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解读
作者名:
陆浩
本章字数:
99字
更新时间:
2021-09-18 14:48:39
第二十八条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运行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五年,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对其是否符合核安全标准进行论证、验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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