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律程:江苏青年律师的成长与发展
- 刘玲主编
- 4113字
- 2021-05-17 10:44:21
青年律师圆梦随想——成长的快乐与烦恼
潘 梁[1]
2011年6月,笔者在结束漫长而又富有激情的法学本、硕学业后,开始步入职场,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执业至今虽仅三个年头,但却感受颇多,既苦又甜,有悲有喜。今写寥寥小文一篇,望给读者一丝启发。
脱下校服,换上西装,真的准备好了吗
谈到青年律师,首先不可避免地要谈及角色转换。在安静祥和、与世无争的象牙塔里走出的孩子该如何将自己正确定位,如何找到律师的感觉与状态,该问题是所有青年律师必须首先予以回答的。青年律师就像一支首次打入世界杯的足球队,神秘得让人无法琢磨,既有可能大比分失利,也可能一黑到底,但如何将自己实力展现出来,在赛场上发挥自己的作用,如何更好地享受比赛,这是每支年轻球队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青年律师在职场上的定位亦是如此。首先理解这份职业、然后热爱这份职业、最终享受这份职业。那年轻律师步入职场当务之急该做些什么准备呢,本人以自己为例,简述两方面感受。
(一)着装打扮,大方得体才是王道
青年律师刚刚步入职场,着装打扮的改变是极其必要的,因为律师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有时甚至高过业务水平。如何准确穿衣,如何更好地体现形态礼仪,对于该门学问,青年律师必须充分理解与掌握。我认为总的原则:重视但不夸张。现实生活中,有些年轻律师对于着装形象非常不屑,不分场合胡乱穿衣,常常穿着运动衫、休闲短裤就与当事人谈案件,一些年轻女律师甚至穿着鲜艳的时尚潮服就去开庭,这种穿衣风格给人的感觉与律师形象非常不符,负面效果特别明显;另一种极端的形象我认为也不可取,即有些年轻律师受影视剧影响,往往幻想自己是TVB中大状的形象,幻想自己是“何以琛”(电视剧《何以笙箫默》男主角)的角色,身上每一个细节都渴望淋漓尽致地体现“高大上”,特别注重品牌,非名牌不行。笔者认为:年轻律师应按照不同场合不同着装,既要彰显个性,又要严肃大方。因此,我一直主张律师开庭也应穿着律师袍,但限于实务操作中没有硬性制度,也并不能完全做到,故而,在办公室里放件西装或许对于每位年轻律师来讲是个不错的选择。
(二)适应实务环境,不要永远做个“小愤青”
不可否认,由于法学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年轻律师的理论知识都是非常不错的。因此,实践中,不少在书本上或者论文刊物中出现的理论常常会被年轻律师提出与引用,但很多时候法官并不会都采纳,往往仍按照法律条文做出裁判。笔者就曾碰到不少这种情况,即便你带来很多书籍资料给法官查阅,法官最终的判决却仍然非常“教条”。在碰到这种情形时,很多年轻律师就会闹情绪,充分体现法科生专有的“愤青”特性,开始质疑法律,贬嘲法官,并且喋喋不休,见人就讲。实质上,这种做法对青年律师而言是非常愚蠢,也十分致命的,既然选择了律师行业,就应该适应中国的司法大环境,“法律并非绝对公平,法律具有滞后性”,这种普通民众均知晓的道理,青年律师更不应轻易抛弃或故意置之不理,如果非要把自己的理解或者理论界观点强加在法官头上,最后的结果将非常被动也会非常令人失望,并会造成一系列恶性反应。笔者认为妥善的处理方法是:1.与法官正确交流,有理有节,争取观点被采纳;2.将自己的观点、理论界不同的声音及实践操作,向当事人准确传达,万不可随意拍胸脯,打包票;3.结合案情多写文章,争取发表,这样法官、当事人等都会对你刮目相看,自己也会自信满满。
困扰青年律师的史上最强三大难题
(一)难题一:信任PK年轻
青年律师在办案时会经常听到“这位律师怎么这么年轻”、“请这么年轻的律师行吗”这些声音,在信任与年轻进行博弈时,青年律师如何牢牢抓住“信任”就显得格外重要。外在年轻形象可能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内涵型的因素我们是可以提升的。要取得当事人信任,年轻律师首要任务就是要显得特别专业,一旦从你嘴里讲出的,从你行为上表现的, 都让当事人感觉你是正儿八经的专职律师时,信任也就悄悄地来了。其次,年轻律师一定要有一些闪光点,哪怕只是一小点儿,这一小点闪光有时将给你带来事半功倍的作用,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某年轻律师对婚姻法理解得特别到位,某天同单位某位资深老律师因基本不做婚姻案件,在突然碰到该类型案件时,不耻下问,整个过程则正好被该年轻律师的当事人所见,或许该当事人的案件是建设工程方面的纠纷,与婚姻法无任何关联,但结果很显然该当事人对这名年轻律师的信任度一下子得到了一个完美的提升。
(二)难题二:气场的修炼
年轻律师在执业时往往发生庭前自我感觉准备得很充分,到了法庭上,气场不够,对方老律师可能准备得还不如年轻律师,但是随着庭审的进行,年轻律师慢慢乱了节奏,开始跟着对方走。若再加上老律师老谋深算,法官语气强硬,年轻律师更没有底气了,最终导致本准备得很充分的案件,由于自己庭审时气场不够,庭审的效果不佳。
针对此,笔者总结了以下方法可迅速提升气场:1.内心自信法。通俗地讲:在内心深处告诉自己,自己永远比别人强,自己是老大是领袖,别人都要听自己的,不要害怕,不要胆怯,世上一切都是浮云,没有大不了的。2.旁若无人法。坐在法庭上,不要被面无表情的法官、笑里藏刀的对手影响到,自己在发表观点时,就按照准备好的内容来讲,不要过多考虑他们的感受,只当他们不存在。3.语气控制法。气场提升一个比较重要的方法就是语气调整,法庭上律师讲话永远不是吵架,不是声音越响,语气越重就是最好的。笔者总结了两点比较有效的语气控制,其一,语速一定要慢,语速一旦放慢,一下子就能给人一种深思熟虑的感觉,所谓“语慢则人贵”;其二,重点处提高语调,让法官对所陈述的重点内容有深刻的印象。
