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点说明

本书作者叶子奇,字世杰,号静斋,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元末明初浙西有名的学者,一度与宋濂、刘基齐名。元末乱世,叶子奇隐居龙泉槎溪著书立说。明洪武年间,以荐授巴陵主簿,旋因他事牵连,被下狱,仕途偃蹇。然叶氏深谙“虞卿穷愁而著书”的道理,耽于著述。据明代文人郑善夫《叙〈草木子〉后》言,叶子奇所著“有《范通玄理》、《太玄本旨》各二卷,诗十有二卷,《本草》、《医书节要》各十卷,《齐东野语》三卷,《草木子》二卷”,可惜今日所能见者,止《太玄本旨》和《草木子》两书,其余似皆不传。

本书为叶子奇在狱中所作,出狱后又加补缀而成。写此书的目的,大概是作者自序中所谓“幽忧于狱,恐一旦身先朝露,与草木同腐,实切悲之”,故希望“托空言于天地之间”以存名。后人亦多从此揣摩作者以“草木子”名书的原因。此书网罗宏富,举凡天文星占、律历推步、时政得失、兵荒灾乱、诸子百家、文史曲艺、典章制度、饮食服饰、草木虫鱼、狐鬼妖魅,以至自然界种种现象,靡不涉猎,人称叶子奇“博物洽闻”,诚不为过。在林林总总的记述中,有关元朝的掌故和元末农民战争的史料,尤为珍贵,每为后世文人、史家所征引。而对典章制度等方面的评说,作者持论独到,有些论点具有一定民主思想,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当然,由于时代与作者个人的局限,本书中也存在许多荒唐的记载和空疏浅陋的观点,对元朝的统治亦有过于美化的地方。然瑕不掩瑜,读者阅读此书当能自知。

本书大量引述前人的言论,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不少引文与原文出入较大,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如《管窥篇》中,误把张载“月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则光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这段文字,当成了邵雍的话。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校点时酌情进行了改正。另外,《杂俎篇》中有不少条目与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中的相同,因涉及内容较多,为保持全书面貌,此次校点时则采取了一仍其旧的做法。

《草木子》原共二十八篇(一说二十二篇),明正德十一年(1516)叶子奇裔孙叶溥刊行此书时,改纂为四卷八篇。明嘉靖、万历和清乾隆年间对《草木子》进行了三次翻刻,同治年间又有根据《四库全书》本进行翻刻的本子。除了清刻本对有关“胡”、“夷狄”之类字眼做过改动、乾隆年间的苏遇龙刻本在某些条目下加了若干小字外,总的出入不是很大。而《百陵学山》、《快书》等丛书只节录了《草木子》中的一些文字,有时还误植入其他内容。这个校点本,以叶溥的正德本为底本,参校了嘉靖时的廖直显序本、王宏刻本及乾隆时的苏遇龙刻本。因校点者才疏学浅,本书的校点错误料不在少,敬请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