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电缆型式与结构

4.1 一般要求

4.1.1 海底电缆应根据工程需要,选用挤包型式或绕包型式的绝缘。

4.1.2 海底电缆应具有径向阻水与纵向阻水的结构或措施。

4.1.3 海底电缆应具有满足使用条件的铠装结构。

4.1.4 海底电缆采用单芯电缆时,可根据运行可靠性要求和系统远期规划,增加一相备用电缆。在制造、施工和运维条件允许时,海底电缆宜采用三芯电缆。

4.1.5 海底电缆应采用整根连续生产,可包含工厂接头。

4.1.6 海底电缆的长度应综合考虑路由长度、敷设偏差、敷设附加长度、水深影响、附件安装、维护等因素。

4.1.7 当海底电缆线路长度超过60km时,不宜选用自容式充油电缆。

4.1.8 海底电缆复合光纤宜综合考虑通信和电缆状态监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