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句话
“不婚和爱你,不可兼得”
其实也不是想你时想到的。我把他记录下来了。
再想想,大抵我的不婚主义,我的“到时间放你走”,真的有让你却步吧。
换位思考,这貌似确实可怕。
如果明知结局是分道扬镳,那么曾经拥有好呢,还是从未拥有好呢。
于你而言,也许那些付出好像会特别飘渺,就像无效的投资,只剩下一堆回忆。
而且回忆也会随着时间,随着新人的到来而慢慢消失。
我也多次在想,我以这种心态靠近你,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我会不会更适合和与我有同样心态的人相处。
好像我们无论有没有在一起,我们都回不到普通朋友的轻松阶段了。
也许就像我说的
突然一想,我们好像认识快五年了。
距离我说要“飞蛾扑火”好像也有三年了。
突然意识到一千多天了,也许你做不到的事情,我也不该再勉强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