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普及经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此其不善已。

[直译经文]世人都知道“美”为什么是“美”,其实也就界定了“丑”的实质;都知道什么是“善”,同时也就界定了什么是“不善”。

如是我文: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知用“有”而不知用“无”,只知“显”而不知“隐”,是天下人的通病。

真、善、美是德育的三大命题,至今如是。以判断最具代表性的“美”与“丑”、“善”与“不善”为例,从“道数”层面知“道”,认知人类社会伦理中,两个以及三个“小一”之间的基本关系,暗示两种至关重要的思惟模式:“二而一”,及其变体“三而一”。

“一”中之“二”,互为正反,互为阴阳,互为显隐。知“此”、知“彼”,是知“道”的第一步。

[百家争鸣]

《文子》:《微明》:“老子曰:道可以弱,可以强;可以柔,可以刚;可以阴,可以阳;可以幽,可以明;可以包裹天地,可以应待无方。……夫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孰知形之不形乎?故‘天下皆知善之为善也,斯不善矣。’‘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以经解经,重点在“知”与“言”。“言而非也”,认为世人常挂在嘴边的“善”,不是真善、至善;只是善之“名”,不是善之“实”。其实,“道”:可弱,可强;可柔,可刚;可阴,可阳;可美,可丑;可善,可不善,……。老子将“弱”与“强”等等对说,就是认为“道”中之“二”,一为“显”,一为“隐”。有“美”,则“丑”必隐之;有“善”,则“不善”必隐之。《文子》所谓的“不可闻”“不可见”“不可言”,显然没有悟到这层义涵。其实,任何存在都是有条件的,有条件就可知。

河上“自扬己美,使显彰也;有危亡也。有功名也,人所争也。”河上认为,“美”与“丑”、“善”与“不善”,互为因果关系,往往好的开始却得到坏的结果。这也可以看作是对“一”中之“二”相互变化层面(道用、道术)的不完全诠释。

《淮南子》:《道应训》:“太清问于无穷曰:‘子知道乎?’无穷曰:‘吾弗知也。’又问于无为曰:‘子知道乎?’无为曰:‘吾知道。’‘子知道亦有数乎?’无为曰:‘吾知道有数。’曰:‘其数奈何?’无为曰:‘吾知道之可以弱,可以强;可以柔,可以刚;可以阴,可以阳;可以窈,可以明;可以包裹天地,可以应待无方。此吾所以知道之数也。’太清又问于无始曰:‘向者,吾问道于无穷,曰:‘吾弗知之。’又问于无为,无为曰:‘吾知道。’曰:‘子之知道,亦有数乎?’无为曰:‘吾知道有数。’曰:‘其数奈何?’无为曰:‘吾知道之可以弱,可以强;可以柔,可以刚;可以阴,可以阳;可以窈,可以明;可以包裹天地,可以应待无方。吾所以知道之数也。’若是,则无为之知与无穷之弗知,孰是孰非?’无始曰:‘弗知深而知之浅,弗知内而知之外,弗知精而知之粗。’太清仰而叹曰:‘然则不知乃知邪?知乃不知邪?孰知知之为弗知,弗知之为知邪?’无始曰:‘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孰知形形之不形者乎?’故《老子》曰:‘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故‘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喻说解经,以经解经。辑录的资料与《文子》相近,只是将其演绎成一段寓言对话,阐述也更明确。《淮南子》提出“道数”概念,借“无始”之口,认为只知“道数”,不是真知,而是浅知、外知、粗知。“无穷”与“无为”的“知”,不在同一个层面上。既要知“道数”,更要知“道本”。“弗知”的意思,不是今人常说的“不知晓”,而是难以表述,说不出来;所以“知之者不言”,“得意而忘言”。“道”不离“物”,此处言“道”,亦是言“物”。任何理论体系都是一步步建立起来的,都有从不可言传到可以立言的过程;至于立言后的传与不传,要看是隐学,还是显学。

