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什么是原发癌、复发癌及转移癌
原发癌是指原本正常组织和器官的细胞,在各种内、外致癌因素的作用下,逐渐转变为癌细胞,进而形成癌细胞团块,即原发癌,或称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癌占临床肿瘤的主要部分,人体除指(趾)甲、毛发、眼的晶状体外,几乎各个部位、器官和组织都可以发生原发癌。
复发癌是指原发癌治疗消退后,在原发癌所在的部位上又长出新的癌块。癌症复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原发癌治疗不彻底。如手术未切除干净、放疗和化疗不彻底,有时表面上看似癌症已消退,但还残存着一些癌细胞。这些残存的癌细胞在一定的内、外诱因作用下可引起癌症的复发。
转移癌是指癌细胞从原发部位侵入血管、淋巴管或体腔,随血液和其他体液运行,并在远隔部位或器官内形成与原发癌同样类型的癌症。转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发生部位必须是原发癌的远隔部位,二是癌症的性质必须与原发癌相同。
只有恶性肿瘤才可发生转移,转移促使恶性细胞的扩散,对机体造成更大、更广范围的危害,同时也给癌症的治疗带来很大困难。癌症的转移往往是晚期手术不能根治的主要原因。由于癌症容易发生转移,所以有时转移癌被先发现,而后才找到原发癌。例如,颈部淋巴结肿大,有时就是鼻咽癌患者首先发现的临床症状,经进一步检查才知患了鼻咽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