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权责发生制:受益期与付款期

我们注意到,和销售收入一一对应的是成本。在刚才工厂的案例里,只有那些和产品直接相联系的成本,才会经过“存货—成本”的路径,与收入进行配比。在华谊兄弟的案例里,只有和电影、电视剧相关的直接成本才会计入存货,再结转为公司的成本。那么工厂管理人员的工资、销售人员的佣金、华谊兄弟总部大楼的租金,这些费用也要和销售收入产生“一一对应”的配比关系吗?

我们管这一类费用叫期间费用,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来,这些费用的入账与时间相关,而不是与收入一一对应。让我们看一个例子。某公司在1月支付第1季度的租金,一共30万元。30万元的记账“期间”,到底是1月呢?还是整个第一季度的三个月?

关于这笔租金,存在着两个时间概念:受益期与付款期。从付款期的角度来看,30万元所在的期间是1月,它在此期间影响现金流量表;从受益期的角度来看,30万元所在的期间是第一季度的1月到3月,每个月都有10万元的租金费用,而这构成了利润表上的期间费用。

为什么期间费用不能和收入配比呢?我们看华谊兄弟的例子。针对每一部特定的电影,演员工资、导演工资、场地和道具费用是可以分摊到不同的电影,所以具备与收入进行一一对应的可能性。但是华谊兄弟的总部大楼租金,如何分到每部电影中呢?所以,期间费用无法与收入进行配比。

企业在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时候,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百度百科

配比原则属于广义的权责发生制。大多数的营利性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都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只有少量的非营利组织或者政府机构实行收付实现制。

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呢?权责发生制,从定义上来看,强调的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匹配。刚才提到的计算机学校,在1月收到了1200元学费,还没有产生收入的权利。在客户上网学习的过程中,计算机学校履行了教学义务,这时才产生了真正的收入。在租金的例子里,该公司支付租金时并没有消耗这项成本,也就没有产生相应的责任。在三个月的经营中,该公司才慢慢消耗了租金这项成本,所以发生租金成本的期间为三个月。

权责发生制可以帮我们精准地衡量利润。举个例子,我们要考核子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绩效,在权责发生制下,他不会因为推迟支付租金而改善利润,也不会因为购买存货而使利润变差。我们更希望以精准配比下的利润来衡量他的盈利能力。在实际操作中,会用利润考核这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用现金流考核它的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