严遵:“饬人之容,伤人之性;养人之欲,损人之命。世人所谓美、善者,非至美至善也。”严遵的理解,与河上相近。隐恶扬善,是人类社会提倡的道德伦理。严遵同样借题发挥,从“道用(道术)”的角度,进一步认知“美”与“丑”、“善”与“不善”等两个“小一”之间的关系转化。严遵强调,“真善”是对的,追求“至善”,则过于理想化了,所以《老子》说,“上善若水”,“几于道”。河上侧重彼此的“二而一”,严遵侧重自身的“二而一”。

王弼“美者,人心之所乐进也。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而偏举也。”王弼的认知,直接从“道数”层面上升到“道本”层面,明快。他认为,有“喜”必有“怒”,有“是”必有“非”。“无”与“有”:同根同门,同等重要,不可或缺,不可偏举,这才是自然规律,即“恒道”“大道”。下句的“六者”,都是“陈自然而不可偏举”的例证。王弼也有一个小小的发挥,他认为,“美”“恶”又像“喜”“怒”,“善”“不善”又像“是”“非”。

唐玄宗:“美善者,生於欲心,心苟所欲,虽恶而美善矣。故云皆知,以己之所美为美,所善为善矣。美善无主,俱是妄情,皆由封执有无,分别难易,神奇臭腐,以相倾夺。大圣较量,深知虚妄,故云恶已。”唐玄宗认为,人言人殊,各有各自的“欲心”,各有各自的“美”“善”标准;他的结论是“美”“善”并无一定标准,归根结底,都是虚妄之情。其实,同“名”不见得同“实”。“名”“实”错位,混为一谈,正是世人易入歧途、争论不休的根源之一。“动”中有“静”,不同条件下的“美”“善”,有不同的标准,所以《老子》又说:“动善时。”

[普及经文]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型,高下之相倾,音声之相和,先后之相随;恒也。

[直译经文]有无之相生,是“二而一”模式的文字表述:“难”与“易”不可分而为“一”,“长”与“短”不可分而为“一”,“高”与“下”不可分而为“一”,“音”与“声”不可分而为“一”,“先”与“后”不可分而为“一”;总之,不变与变的“恒道”,无处不在。

如是我文:例证“二而一”,也就是“大一之道”。知晓“有”与“无”,还只是知晓“道数”;只有进一步知晓“二者”之共生为“一”,才是真正知“道”,也就是“道本”。二者之间耦处理(道用、道术),取得动态平衡,才能构成一个又一个统一整体(成、型、倾、和、随)。站在“道数”的层面论“道数”,其结果是从一个“小一”的角度,观察另一个“小一”。站在“道本”的层面论“道数”,其结果,则是从“大一”的高度,观察各个“小一”。视野的高下不同,看到的“小一”本象则不同。

“有”与“无”是“类名”,不是“具名”;其它各组都是“具名”,这一点很重要,反复强调。

[百家争鸣]

《文子》:《道原》:“夫道有无相生也,难易相成也;是以圣人执道虚静,微妙以成其德。”《文子》明确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等句,说的都是“道”。《文子》认为,“有无相生”是“道”的本质。“执道虚静”,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把握住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河上“见有而为无也。见难而为易也。见短而为长也。见高而为下也。上唱下必和也。上行下必随也。”河上认为,老子学说侧重“无”所代表的“隐”的一方。虽说万事皆孪生,但对二者之间的耦处理,不同学派各有侧重。老子学说的秘诀之一,就是多与常人反其道而行之,以获得更大的活动空间。

《淮南子》:《齐俗训》:“及至礼义之生,货财之贵,而诈伪萌兴,非誉相纷,怨德并行,于是乃有曾参孝己之美,而生盗跖庄蹻之。……故‘高下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亦明矣。”《淮南子》举了不少例证,认为有“此”必有“彼”。上有“美”,下必有“恶”。有兴趣的话,可自行查证原文。

严遵:“无以有亡,有以无形。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故无无则无以见有,无有则无以知无。无难无以知易,无易无以知难。”严遵认为,二者不可缺一。所谓“无‘无’则无以见‘有’,无‘有’则无以知‘无’”云云,明言经文的本质,“二而一”。“无”与“有”,各自是对方存在的不可或缺的要件。

