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杜林镇人也,以负贩为业。一日,与里豪争路,豪挥仆推堕石桥下。时河冰方结,觚棱如锋刃,颅骨破裂,仅奄奄存一息[7]。里胥故嗛豪,遽闻于官[8]。官利其财,狱颇急。福阴遣母谓豪曰:“君偿我命,与我何益?能为我养老母幼子,则乘我未绝,我到官言失足堕桥下。”豪诺之。福粗知字义,尚能忍痛自书状。生供凿凿,官吏无如何也。福死之后,豪竟负约。其母屡控于官,终以生供有据,不能直。豪后乘醉夜行,亦马蹶堕桥死。皆曰:“是负福之报矣。”先姚安公曰:“甚哉,治狱之难也!而命案尤难:有顶凶者,甘为人代死;有贿和者,甘鬻其所亲,斯已猝不易诘矣。至于被杀之人,手书供状,云非是人之所杀。此虽皋陶听之,不能入其罪也[9]。倘非负约不偿,致遭鬼殛,则竟以财免矣。讼情万变,何所不有,司刑者可据理率断哉!”

【译文】

张福,是杜林镇人,挑货郎担做小买卖维持生计。有一天,他和乡里的富豪争路,富豪指挥仆人把他推到了石桥下面。当时河面结了冰,冰棱就像锋利的刀,张福摔下去,头颅骨破裂,气息微弱,只剩一丝呼吸。里长原本怀恨富豪,立刻报告了官府。官府垂涎富豪的钱财,催办追得很急。张福暗中让他母亲对富豪说:“你给我偿命,对我有什么好处?如果能替我供养老母幼子,那么趁我没有断气,我跟官府说自己是失足掉到桥下的。”富豪答应了。张福略微认识几个字,这时候还能够忍痛自己书写状纸。张福写的供词言之凿凿,官吏也无可奈何。张福死后,富豪竟背弃约定。张福的母亲多次到官府控告,终因张福生前写过供词,始终不能申雪。富豪后来喝醉了夜间赶路,马失足扑倒,富豪掉到桥下摔死了。人们都说:“这是背弃张福的报应。”先父姚安公说:“审案真难啊,审人命案尤其难。有顶替凶犯、甘心替人去死的,有行贿讲和、甘心出卖亲友的,这已经是仓促间不容易问到真相了。至于被杀的人亲手写供状,说不是为这个人所杀,这即使是虞舜时司法官皋陶来办案,也不能定罪。这个富豪倘若不是背弃约言不兑现,以致遭到鬼的诛杀,那么就会因为有钱而免罪了。案情千变万化,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掌管刑法的人难道仅仅依据常理就能轻率判决吗?”

【评点】

小货郎担心老母幼子无人抚养出此下策,却让富豪逃脱了法律制裁;富豪恃强凌弱,又背信弃义,狡诈无耻,只有遭了天谴,这种结局才顺应民意。但纪昀记录这件事的用意还不在此。他记录了父亲的一段话,是想告诉读者,世情复杂,为官者审案,万万不可依据常理轻率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