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纳粹爱动物而恨犹太人

在战前的德国发生了异常的道德变化,当时许多极富理智的人关心柏林餐馆里的龙虾远胜过大屠杀事件。1933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全世界最完善的动物保护法,此部动保法涵盖广泛,包括禁止对动物施以任何不必要的伤害,不得在电影拍摄期间对动物进行不人道处置以及禁止使用猎犬。该法亦禁止在不使用麻醉药的情况下剪断狗的尾巴和耳朵、禁止强迫喂食家禽以及以不人道的方式屠宰农场动物。1933年11月24日,阿道夫·希特勒签署此项法律,揭开了纳粹动保运动的序曲。举例来说,1936年,德国政府规定必须先将鱼类麻醉才能进行宰杀,而在餐馆内处理活龙虾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进行。

1933年赫尔曼·戈林于广播中宣告动物实验之规范时表示:“对德国人而言,动物不仅仅是生物学中的名词,而是有着自己的生活并拥有知觉能力的伙伴,它们能感受痛苦与欢乐,不但具有忠诚度,也富有情感厚度。”戈林更进一步以威胁口吻说道:“若任何人继续将动物视作自身财产,我将会把他送进集中营。”

希特勒反对为科学实验而牺牲动物,更视狩猎与赛马为“封建社会的残余”。他不但吃素还认为肉类相当恶心。不用想也知道,没有任何的现代动保行动者会将希特勒视为伙伴,他们基本上否认希特勒为素食主义者,更遑论是一个爱护动物的人。不过人类-动物互动学家波利亚·萨克斯(Boria Sax)通过严谨的史料研究指出,许多纳粹领导者包括希特勒在内,确实相当关心动物的生存议题(当然,即便希特勒热爱动物,也无法否定动物确实需要受到保护的事实)。

纳粹运用框架原则建构了一套荒诞的道德基准,将雅利安人归为最高等级的人种,而犹太人则被视为次人类,其地位远比多数动物还低。纳粹将德国牧羊犬与狼归类为较高的道德阶级,而犹太人则与老鼠、寄生虫、被榻里的臭虫为同属阶层。1942年,犹太人被明令不准饲养宠物。人类史上最大的讽刺之一就是当纳粹施行人道屠宰法规时,同时还对数千只犹太人的宠物施以安乐死。不过,相较于犹太人饲养的狗或猫,犹太人的死则毫无人道可言。当犹太人被送进集中营时,第三帝国的动物福利法案与之毫无关联。对纳粹而言,犹太人为处于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模糊存在,他们为受污染的阶级与怪物,不能视之为人类,亦不能归属于动物圈。

对我而言,纳粹的动物保护主义显现了人类道德思考的复杂性。我在此书中谈论过,数千年来人类高于动物的想法被流传了下来。而希特勒所建造的社会文化赋予狗较高的道德地位,次之则为犹太人、吉卜赛人与同性恋者,这表示在一定的社会压力之下,人类也可以抛却不可动摇的传统思想。不过真正的问题则在于,违背人类天性的社会力量不见得代表较为进步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