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6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6]5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15年12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支柱性法律,正确实施《物权法》对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具有重大意义。物权法理论艰深、逻辑复杂、体系严密、学说丰赡,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的难度很大。在为数庞大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中,考验司法智慧的最终问题往往还是如何认识及保护物权。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物权法》的司法实践运用工作,在深入研判困扰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的基础上,历经六年多的分析论证,《解释》最终得以出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实现权利保障法治化。这为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产权保障指明了方向。为真正执行好《物权法》,本《解释》严循立法精神和目的,主要针对不动产登记错误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异议登记与确权诉讼的关系、预告登记的效力、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的范围、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等问题作出相应解释,以期有效指导司法审判,推动《物权法》更好调整社会生活,切实提升保障财产权利及市场交易安全与效率的法治化程度。

为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正确理解与适用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组织相关人员编写了本书。第一部分为重点法规理解与适用,独家针对物权法及司法解释(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进行了适用指导,采取【主法条文】【条文释义】【关联规定】【典型案例】的特色体例,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正确适用提供权威指导。第二部分为关联配套规定,全面梳理收录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联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等。

希望本书的出版有助于法官运用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有助于学者在理论研究中将司法实践进行结合;有助于律师为当事人提出符合现行法律精神的建议。同时,也希望为广大企业和个人保护私有物权、参与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