王弼“此六者,皆陈自然,不可偏举之明数也。”王弼认为,六者都是“一”中必有“二”的例证,再次强调不可偏举。

唐玄宗:“六者相违,递为名称,亦如美恶,非自性生,是由妄情,有此多故。”唐玄宗还是强调“妄情”二字。究其实,唐玄宗是将天理与人情混为一谈,只看到了“主观之道”中,两两对立的一面,未能再进一步,做更深刻的理解。

[普及经文]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直译经文]圣人用最高层次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以“道”处事,拱手而治;以“德”教民,言传身教。

如是我文:怀道、言传、身教,“无为”与“不言”对说。“无为”就是“推自然之势”,就是“劳心之为”,也就是“思惟”。既然“不言”,自当身教,以身作则。当“为”,则必有所“为”;当“言”,则必有所“言”。行:言也。

[百家争鸣]

《文子》:《精诚》:“圣人在上,怀道而不言,泽及万民;故不言之教,芒乎大哉!”《自然》:“王道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任下,责成而不劳,……事犹自然,莫出于己,……”《文子》强调,王道就是“执一(抱一)”,就是执“二而一”的“大一”。既然万事莫出于己,就要顺其自然,所以自己要“无为”。《文子》认为,这里说的是圣人之道、不传之道,“怀道而不言”。

《庄子》:《知北游》:“夫‘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故‘圣人行不言之教’。”以经解经。

河上“以道治也。以身帅导之也。”河上认为,圣人以“道”治,效“道”之“无为”;以“身”教,效“道”之“不言”。又见第43章注。

《淮南子》:《主术训》:“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事犹自然,莫出于己。”资料与《文子》相近,只是称王道为人主之术,将其定位为“术”,明显继承了黄老一脉。据其所记,古之帝王“坐而论道”,都要慎守三关:目、耳、口,其所居、所佩,都要蔽明、掩聪、自障。“事犹自然,莫出于己”。“推自然之势”,就是“无为”;“用己而背自然”,就是“有为”。

严遵:“凡此数者,天地之验,自然之符,陈列暴慢,然否相随,终始反复,不可别离,神明不能遁,阴阳不能违。由此观之,帝王之事不可以有为为也。”严遵认为,万物自有其运行规律和自我调节机制,圣人辅之可也,何用横插一杠?“有为”而“为”,是偏颇之举;“无为”而“为”,是二者兼顾,顺其自然。

王弼“自然已足,为则败也。智慧自备,为则伪也。”王弼强调,万物“自然”“自备”,“功自彼成”,圣人若再有所行为,是多此一举,“则败”“则伪”,反而败伪,所以圣人应该“无为”“不言”“不居”,否则“功不可久”。与众不同,王弼是将此句与下面一段合为一句来理解。

唐玄宗:“无为之事,无事也。寄以事名,故云处也。不言之教,忘言也,寄以教名,故云行也。”唐玄宗认为,教名就是教令、教律。如何“无事”“忘言”?帝王自有体会。

[普及经文]万物作而不辞,为而不恃,成而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直译经文]万物“作—为—成”,皆“不争—不恃—不居”,顺其自然;天道如此,圣人亦当如此。事业有成而不自居其功,才能共同享受成果。

如是我文:申论圣人要法“天”行“道”,顺其势而辅之。万物、圣人、臣下,各有其位,各负其责。成果源于“二而一”,本应为二者所共享。只有谦退而不独享,才能各有所享。《老子》自解,见于第77章:“若此:其不欲示贤也。”

[百家争鸣]

河上“各自动作,不辞谢而逆止。元气生万物而不有。道所施为,不恃望其报也。功成事就,退避不居其位。夫惟功成不居其位,福德常在,不去其身也。此言不行不可随,不言不可知矣。上六句有高下长短,君开一源,下生百端,百端之变,无不动乱。”河上认为是对前六句例证的申论。河上理解的最大特点,就是各说各话,万物、元气、道、圣人,一句一主语:万物作,元气生,道所为,圣人不居其位、不去其身。说得通,但语言逻辑却乱了,恰恰折射出对诸动词之归属,历来争议很大。简书问世,诸本相较,才得知其原因是后人妄加字句所致,不得不然。

