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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王五贤(幼时闻呼其字是此二音,不知即此二字否也),老塾师也。尝夜过古墓,闻鞭扑声,并闻责数曰:“尔不读书识字,不能明理,将来何事不可为?至上干天律时,尔悔迟矣。”谓深更旷野,谁人在此教子弟。谛听,乃出狐窟中。五贤喟然曰:“不图此语闻之此间。”
【译文】
村里人王五贤(幼年时听到叫他的字是这两个音,不知道是否就是这两个字),是个教私塾的老先生。有一次,他夜间经过古墓,听到鞭打的声音,还听到斥责说:“你不读书识字,不能明白道理,将来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等到触犯天条的时候,你再后悔就晚了!”他想更深夜静的,又是在旷野之中,是谁在教育子弟呢?仔细一听,原来声音出于狐狸居住的洞穴之中。王五贤感叹地说:“没有料到这样的话,竟然在这里听到。”
【评点】
读书识字,是明事理、有所为的基础;但前提是读什么书,怎样读。如果只是为了应试去读书,考完了就把书烧掉表示庆祝,那是读多少书也不可能明事理的。王五贤的感慨,是因为看到了当时读书人的种种劣迹,看到了当时的社会现象而发,而这番议论,到今天仍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