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日历2021·无规矩不成法
- 《民法典日历》编写组
- 3976字
- 2021-04-13 09:33:28
壹月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第一编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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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五 元旦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十八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第一编 总则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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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六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十九
法律箴言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第一编 总则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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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日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二十
第一编 总则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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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一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一
法律箴言
有社会就有法律。
第一编 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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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二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二·小寒
法律箴言
如果离开法律,你就会因失去方向而迷茫,所有的事物也都会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一编 总则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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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三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三
法律箴言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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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四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四
法律箴言
新法影响未来而不是过去。
第一编 总则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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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五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五
法律箴言
法不是玩弄文字的,而是规定事理的。
第一编 总则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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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六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六
法律箴言
法律的智慧不能以金钱来衡量。
第一编 总则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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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日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七
第一编 总则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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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一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八
法律箴言
法律有时会沉睡,但绝不会消亡。
第一编 总则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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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二
农历庚子年十一月廿九
法律箴言
造法易,执法难。
第一编 总则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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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三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一
法律箴言
任何规则皆有例外。
第一编 总则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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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四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二
法律箴言
通过严厉惩罚实现正义不如通过适当预防实现正义。
第一编 总则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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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五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三
法律箴言
暴力也可能戴着法律的假面具。
第一编 总则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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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六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四
法律箴言
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第一编 总则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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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日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五
第一编 总则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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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一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六
法律箴言
任何法都是为人而设计的。
第一编 总则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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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二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七
法律箴言
只要有政治社会单位的地方就有法律。
第一编 总则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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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三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八·大寒
法律箴言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第一编 总则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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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四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九
法律箴言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第一编 总则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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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五
农历庚子年腊月初十
历史上的今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于1987年1月22日通过。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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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六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一
法律箴言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逾越。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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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日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二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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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一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三
法律箴言
实施乃法律的目的和果实。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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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二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四
法律箴言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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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三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五
法律箴言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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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四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六
法律箴言
优秀的法官能够拓展正义的疆域。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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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五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七
法律箴言
有法成易,无法成难。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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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六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八
法律箴言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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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星期日
农历庚子年腊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