《淮南子》:《道应训》:“子发攻蔡,逾之。宣王郊迎,列田百顷而封之执圭。子发辞不受,曰:‘治国立政,诸侯入宾,此君之德也;发号施令,师未合而敌遁,此将军之威也;兵陈战而胜敌者,此庶民之力也。夫乘民之功劳,而取其爵禄者,非仁义之道也。’故辞而弗受。故《老子》曰:“功成而不居。夫惟不居,是以不去。”喻说解经。《淮南子》用子发不居功的故事,喻说“不居”“不去”的道理。子发认为,战功不是他一个人的,其中有君之德,有将之威,有庶民之力,不应该由他一个人来独享。君不居,臣亦不居,君臣方能共享其功。

严遵:“昭昭不常存,冥冥不常然。”“夫唯不敢宁居而增修其德者,则忘功而功存,故不居而不去。化与道均,不望其功;德与天齐,不求其报;遁功逃名,深隐玄域。虽欲不居,是以不去也。”严遵认为,万物总是因时而动、相互转换的。人要学会“忘”。“忘”字的构成,就是“无(亡)心”。“无心”,则无思欲。万物无“心”,则无所谓“忘”;人类有“心”,则有所“忘”、有所“不忘”。

王弼:“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使功在己,则功不可久也。”王弼认为,圣人是因物成事,所以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喧宾夺主。有“此”必有“彼”,只要多想想“功自彼成”,不偏举,就可以做到“不居”了。

唐玄宗:“令万物各自得其动作,而不辞谢於圣人也。令万物各遂其生,不为己有,各得所为,而不负恃,如此即太平之功成矣。犹当日慎一日,不敢宁居也。夫唯不敢宁居,而增修其德者,则忘功而功存,故不居而不去也。”谁“令”万物?圣人也。帝王口吻,读经亦然。

[版本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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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如是我文:

(1)普及本为何选用“知”?智:识词也。知:词也。简本中所有“知”和“智”都写为“智”,而帛本都写为“知”。“智”“知”本为一字,“知”为省笔,具有“智识”和“知晓”两重含义;其后一分为二,各取一义。“知”多则“智”。“知”是对信息的掌握,“智”是对信息的掌握与运用。古文中,类似的省笔字最多见,古字典中,多标为“×省(文)”“省作×”“×省声”(省其笔、用其声),等等。其中,有些仅是省笔写法,如:“聖”省作“”,“勝”省作“”;有些则成为另字,又有另义,如:“何”省作“可”,“短”省作“矢”。某字究竟是用其省笔,还是用其另字另义?解经时需仔细辨别。

(2)普及本为何选用“美”?其一,“美”与“媺”音义相通,均源于“善”;作为“色好”之义,则是源于“媄”,“美”是其省笔。“美”或作“媺”。“媺”省作“”“”“”等等,或省“女”旁,或省“反文”旁,或偏旁全省。简书《老子》用字,偏旁的运用和换用值得注意。简本中,多有一些古楚习惯用字,不见诸字典。不难看出,秦以前的古人对同一字的笔划、结构、偏旁部首较为随意,一般称之为六国文字或异域字;使其逐渐规范,已是秦以后的事了。既然是习惯用字,就不见得都与其对应之字,有内在规律可循。解经时,这种一字多形、一字多义、一字多用的情况,往往是造成歧义的原因之一。

其二,《左传》:“(叔向)其母曰:‘……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管子》:“桓公曰:‘是何言邪?以缁缘缁,吾何以知其美也?以素缘素,吾何以知其善也?仲父已语我其善,而不语我其恶,吾岂知善之为善也?”《文言》:“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荀子》:“无国而不有治法,无国而不有乱法;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无国而不有愿民,无国而不有悍民;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两者并行而国在,上偏而国安,下偏而国危;上一而王,下一而亡。”可作参考。

