的姓名规则,那男生没有应巴里的要求做出解释,锅盖头下面的脸拧成一团。“巴里先生,我们为什么要拿石头把鸟打死?”
珍妮忍不住想偷笑,于是移开了视线,而另一个女孩往前探出身子,生气地瞪了那男生一眼。她骂了句什么,听起来像是“bái chī”,然后用无可挑剔的英语说道:“这是个比喻,意思是一次解决两个问题。”
她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博垂头丧气的,厚厚的镜片后面的两只眼睛眨了眨。巴里咧嘴笑了笑,说道:“谢谢你,玲刘,刘玲。”
那女孩叹了口气,又往前探出身子。“在中国,我们有名和姓,我的名字是玲,而我们两个人的姓都是刘。正确的读法是刘玲。不过我们知道这对英国人来说有些麻烦,所以如果你们先称我的名再称我的姓,也就是玲刘,也是可以的。”
记着笔记的巴里抬起头,“所以我就叫你玲?”
她往后一靠。“你叫我刘小姐。”
加里忍不住笑了出来,而巴里的笑容就有些勉强了。“刘小姐,当然了。好吧,既然我们开始做介绍了,那么……”他低头看看他的本子,然后抬起头,“珍妮,或者我应该称你……埃伯特小姐?”
“叫珍妮就行了。”说着,她张开手轻轻摆了摆。博羞涩地给了她一个微笑,玲则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那个瘦长的男生撩开脸上的头发也朝她招了招手。
“还有乔治先生。”巴里介绍完了最后一个人。
“我叫约翰—保罗。”他用悦耳的利物浦口音说道。他咧开嘴一笑:“不过大家都叫我林戈。”
博皱起眉头。“为什么?”
“约翰—保罗·乔治。”林戈说道。他耸耸肩,瘦骨嶙峋的肩膀像地壳板块一样上下起伏。“太利物浦了,对吧?”
“我不明白。”博说道。
玲攥紧拳头,尖锐刺耳地说了句什么,珍妮很肯定那一定是骂人的话。“他的名字叫约翰—保罗·乔治,就像披头士乐队成员的名字。所以他们才叫他林戈[7]。”
博的表情一下子亮了起来,就好像玲打开了他后脑勺上的某个开关一样。他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用嘶哑的嗓音唱道:“你所有的爱,嘟嘀嘟嘀嘟嘟!”
“是我所有的爱。”林戈善意地纠正说。
而玲就没那么和善了。“Bái chī。”她骂道。
“这是什么意思?”林戈挪了挪腿说道。在珍妮看来,他的四肢似乎有太多关节。
博皱着眉头,自言自语地轻声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想找对应的英文,接着表情又亮了起来。“是蠢货,”他说,“她骂我是蠢货呢。”
巴里拍拍手。“好了。现在我们都已经认识了……我们带你们看看你们的房间吧?等你们安顿好,就可以跟房客们见面了。”
正当他们一个接一个走出办公室时,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巴里从他们身边挤回去接电话,接着他捂住话筒,对他弟弟打了个手势,用口型朝他说了些什么,珍妮没看出来。加里叹了叹气,然后从巴里手中抢过电话。巴里说道:“各位……你们大家能自己沿走廊出去,然后上主楼梯去一楼的平台吗?我们有些事情要处理,不过用不了多久。就在那里等我们吧。”
“这太棒了,是吧?”林戈说道。
珍妮看了他一眼。“是吗?”
他一手握拳捶进另一只手的手掌里,眼里发着光。“是啊!来到这里,远离一切,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跟普通的大学体验完全不同。”
她停下脚步,转身面对着他。“正因如此,我才宁愿自己从没来过这里。”
林戈眨眨眼。“那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是从拉夫伯勒转学过来的。新的宿舍楼还没建好。”
“为什么要转到莫克姆呢?”
“你总是问这么多问题吗?”
林戈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对。你总是回避这些问题吗?”还没等珍妮反驳,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说道:“对了,我喜欢你的打扮。四十年代的蛇蝎美人风格。”
她忍不住露出了微笑。谢天谢地,总算有人看出她想要追求的风格了。“是吗?谢谢你。”她说道。
“很棒的造型。”他点点头,“不过说真的,那裙子没法要了。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会转学?发生什么事了吗?”
