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登记即告完成

在登记实践中,不少人认为只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发放给申请人时登记才完成,但事实上,登记事项已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完毕,登记即告完成。它意味着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与动产以通过实际占有确定权利归属不同,不动产无法移动,只有通过登记,将物权内容进行公示,才能产生物权变动之效力,而不动产登记簿就是予以公示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