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抗震设防依据和设防标准。

3.0.2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设计应采取防止或减少地震次生灾害的措施。

3.0.3 抗震措施应根据管道线路工程的重要性、设计地震动参数、场地类型、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发生地震灾害的影响程度综合确定。

3.0.4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勘察时,应掌握沿线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资料,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划分管道场地地段,并给出综合评价。

3.0.5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应选择抗震有利场地,宜避让不利和危险地段。对难以绕避的不利或危险地段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3.0.6 通过活动断层的管道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与活动断层并行的管道,宜将其敷设在活动断层破裂影响范围外。

3.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跨越位置应选择在地基良好和稳定地段。当难以避开液化土、震陷软土等不良地基时,宜选择短距离通过。

3.0.8 在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设计文件(图件)中,应明确抗震措施,对抗震专用材料和构件、配件应提出材质、规格、数量及安装要求,对施工工艺应提出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