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本章是对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方面的规定。本章共六条,包括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方式,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协助消费者维权,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凭证,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建立质量担保机制以及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解决电子商务争议,也是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在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对电子商务争议解决应当如何规定,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电子商务争议能否公正、公平、快速处理和解决,既是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目的、消费体验及信心的重要因素,也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能否履行义务和责任的考验,更是司法、仲裁及调解水平、能力和效率的体现,这些方面都决定着消费者权益能否被有效保护。因此,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也是立法重点内容之一,本法专设一章加以规定。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法在立法过程中很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三十多处直接规定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间接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文则更多。虽然这些法律条文没有独立成章,分散在各章节中,但这是立法者从各章节具体内容的连贯性角度考虑的,也是本法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