(三)难题三: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难题三,所谓没有免费的午餐,笔者想简要论述下年轻律师收费问题。该问题其实困扰着很多年轻律师。主要体现在不好意思说以及收多少没底。
首先谈谈年轻律师何时谈收费,笔者曾经一度为此感到困扰,不知道什么时机谈律师费用最为准确。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与实践,笔者似乎找到了一些灵感。我认为谈收费过急过缓都不合适,与当事人接触时,如果一开始就告诉当事人收费标准,并过急地去按照标的额计算律师费,将是非常错误的,给人感觉该年轻律师很肤浅。因此,首先应该仔细听当事人谈案件基本情况,该阶段一句关于律师费的话语都不讲,更多地选择作为一名聆听者,待当事人讲完,有的放矢地谈谈自己对案情的把握,并粗线条地描绘下法律规定以及自己如果处理该案件总的方向或想法。待当事人感觉你很专业并且想进一步把案情细节告诉你时,则承接该案件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此时仍不能过分着急,可以更深一个层次谈谈观点,但绝对不要和盘托出,在该阶段可暗示性建议当事人应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相关事宜,适当时机可将当事人的错误理解与律师的专业法律理解进行对比。在当事人已充分相信你以后,视情况终结谈话,留点儿悬念,要求当事人把材料准备充分,自己则需再好好结合材料并根据法律法规、案例判令后给出更完善的回复与处理建议,此时是谈律师收费的最佳时机,基本可以十拿九稳,既能显得自然,又不会错失良机。
其次,年轻律师收费不能过高,当然也不要没有底线地低价竞争。首次接触的当事人,如果发现该当事人可能将来会有很多潜在的案源时,建议通过办理第一个案件建立起信任,最好能够成为顾问单位,表面上看上去,第一个案件可能费用比较低,但是后续的横向纵向发展将产生很多机会。另外,笔者感觉年轻律师尽量不要学老律师采用小时收费,原因很简单:1.你的资历不够;2.你的观点可能自己都没有把握。建议对于一些客户,可以采用分层收费,根据提供的不同服务进行收费,比如在正式启动案件时,首先发份律师函,先收取部分费用,一步一步把案源纳入囊中。
年轻律师在成长与发展的道路上应找寻到的七颗明珠
笔者认为年轻律师要想在律师行业中快速成长与发展,必须注重以下七个要素。
(一)谦虚。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中,年轻人都要特别谦虚。年轻律师不像老律师那样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想学得更多,工作发挥得更出色,快速累积实战经验,该品质绝对不可或缺。
(二)尊重。回到本文一开始的主题,青年律师首先要把自己位置、身份定位清楚,你是一名律师,不是替别人去吵架的,所以在工作中要尊重每个人。实践中常常发生,年轻律师对法官、书记员以及自己一方的当事人态度还算可以,但是对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就显得无所谓,不那么尊重,其实,庭后简单的一个握手、简单的一句道别不经意间可能产生很好的效果,可能就是一句道别,一个握手,使得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对方当事人更不会把矛头指向你,甚至可能还会给你带来案源。
(三)认真。看似两个不起眼、老生常谈的字眼,实质上是年轻律师工作的灵魂,不管是庭前材料准备,还是开庭时证据质证、观点答辩,抑或庭后案卷装订、案件总结,年轻律师都应该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尤其是庭前对案情的熟悉、思路的整理、诉讼策略的分析,若能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准备,要想今后成为一名好律师真的不难。
(四)自信。年轻律师一定是自信,不是自大,不要吹嘘,更不要胆怯,从与当事人、法官第一次见面开始,时时刻刻都要保持自信,万不能案件还没做,就没有信心,要知道,你一旦不自信,当事人就会对你失去信任,最终导致一事无成。
(五)严谨。年轻律师比较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有时感觉自己对法律理解到位,庭审一定会朝着自己预期的发展,殊不知,很多时候,一句满话害死自己。
(六)人脉。律师工作除了靠专业的法律知识,同样重要的一点即处理好人际关系,年轻律师一定要广结人脉,但不是说去做“勾兑”律师,即不专心做业务,整天绞尽脑汁去和法官、检察官搞关系,去和当事人胡吃海喝。这种做法时间长了必定失败。
(七)思考。最后想再谈谈年轻律师应该具有的思考精神,在办完一个复杂疑难案件后,年轻律师应该多思考,必要时,应该写写文章,文章不必写得很晦涩,但求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自己的庭后体会及办案总结进行记录。
[1]潘梁,江苏和合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硕士学历,苏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刑民事证据制度。执业擅长领域:民商事争议诉讼、建设工程争议诉讼等。执业至今担任多家大型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热情、善于创新、不墨守成规,深受众多当事人好评。电话:18662202388,邮箱:lawyerp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