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北魏后期之汉化 附户籍问题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云:

壬寅,革衣服之制。

六月己亥,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同书卷二〇《广川王谐传》云:

诏曰:“迁洛之人,自兹厥后,悉可归骸邙岭,皆不得就茔恒代。其有夫先葬在北,妇今葬在南,妇人从夫,宜还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坟于恒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从之,若异葬亦从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丧,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户属恒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从所择。其属诸州者,各得任意。”

同书卷二一上《咸阳王禧传》云:

于时,王国舍人应取八族及清修之门,禧取任城王隶户为之,深为高祖所责。诏曰:“此年为六弟娉室。长弟咸阳王禧可娉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次弟河南王干可娉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次弟广陵王羽可娉骠骑咨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次弟颍川王雍可娉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季弟北海王详可娉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高祖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王公卿士,咸以然不?”禧对曰:“实如圣旨。”高祖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言:‘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何必改旧从新。’冲之此言,应合死罪。”冲免冠陈谢。

《世说新语·下》“贤媛”类“王汝南少无婚”条云:

王汝南少无婚,自求郝普女。司空以其痴,会无婚处,任其意,便许之(刘注云:《魏氏志》曰:王昶字文舒,仕至司空)。既婚,果有令姿淑德。生东海,遂为王氏母仪。或问汝南何以知之?曰:“尝见井上取水,举动容止不失常,未尝忤观。以此知之。”(刘注云:《汝南别传》曰:襄城郝仲将,门至孤陋,非其所偶也。君尝见其女,便求聘焉。果高朗英迈,母仪冠族。其通识余裕,皆此类)。

同书同类“王浑妻钟氏”条云:

王浑妻钟氏生女令淑,武子为妹求简美对而未得。有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乃白母,曰:“诚是才者,其地可遗。”

同书同类“王司徒妇钟氏女”条云:

王司徒妇钟氏女,太傅曾孙(刘注云:王氏谱曰:夫人,黄门侍郎钟琰女),亦有俊才女德(刘注云:《妇人集》曰:夫人有文才,其诗赋颂诔行于世)。钟、郝为娣姒,雅相亲重。钟不以贵陵郝,郝亦不以贱下钟。东海家内,则郝夫人之法。京陵家内,范钟夫人之礼。

《晋书》卷四二《王浑传》略云:

袭父(魏司空昶)爵京陵侯。

卓嗣浑爵。

同书卷七五《王湛传》略云:

王湛字处冲,司徒浑之弟也。出为汝南内史,元康五年卒,年四十七,子承嗣。

承字安期,永宁初为骠骑参军。避难南下,迁司空从事中郎。久之,迁东海太守。

《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云:

太和十九年,诏曰:“代人诸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同书卷六〇《韩麒麟传附子显宗传》云:

显宗又上言曰:“进贤求才,百王之所先也。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之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门望,不复弹坐。如此,则可令别贡门望,以叙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门望者,是其父祖之遗烈,亦何益于皇家。益于时者,贤才而已。苟有其才,虽屠钓奴虏之贱,圣皇不耻以为臣;苟非其才,虽三后之胤,自坠于皂隶矣。是以大才受大官,小才受小官,各得其所,以致雍熙。议者或云,今世等无奇才,不若取士于门,此亦失矣。岂可以世无周邵,便废宰相而不置哉。”

高祖曾诏诸官曰:“自近代以来,高卑出身,恒有常分。朕意一以为可,复以为不可,宜相与量之。”李冲对曰:“未审上古以来,置官列位,为欲为膏粱儿地,为欲益治赞时?”高祖曰:“俱欲为治。”冲曰:“若欲为治,陛下今日何为专崇门品,不有拔才之诏?”高祖曰:

“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假使无当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纯笃,朕是以用之。”冲曰:“傅岩、吕望,岂可以门见举?”高祖曰:“如此济世者希,旷代有一两人耳。”冲谓诸卿士曰:“适欲请诸贤救之。”秘书令李彪曰:“师旅寡少,未足为援,意有所怀,不敢尽言于圣日。陛下若专以门地,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高祖曰:“犹如向解。”显宗进曰:“陛下光宅洛邑,百礼唯新,国之兴否,指此一选。臣既学识浮浅,不能援引古今,以证此议,且以国事论之。不审中、秘书监令之子,必为秘书郎,顷来为监、令者,子皆可为不?”高祖曰:“卿何不论当世膏腴为监、令者?”显宗曰:“陛下以物不可类,不应以贵承贵,以贱袭贱。”高祖曰:“若有高明卓尔、才具隽出者,朕亦不拘此例。”

同书卷六三《宋弁传》略云:

宋弁,广平列人人也。以弁兼黄门,寻即正,兼司徒左长史。时大选内外群官,并定四海士族,弁专参铨量之任,事多称旨。然好言人之阴短,高门大族意所不便者,弁因毁之;至于旧族沦滞,人非可忌者,又申达之。弁又为本州大中正,姓族多所降抑,颇为时人所怨。弁性好矜伐,自许膏腴。高祖以郭祚晋魏名门,从容谓弁曰:“卿固应推郭祚之门也。”弁笑曰:“臣家未肯推祚。”高祖曰:“卿自汉魏以来,既无高官,又无俊秀,何得不推?”弁曰:“臣清素自立,要尔不推。”

同书卷四七《卢玄传论》略云:

卢玄绪业著闻,首应旌命,子孙继迹,为世盛门。其文武功烈,殆无足纪,而见重于时,声高冠带,盖德业儒素有过人者。

《北史》卷三六《薛辩传附薛聪传》云:

又除羽林监。帝曾与朝臣论海内姓地人物,戏谓聪曰:“世人谓卿诸薛是蜀人,定是蜀人不?”聪对曰:“臣远祖广德,世仕汉朝,时人呼为汉。臣九世祖永,随刘备入蜀,时人呼为蜀。臣今事陛下,是虏非蜀也。”帝抚掌笑曰:“卿幸可自明非蜀,何乃遂复苦朕。”聪因投戟而出。帝曰:“薛监醉耳。”其见知如此(《资治通鉴》卷一四〇“齐明帝建武三年”条薛聪作薛宗,起从元行冲后魏《国典》)。

《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中柳冲传》云:

开元初,诏冲与薛南金复加刊窜,乃定。后柳芳著论甚详。芳之言曰:山东之人质,故尚婚娅,其信可与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智可与也;关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达可与也;代北之人武,故尚贵戚,其泰可与也。

《魏书》卷七九《成淹传》云:

高祖幸徐州,敕淹与闾龙驹等主舟楫,将泛泗入河,泝流还洛。军次碻磝,淹以黄河浚急,虑有倾危,乃上疏陈谏。高祖敕淹曰:“朕以恒代无运漕之路,故京邑民贫。今移都伊洛,欲通运四方,而黄河急浚,人皆难涉。我因有此行,必须乘流,所以开百姓之心。”

《晋书》卷一一一《慕容暐载记》略云:

仆射悦绾言于暐曰:“太宰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君营户,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暐纳之,出户二十余万。

同书卷一二四《慕容宝载记》云:

校阅户口,罢诸军营,分属郡县。定士族旧籍,明其官仪,而法峻政严,上下离德,百姓思乱者十室而九焉。

《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略云:

九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

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十年,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三载亡愆则陟用,陟之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