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