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注释

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主要是指对防火安全负有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员。(2)行为人具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并在主观上是出于过失。(3)消防监督机构已经口头或书面通知改正,但行为人没有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

这里的“消防管理法规”既包括国家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为保障消防安全而发布的规章制度[72],如《消防法》[73]、《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7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7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