(3)普及本为何舍用“之为善”?其一,知“美之为美”,强调的是知其“所以然”;知“善”,强调的是知其“然”。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代表两种不同的内涵。其二,“善”与“不善”相对为“二”。但是,与“美”“丑”相对不同,“不善”并不等于“恶”,而是“非善非恶”与“恶”。“善”“恶”“非善非恶”,于是出现了一个第三者,或称之为“他者”。这个源于“无”“有”互动的“三”,也是运用“二而一”模式的关键之一。既有“二而一”,又有其变体“三而一”,从而使老子的道论更加完善。作为中国哲学的鼻祖,《老子》经文对“三而一”的具体表述虽然着墨不多,却已具雏形,如“善与不善”一样,经文例说“二而一”时,其中凡用“不”字分际者,实际都应是例说其变体“三而一”。经文中,“不”字共使用220次,远远高于其他主要用字的使用频率,位居第二。

(4)普及本为何选用“难易”?简本用字中,在本字上加“心”旁或“辵”旁的异体字多见,尤其是加“心”旁,更是如此;如:“难”写为“戁”,“易”写为“惖”,以及下句的“音”写为“意”,等等,似乎是要强调心知(思惟)和身行(行为)。此类偏旁部首的运用和换用,既可以视为增笔字,也可以归为异旁字。这种现象,前人已有所察,如:清人王筠在其《说文释例》中就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别之者也;一则本字义。”追溯源流,汉字字形的演变一直遵循繁-简-繁-简……的规律。诸字相较,是省笔?是增笔?是地域习惯?还是有意强调?抑或就是本字?问题很复杂,非本书主要探讨之课题,知道互为异体字就可以了。

偏旁彳(音吃)与辵(音绰,辶)可互换。如退、通、往、避、徒等。

(5)普及本为何选用“短”?“耑”与“短()”相对应,“揣”与“”相对应(第9章),可知“耑”与“短”同音同义。宋人欧阳修说:“前后之相随,长短之相形,推而广之,万物之理皆然也。然老子为书,其言虽若虚无,而于治人之术至矣。”(引自《老子翼》)一语中的,理在“二而一”。

(6)普及本为何选用“型”?王弼本的“较”,多找不到其改字的脉络。有的学老者认为,“较”是王弼对长短的解释,误入经文,但缺乏证据。“较”,强调长、短二者之间的态势;“型”,强调长、短二者合用的成果。只有长短搭配,有机结合,才能组成一定的形体(模型),所以“较”不如“型”。“刑”通作“形”。“形”也有“形体”之义;为理解准确,用“型”字。

(7)普及本为何选用“倾”?浧:通流也。盈:溢也。二字互通。倾:仄也。有“高”有“下”,有所倾斜,水才能流动。浧、盈、倾三字,强调的角度不同,均可通。《淮南子》:“地平则水不流,重均则衡不倾。”

(8)普及本为何选用“恒也”?点睛之笔,不可缺。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是“二而一”模式。“恒”指“恒道”:不变与变之“道”;不变的共性之中,各具相异的个性。《老子》又称“恒道”为“大道”,本书称之为“大一之道”。“恒也”二字,帛本有而简本无,各有所据。究竟是经文,还是窜入的后人注释?都有可能。此处的“恒”,正与第1章的“恒道”相呼应。有一点值得注意:在楚文字中,“(恒)”“亟(极)”常混用,“亙”“”常混用。

(9)普及本为何选用“处无为之事”?其一,本章两处用“居(处)”。本句之“居”:为也。下句之“居”:占有。经文中,一字两用者多见,解经时需仔细辨别。其二,“居”“处”二字常换用,换用与否,以字义为准;本句用“处”,避免与下句之“居”相混。处:处置,处理。“为事”与“处事”义同。其三,“无为”“不言”都是老子学说的重要术语,是圣人处事的最高行为准则和手段。“无为”,详见第37章,“无为”而守“道”。“不言”,详见第56章,不言“道”而言“德”。

