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这个词不能随便用。” 沈矜认为自己在这个小丫头面前,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他要教她一些常识。
“…但、但谢谢你夸我。” 他语气又弱了一些,摸摸鼻子,耳尖微红,眼睛不自在地瞟向别处。
沈父沈母平时不经常在家,就算在家,也对他比较严格。
可能是平时很少有这种直白夸奖的缘故,就感觉,挺开心的。
小姑娘笑眯眯地摆摆手,“不用谢!”,她第一眼见到这个胖胖的小哥哥就感觉很亲切,现在果不其然。
两个孩子很快聊到了一起,那时候的沈矜第一次有这样的伙伴,新奇不已,而姜笑活泼爱说话,玩闹中间,沈矜也借机会问到了姜笑爸妈的手机号,连忙告给了周阿姨。
而姜父接到电话后,才哭笑不得,对周阿姨和沈矜连连感谢,晚上从上班的警局赶回家,从沈矜家里接回了姜笑。
而早已经玩儿熟的两个小孩子自然是依依不舍。
“下次你来我家玩儿吧!我家有好多好多小娃娃,咱们可以给他们换新衣服!”
小丫头牵着自家爸爸的手,朝沈矜挥挥手告别。
沈矜虽然不明白给娃娃换衣服是个什么游戏,但一想到还能见到姜笑,就高兴地应了下来。
第二天,姜笑果然被自己妈妈带着,拎着一筐洗得新鲜的小草莓,摇摇摆摆地过来敲沈矜家的门。
“新鲜的!很好吃的!”
小姑娘挑了一个最大最红的草莓,递给沈矜,眼睛里闪闪亮亮的,如同跃动着无数颗星星,她表情真诚地催促道:“很甜的,快吃!”
往常光喜欢吃零食,不喜欢吃水果的沈矜神情不禁一顿,神使鬼差般地,竟然接过了那颗草莓,默默把草莓塞到了嘴里。
草莓沁出的汁水清甜可口,沈矜竟然觉得,这是他从小到大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于是,两个小孩子就把那一筐子草莓你一颗我一颗的吃完了。
那天晚上两人还约定下次去公园玩儿。
却没想到,6岁那一别,再见就到了9年以后。
沈父的上市公司资金链出现了很大问题,他需要及时处理,第二天便当即做决定,举家搬迁到另一个城市,这个决定非常匆忙,沈矜甚至来不及,和姜笑告别。
…
这一走便到了沈矜高一,姜笑初一,他才又回到这个城市。
因为沈矜的学籍在这里没有动,或者是说沈父的公司又迎来了春天,沈父沈母思念他们俩白手起家的地方,于是又搬回来了,搬回了这个小区。
走的匆忙,回来的也匆忙。
但得知要回来的那一刻,沈矜心里无疑是激动的,他从没有忘记过她,那个第一个给自己释放善意的小太阳。
那个小姑娘,不知道这九年中有没有搬走,过得好不好。
…
沈矜回来后,无数次假借买书之名,在小区门口静静等待,但无数次都败兴而归。
不是他认不出她来,或者是她长大变了模样,而是沈矜就有一种莫名的直觉,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人,都不是她。
正在他以为小姑娘是不是搬走了以后,他突然,在一天的傍晚,在小区门口看见一个身影。
小姑娘乖乖地背着书包,身旁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少女,两人具是很兴奋的样子,像是在讨论什么。
沈矜听到另一个少女叫她“笑笑”。
两人好像在讨论某个电视剧的剧情,而少女似水的双眸,白皙的皮肤,与小时候相比,苗条纤细了不少的身段,但沈矜一眼就认定,那是她。
他按捺住心头微微地雀跃,并没有上前贸然打扰,而是默默地,跟随在两个人不远不近的地方。
虽然知道有些失礼,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可能是小姑娘生性敏感,察觉到了什么,朝后方瞟了一眼,眸子直直扫到了沈矜。
两人不经意对视了一眼。
沈矜感觉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定在原地不敢动,心里暗暗紧张却又有些莫名的期待。
而小姑娘和他对视了一眼后,就像看见了无关路人一般,迅速移开,又朝另一边望了望,才转回头去继续和另一个少女说着话。
“听听,你感觉错了吧,没有人看我们呀。”
他隐隐约约听到她说。
看见两个少女逐渐走远,沈矜才慢慢地回过神来。
心里面不知名的有些空落落的,像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一般。
原来她…不记得自己了。
自己对她而言,仅仅是一个陌生人。
这个认知让沈矜心底微微发酸,略有些疯狂的情绪似乎从那里生根发芽,肆意疯长。
他想要她重新做回自己的小太阳。
那个能无所顾忌地对他笑眯眯,他能给她剥糖纸的小太阳。
作者有话说:
学长瘦了,而且变得那么帅,笑笑怎么能联想到那个小胖胖的你嘛!(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