性感而神秘,珍妮告诉自己,要性感而神秘。“这是女孩子的秘密。”说完,她便继续朝前通过接待区去跟等在那里的其他人会合了。
珍妮·埃伯特并不是一直都走劳伦·白考尔的路线。事实远非如此。实际上,她之所以决定离开拉夫伯勒,直接原因并不是要成为劳伦·白考尔,而是因为在拉夫伯勒的时候,珍妮·埃伯特是个无趣的人。
高中时代在珍妮眼中已经糟糕到了极点,毕业后,她产生了重塑自我的想法,想要化茧成蝶去高等教育的新世界闯荡一番。各种狂野派对夹杂着荷尔蒙气息和性焦躁如同一阵旋风,但这些派对从未邀请过她,她永远都只能被排斥在外,远远地观望。在这样的旋风中,她只能孜孜不倦地专心于自己的学业。而从今以后,她将不再是那个坐在教室后面,整日用头发遮住自己的无趣的女孩。她将彻底摆脱那个在中学时代一直苦苦挣扎、无趣而又不受欢迎的旧的珍妮,她将甩开过去的束缚,成为一个新的珍妮,一个无人认识的自由、独立的女性。她会结交新朋友,会跟男孩子上床,会被邀请去参加那些狂野派对。
可大学里那些受欢迎的风云人物似乎都对她避之不及,就像中学时一样,仿佛她的乏味是一种传染病,他们都害怕沾染上。相反,她吸引到了那些跟她一样的女孩的注意,更准确地说,是那种跟她急于摆脱的形象相同的女孩,也就是那种单调无趣,缺乏社交技巧,以为探讨《简·爱》就称得上狂野之夜的女孩。她身上这条崭新的、巧妙地做了破洞的黑色牛仔裤,和带着某个不知名乐队标志的T恤衫,以及紫色的眼妆,并没能像盔甲一样把那些女孩阻挡在外。她们一眼就看穿了她的伪装,认出了真正的她:她是她们中的一员。
她当时学的是经济学,她对这个专业怀着强烈的憎恨,她甚至怀疑是这门学科加重了她身上那如同廉价香水的气味一般挥之不去的无趣感。为了拯救自己的理智与灵魂,她孤注一掷,决定要把她那些从未有过任何出格之举的无趣的朋友拖出去喝个烂醉。
事实上,事情就发生在那一晚。那是五月的一天,学生会为某件事办了个派对。当她提出这个想法时,她的朋友们的反对声此起彼伏,如同一支希腊大合唱。她威逼利诱加上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还是把她们弄出去了。那天下午,她逃了课,把她所有的衣服都放到学生洗衣房去洗了。
当装满她全部衣物的洗衣机坏掉时,珍妮如果是个迷信的人,兴许就会把这看作某种不祥的征兆。一个修理工急切地想把这个装满水和她所有衣物的洗衣机修好,可时间紧迫,她的衣服根本没法赶在晚上外出之前烘干。当时她穿着晨衣和睡衣,站在洗衣房里号啕大哭,差点就要放弃了。然而,她没有放弃。她不允许自己失败。在连一条能穿的内裤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去求她的朋友们并借来了一整套行头。
她从夏洛特那里弄到了一件相当漂亮的夏装裙子,浅蓝的底色上印着白色的波点,尺码却大了三个号,她在后背上别了一整排安全别针,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把衣服尺寸缩小了,还增添了一种很朋克的感觉(珍妮乐观地想着)。她连一套能穿的内衣裤都没有,只好从另一个同楼层的舍友伊莫金那里借了一件尺码过小的胸罩,还找第三个女孩米娅借了一条内裤,裤腰把她的肚脐都给盖住了,上面还装饰着一个羞答答的泰迪熊图案,头上冒出一个对话泡泡,表明这是星期六穿的内裤。借给她这条内裤的前提是,她必须严格保证穿过之后会手洗,然后彻底烘干,并且第二天一早及时归还,让真正的主人能够在合适的那天穿上它。珍妮想知道她能不能改借星期日或是星期一的内裤,可听到这个提议,对方惊恐的反应就好像她说要穿着内裤去参加泥地摔跤锦标赛一样。
于是,珍妮穿上了这身虽然算不上十分满意,但也勉强够用的服装。还剩几分钟这个重要的夜晚就要开始了,珍妮·埃伯特已经准备好恣意狂欢一番了。
当然,那一晚最后成了一场彻彻底底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