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清晨,宽阔的操场跑道上,耀眼的晨曦中,渐渐奔跑出一位穿着靛白相间的校服的清秀女生,酷酷的斜刘海微微卷起,更添清纯可爱。
衣袖高高捋起,露出骨感分明的细长皓腕,加之右腕上戴着青绿的手环,更显得成熟干练,朝气蓬勃。
与之相反的,是随后好久才赶来的几个弯腰驼背,气喘吁吁的女生,踉踉跄跄地过了半天才追了过来。
“喂,我说你们能不能有点骨气?这才跑几圈啊?就累成这熊样?”带头的女生叉着腰,挑起眉头无奈地看着她们。
“我们没有!行了吧?”一个女生没好气地回道。
“是啊,谁有你叶大小姐有骨气啊,800米晕半道上了,呵呵!”另一个女生讽刺道。
“与其跟她在这傻跑,还不如回班多上会自习,我们走!”
“哎~你们别走,别走啊……,真是的。”
叶筱筱无奈地招呼着,但最后也只能叹口气,紧跟着向班级走去。
我叫叶筱筱,是离港中学的一个普通高中生。
我体智双差,其貌不扬,唯一能出众的地方,准确说是另类,就是爱思考。
我总是思考一些不容易有答案而且容易让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问题,其难度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死亡之间的痛苦挣扎。
其实我觉得我是将自己美化了,我的这种状态与其说是思考不如说是神经错乱,而且后者明显要贴切很多。
坐在车上的我总是很容易就灵魂出窍,因为窗外穿梭不息或激动或冷漠的人群总是给我太多太多关于这个城市的暗示。
没人会对公车的速度抱有希望,我也没有,但是我也不失望。
我觉得这样的速度比较适合我神经的运转速度或者说是错乱速度。
公车高大的玻璃总是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在看一个精致的橱窗,外面的人和物像是精心编排的设计,一个一个渐次上演。
看着他们我总是很难过,这个城市是如此繁华却又如此地单调,重复的生活让那些匆忙的人陷入一种不易觉察的麻木,没人会思考城市与尘世的区别。
我喜欢那些昭示青春的东西,希望自己标新立异,脱颖而出。
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在校园昂首挺胸地走来走去;不愿意穿校服,给老师起外号,出难题;为了吸引同学们的目光,课堂上大声回答问题;为了赢得同学们的喝彩,我报了800一囗气跑完全程累倒在地;不想刻苦学习,却总想取得好成绩。
每天放学回家,我不愿跟任何人说话,总是一个人躲在卧室里,紧闭着房门。
最近我情绪多变,常常会因为一点小事而伤肝动脾。
跟家里人也没什么话好说。
平时,妈妈做了粥,我偏要吃面;妈妈烧好了鱼,我偏要吃排骨……总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不感兴趣。不过有一件事,我倒是挺感兴趣。
我的床头贴满了各种诡异的专辑封面,周末我穿着那满是破洞的牛仔裤背着背包光临各个音像制品店。
我喜欢各种款式的MP3,MP4,MP5.……
里面存放了上千首歌——摇滚,爵士,朋克,流行音乐……
听上一个星期也不会重复,它们让我热情洋溢,不眠不休。
我喜欢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戴着耳机,背着单间背包,一手插着裤兜,一手悠闲地喝着优酸乳,走在阳光散落的林荫路上,任凭旁边的大街人潮汹涌,车水马龙,仿佛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
可是学校这种鬼地方,从没让我产生过任何期待。每天的生活,周而复始,单调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