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80-2016 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 814字
- 2021-04-21 16:52:13
7.3 施 工
7.3.1 剥挖工程应按基坑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层分段进行,逐级向侧翼扩展。施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剥挖前应明确采空区中的空区分布位置,剥挖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
2 当基坑采用支护工程措施时,在支护段内剥挖应对支护结构进行保护,严禁超挖。基坑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的过程中,岩土介质工程特性与设计不符,岩土层软弱结构面外倾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土(岩)体滑坡。
3 严禁在基坑边坡坡顶周边堆放剥挖弃土,堆放点距坡顶边缘的距离应大于1.5倍基坑深度。弃土宜按土、石方分类堆放,弃土堆放高度及填土边坡坡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露天煤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778的有关规定。在斜坡地带剥挖时,剥挖基坑上坡向一侧严禁堆放弃土。
4 剥挖作业邻近采空区或揭露采空区时,施工机械设备应具备防爆功能。应进行有害气体测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剥挖作业。
5 弃土堆放场地应远离村庄和河岸、水体地带,应有临时防尘措施并保持弃土场地的排水畅通,不得污染环境。
6 剥挖施工区域内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规划,剥挖应处于干燥状态作业。
7 在基坑边坡等危险地段施工时,应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时,现场照明条件应满足施工需要。
8 采用爆破方式剥挖施工时,火工品及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规定。
7.3.2 基坑回填施工,应按细—粗韵律间隔搭配回填,回填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机械碾压压实时,碾压设备宜采用重型机具,黏性土及灰土分层铺填厚度宜小于50cm,碎块石分层铺填厚度宜小于80cm,宜振动碾压压实。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可采用小型机具配合碾压,但应降低铺填厚度。
2 采用强夯压实时,铺填厚度应结合强夯能量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7.3.3 回填施工至基底附加应力影响范围时,黏性土及灰土铺填厚度应小于30cm,碎块石铺填厚度应小于50cm。
7.3.4 黏性土、灰土回填材料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Wop±2%的范围内。最优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
7.3.5 回填施工时应进行基坑排水,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