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模型分类

3.0.1 工程项目模型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工厂生命周期管理,应按模型应用阶段分类;

2 用于专业协作,应按工程对象单元组合关系分类;

3 用于任务分工,宜按模型用途分类;

4 用于交付发布,宜按模型应用阶段、工程对象单元组合关系和模型用途分层次分类组合。

3.0.2 模型应用阶段的分类及代码,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模型应用阶段的分类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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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模型按工程对象单元组合关系分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层次关系,应符合本标准图3.0.3的要求;

2 项目整合模型,应完整表达工厂总体布局范围内设施系统组合关系与空间关系;

3 专业系统组合模型与单系统模型,应完整表达专业设施设备的组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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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0.3 工程对象单元层次结构示意图

4 构件模型,应符合设备、建筑产品采购或分包应用的最小单元组合关系;

5 零件模型,应符合现场加工、预制加工的最小单元加工及组装关系。

3.0.4 模型使用用途的分类,应按使用对象、适用范围和目的进行区分,并宜分为专业设计模型、专业协作模型、专业计算分析模型、工程造价分析模型、成品交付模型、项目管理辅助模型、竣工档案模型和运维管理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