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监测方案

6.2.1 监测单位应根据监测任务书编制监测方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自然条件、地质环境、边坡工程的特征等);

2 监测方案编制依据;

3 监测目的;

4 监测范围;

5 监测项目的确定;

6 监测方法选定(监测点网布设、监测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预报预警、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监测措施应急预案、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等);

7 监测数据记录制度;

8 监测数据分析方法等。

6.2.2 露天煤矿边坡稳定监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边坡岩体上不同点在空间的移动及过程,滑落面的形状、大小、倾角及其位置,滑落体的大小、形状和滑落方向,地下水、爆破和设备运输情况,边坡岩体移动对采剥工程和边坡建(构)筑物的危害程度。

6.2.3 监测方法可包括简易观测法、设站观测法、仪表观测法和远程观测法。监测仪器可包括地表大地测量(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摄影仪、GNSS、红外遥感、激光微小位移、边坡稳定雷达、声发射、位移计、钻孔倾斜仪、锚索测力计和水压监测仪等,应综合考虑监测方法和仪器。

6.2.4 边坡工程监测应形成控制网和监测网。首先应确定边坡体变形监测的范围,在该范围内确定边坡体的主要滑动方向,按变形范围和主要滑动方向确定监测线,选取典型断面,再按监测线选择监测点。边坡监测点应均匀地布设在滑动量较大、滑动速度较快的轴线方向和滑坡前沿区,在滑体以外较稳定的地方也应适当布点,在滑动较快的地段,应适当加密;监测点宜呈断面形式布设在不同的高程上;裂缝监测点应选择在有一定代表性的位置,布设在裂缝的两侧。

6.2.5 深部位移孔、水位监测孔等可利用已有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