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

1.5.1 业务概述

“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如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

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如表1-3所示。

表1-3 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

1.5.2 会计处理

“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按“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当采用一次摊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并将摊销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3)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

(4)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或发出周转材料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5.3 案例解析

【例1-8】20×9年4月7日,甲企业购进一批周转材料,价值3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货款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分析: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周转材料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

贷:应付账款                         33900

【例1-9】某企业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周转材料。20×9年3月8日,该企业领用一批低值易耗品,用于生产A产品,价值20 000元。

分析: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20000

贷:周转材料                         20000

3月12日,企业报废一批周转材料,该批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为2 000元。

分析: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2000

贷:生产成本                         2000

【例1-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公司于20×9年6月购入台灯4台,每台价值3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领用。假设两年后台灯报废变卖,收到现金113元,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周转材料并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请做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分析: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并已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台灯(在库)                  1200

贷:库存现金                         1200

(2)领用并按摊销。

借:周转材料——台灯(在用)                  1200

贷:周转材料——台灯(在库)                  1200

同时摊销一半价值。

借:管理费用                          600

贷:周转材料——台灯(摊销)                  600

(3)报废时,摊销剩余价值。

借:管理费用                          600

贷:周转材料——台灯(摊销)                  600

同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

借:周转材料——台灯(摊销)                  1200

贷:周转材料——台灯(在用)                  1200

确认处置收到的现金。

借:库存现金                          113

贷:管理费用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