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