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簡稱「駐港解放軍」,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1993年初開始組建,1996年初組建完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使命,依照《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關於中央政府負責管理香港防務的規定,1997年7月1日,駐港解放軍正式進駐香港,履行防務。
駐港解放軍由陸軍、海軍、空軍部隊組成,士兵約有6,000名,部署在14個營區,總部設在港島中環。駐軍人員須遵守《基本法》及《駐軍法》,還要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駐港解放軍的職責是保衛香港的安全、防備和抵抗侵略、管理軍事設施,負責涉外軍事事宜,不干預香港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必要時,可向中央政府要求駐港解放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