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为了保证核设施能够实现基本安全目标,建立并保持对放射性危害的有效防御,保护人员与环境免受放射性危害,必须对核设施的设计提出严格的安全要求。

核设施设计安全水平是核安全监管的重要对象。只有核设施设计符合相关核安全法规标准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并满足相应的准则,该核设施才能视为在安全上是可以接受的,才可能被许可建设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