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采区水仓

6.4.1 采区水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区水仓布置应避开松软、膨胀、破碎的岩层和断层带,水仓入口应设在采区准备巷道最低点或最低点附近;

2 采区水仓宜根据采区涌水量大小设置,采区水仓入口处的水沟应设箅子;设一条采区水仓时,入口处应设两个沉淀池,一个用于沉淀,一个用于清理;

3 采区水仓底板向吸水井方向应设1‰~2‰的上坡。

6.4.2 采区水仓容量计算、支护、清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区水仓有效容量应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 采区水仓总长度应根据采区水仓有效容量、断面大小确定;

3 采区水仓应根据围岩条件和服务年限,采用混凝土或防渗混凝土砌碹支护、锚喷支护。铺底厚度不应小于100mm,铺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