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之深深的望着对面的阿迟,他想否认,却忽而退却:“你就是朝夕,只要你过了这一辈子,我们就可以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像我们在疾山上一样。一千年,一万年…”
阿迟听着他的话,突然想起自己偷偷藏在枕下的两缕头发。
哦,原来他就是神仙,所以他们才没能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移。她空空的握了握掌心,有些觉得自己当初的祝祷可怜。他不是沈慕之,他原是天上的神仙,归尘。
风寒沁沁,掀起小瘸子起伏的衣摆,她衣着狼狈,发丝杂乱的裹挟着青白的脸,十分不唯美的向前走,直走到山崖边上回头,哑着嗓子张口问。
“这样就可以了吗?”
归尘几次想要去拉住她,皆被长修所拦:“归尘你莫要冲动,这是朝夕的一劫,你若是阻她渡劫,便是在害她呀!”
这样的话往来说了几次,归尘便满目含着怆痛的立在了原地,他的嗓子亦是哑哑的,不能出来什么音调。北风寒凉,他沉在风中,一时没有了沈慕之的风姿卓越,只剩下那活了千百年老神仙的沧桑无助。
青厌立在一边,遗世独立般冷眼旁观,她似乎对眼下这纠结的三个人,多有不屑。目光一个个从身上掠过,直落到阿迟身上,落下重重的一句话。
“认清你是谁,想好怎样过这一辈子,别听他们的,也别后悔。”
青厌是个好人,阿迟感激的向她笑笑,笑容里几多苦涩,从话语中浅浅溢来,她那般狼狈的立在崖边,却端端正正的向她的夫君说话。
“三哥,我不是朝夕,从未是过。你从慕阳山下将我迎娶来,与我对拜过夫妻。我叫莫迟,莫家不争气的小瘸子,因为从小行动迟缓,所以人人唤我阿迟。我嫁给你做妻子,与你在疾山上相守,两年零三天。你喜欢我熬的粥,说那粥甜丝丝的有花香,其实我是往里面撒了白糖。我因为腿瘸一直不能和你一同登上山顶,就在山下栽了一片花圃,忙活了一整个春天,花只开了寥寥几朵,我怕你嘲笑,一直不敢讲。”
她细细碎碎的讲他们相处的小事,讲他的喜欢,同她的不喜欢。一餐一食,一粥一饭,仿佛力图要从这些小事里,证明自己的存在。
“三哥,”阿迟苦笑着唤他,“你不要将我错认成别人了,那会使我伤心的…”
沈慕之懊恼的垂下了头,他心中在做剧烈的挣扎。他当然不想阿迟消失,可若阿迟不消失,那朝夕就永永远远的回不来了,取一时之心狠,而换永生之相守,他选了后者,内心沉定了一口气,他还没抬头,便听阿迟的声音轻轻凉凉的再度响起。
“三哥,别怕,这世上你对我最好,无论如何,阿迟都要圆满了你的心愿。”
转头的一瞬,飞身跌下山崖的一瞬,阿迟想再嘱咐他一千一万遍,要记得她同他共处在疾山的日子。要记得那个瘸腿毒舌,为他洗衣做饭摘桃花,为他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登上山顶的女子,叫做阿迟。
可她又想在,他是神仙,有一千一万年的寿命,会遇到那么多的人和事,肯定不会记得她这样一个寻常的凡间女子。嘱咐再多也是无用,莫不如省省话。阿迟跟他唠叨过那么多话,走前也该让他清净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