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郑江淮

人们通常把微观经济学视为研究经济体系中消费者、企业等当事人个体(agent)经济行为的学问。经典的看法是将微观经济学描述为价格理论。从这两种定义中不难看出,微观经济学实际上是从个体行为出发,关注众多具有经济资源和能力的当事人个体如何在市场、组织等特定环境中共同发生作用,如何形成特定的经济结果。例如,对商品或服务的供给和需求如何在市场上汇聚,似乎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协调下形成价格,反过来,又应对价格的变化,对商品和服务的供给量、需求量进行适应性调整,尤其是通过竞争机制在个体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进行重新配置,最终达到更有效率的均衡。

然而,随着现代经济学研究的进步,人们也在不断拓展微观经济学的知识边界,将信息、激励、博弈、组织、产权、制度等涉及经济主体之间“多样化互动”的经济行为基本原理纳入研究之中。这些新纳入的基本原理,解释了市场交易安排的多样性及其有效运行的制度条件、企业边界和内部激励机制、应对外部性与公共品供给失灵的多样性制度安排等诸多非市场性组织活动,让人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了经济运行除了受到“看不见的手”指挥,还受到“看得见的手”、“帮助之手”、“攫取之手”等制度性力量的影响,并从中揭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经济规律,即正是这些与特定环境相适应的有效率的非市场组织或制度的存在和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当事人个体的活力,从而转化成经济发展和增长的源泉。

本书的作者阿维纳什·迪克西特教授是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他出生在印度,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在微观经济理论、博弈论、国际贸易、产业组织、增长和发展理论、公共经济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领域均有丰硕的研究成果,他的《经济政策的制定》《法律缺失与经济学》《策略思维》《策略博弈》等多部著作均已在国内出版了中文版,并且成为很多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必读书。这本《微观经济学》则是迪克西特教授献给普通读者的经济学通识读物,他用极其简洁、生动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截至到当代的微观经济学基本原理。例如,对于消费者的经济行为,该书揭示了其理性、非理性行为的特征及其背后一系列的基本逻辑,其中一个普遍的基本逻辑是,消费者在特定约束限制下应该如何对机会成本努力做出最好的权衡。在分析生产者的基本行为逻辑时,该书则着重分析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只要生产的数量增加所产生的额外收益超过(额外的、边际的)供给成本,那就继续扩大经营规模”。这一点在软件、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随着边际成本的持续下降,甚至几乎为零,这类企业的经营规模可以达到“巨无霸”的水平。有学者说,经济当事人个体作为受市场力量支配的竞争者时,总是“怀揣着成为垄断者的梦想”。事实上,他们会付诸将产能提高到足够大的规模、不断进行产品或技术创新、利用外包和一体化获取多渠道的低成本投入等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或者在较长时间内形成垄断势力。

但是,当一个经济体中的多数行业充斥着从竞争者成长起来的垄断者时,那么该经济体也就进入了“极盛”时期。本书用很大的篇幅论证了垄断所带来的社会损失,比如“牢固的垄断可能会削弱创新动力”,即使达到了帕累托效率,其结果也可能造成极为不公平的福利分配。更有甚者,垄断者作为巨大利益集团通过特定的政治联系还会引致政府失灵。迪克西特教授在本书中坚决地表达了“反对任何一种形式的垄断”。可以推断,当经济体进入“垄断梦”盛行的“极盛”阶段时,若不能有效地反垄断,将很难逃脱“盛极而衰”的命运。迪克西特教授在本书中指出,破解垄断的唯一手段是保持进入市场的自由,即保持市场的竞争性;而政治竞争作为一种纠错机制,则可用于制约权力滥用,纠正严重的判断错误。他也由此认为“混合经济是组织微观经济活动的最佳方式”,因为这是一种能够将克服市场失灵的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与市场竞争有效结合的经济模式。

多年前,我曾翻译了迪克西特教授的《法律缺失与经济学:可供选择的经济治理方式》一书,当时对他极力论证“市场只有得到足够的治理制度支持,才能获得成功”这个命题印象很深刻。他在该书中明确指出,转型国家照搬照抄西方正式法律模式并无必要,而且有些时候是不适当的,甚至会带来损害。迪克西特教授在这本通识读本中特别强调了混合经济是组织微观经济活动的最佳方式,这也给我们创新地思考、分析和探索适合各国国情的经济治理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2021年6月27日
于南大安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