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原告南京优凝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被告平湖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一案【(2007.甬民四初字第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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