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欧洲一体化与国内地区协同发展机制建设的借鉴意义
闽西南协同发展要立足五市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准确研判国内外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对闽西南区域发展的适用性。在闽西南协同发展的制度与机制建设方面,也要如此。
在梳理借鉴国内外区域协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闽西南协同发展应着力探索、建立和完善具有闽西南五市自身特点并发挥自身优势的区域协同发展模式。[2]关于区域协同发展模式的研究,国外主要侧重于城市群层面形成的不同区域管制模式。一是部门型松散管制模式。如纽约城市群主要针对专门的问题由不同机构开展相应管制。二是机构型集中管制模式。如华盛顿城市群成立由区域内县市政府自组织的华盛顿城市群管理委员会(MWCOG)。三是大政府型单独管制模式。通过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兼并周边城市形成大政府。如阿勒格尼县将境内124个独立城市合并,成立联邦式政府统称匹兹堡市。四是多政府型统一规划模式。主要是合并城市群中心城市与郊区城市的职能,统一规划,保持地方自治权限。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伴随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研究开始明显增多。目前,主要从区域利益、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市场体系、地方品质等视角展开区域协同发展路径或模式的研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