“圣”字全书出现29处,都是专用为“圣人”,从未单独使用过。帛书甲本中,“圣人”均写为“聲人”,同音假借字。

“治”字乃敦本自加,欲与下章句法同,其实大可不必,而且也无理。此处说的是圣人自修,治己,下章及相关各章,说的是圣人治人。

(10)普及本为何选用“作”?“昔”是“斮”的省笔。《礼·内则》:“鱼曰作之。”《尔雅·释器》:“鱼则斮之。”可见“斮”与“作”互通。(第16章)、(第37章)都是“作”的异体字。类似之六国异域字,现均录入《用字字典》,一般不再另注。“勿”与“物”相通。据甲古文考证,“勿”是“物”的初文,增笔为“物”,取代了古“勿”字的部分字义。

弗:不也。“不”与“弗”同。时代不同,用字习惯不同。传世诸本据其义改为“不”。其实,“弗”与“不”的用法是有区别的,按当时汉语通例,“弗”相当于“不……之”。

(11)普及本为何选用“辞”?其一,简本原字作“”,一般训为“怠”。简本经文中,以“司”或“台”为主体的字,共有八个,计:“下心”旁三个:第2章之“(怠)”、第44章之“(怠)”、第64章之“(始)”。“言”旁三个:第32章之“(始)”“(怠)”、第64章之“(始)”。“丝”旁两个:第59章之“(给)”、第64章之“(治)”。由此可知,早期的合体字尚未规范,结构的选择与搭配较为自由随意,如,“心”旁与“言”旁可相通、互换,此处之“”,训为“始”或“怠”均可。

(12)普及本为何舍用“生而不有”?两个系统,以简本最简明。其一,万物“作—为—成”,说的是“作为而后成”,意思连贯,一气呵成。其二,“生而不有”夹在其中,断一句为两段;“作—生”与“为—成”,“不有”与“不居”,两两相对,亦通。不过,简、帛、竹四种版本证明:此处的“生而不有”四字是乱经,当在第51章。

(13)普及本为何选用“恃”?“志”“侍”“恃”三字同源。就其结构而言,“志()”亦可视之为“恃”的省笔。这种同一字的不同写法常见,如:“時”又写作“旹”。

(14)普及本为何选用“夫”?两个系统。其一,简本作“天”,“天”指天帝、天道,是“不辞”“不恃”“不居”的主语。全句论述“天”与“万物”的关系,符合古人的早期认知。圣人观察“天”与“万物”的关系,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其二,多本作“夫”,“不辞”“不恃”“不居”的主语或是“天”,或是“万物”,也可以是“圣人”。两个系统并不矛盾。“天”辅导“万物”,“万物”自然成事,圣人学“天”,所以“无为”“不言”。其三,或认为,简本的“天”字是误笔,似嫌草率。由于对古本字迹的误认或误抄,后世经文中,确实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误字或改字,训读时要整体研判,切忌以“后”证“前”,望文生义,曲解原义。类似情况一般不再另注。

[意犹未尽]

有客观世界,有主观世界。

主宰客观世界的“道”,又称之为“客观之道”;主宰主观世界的“道”,又称之为“主观之道”。

“主观之道”源于对“客观之道”的认知,是“客观之道”的“法象”,并由此生发出相应的思惟及思惟模式。

没有正确的思惟模式,何来正确的行为准则?

《老子》讲“道”,讲“德”,讲“恒道”,讲“大道”,讲“道本”,讲“道数”,讲“道法”,讲“道用”,讲“道术”,讲“小一”,讲“大一”,讲“二而一”……

《老子》经文的字、句、段落,大都两两相对,一正一反之间的耦处理,随处可见。

无论圣人、常人,无论有欲、无欲,无论有为、无为,无论有言、不言,始终离不开“有无相生”,离不开“二而一”,离不开“大一之道”,形影相随,贯穿始终。

学以致用,持之以恒。

学老,要“悟”。无心插柳,反复随意浏览、咀嚼《老子》经文,与经文发生共震共鸣,是训练、顿悟“大一”思惟模式的最佳方式。

顺便说一句。《说文解字》:“惟,凡思也。”《新华词典》:“思维:也作思惟。”从字义判断,还是“思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