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井下车场的线路和硐室应布局合理、操作安全、管理使用方便、便于施工和维护。

3.0.2 井下车场巷道和主要硐室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车场巷道宜选择在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避开断层、陷落柱、强含水层和松散破碎岩(煤)层以及膨胀性岩层;主要硐室应选择在比较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并应避开断层、陷落柱、强含水层和松散破碎岩(煤)层以及膨胀性岩层;

2 井下车场巷道和主要硐室不得布置在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煤(岩)层以及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中。

3.0.3 井下车场巷道和交岔点的断面形状、安全距离、支护方式、支护参数、轨道铺设、管线敷设、辅助设施、水沟、铺底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GB 50419及《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GB 50533的有关规定。

3.0.4 井下车场设计通过能力,应满足设计所需通过运输量的要求,并应留有大于30%的富余能力。

3.0.5 井下机电硐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防水措施应满足机电设备要求,硐室宜铺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