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1959年冬天,各家各户自己蒸饭吃。
1958年响应号召大炼钢铁,又组织食堂,不用自己煮饭,家家户户都把饭锅菜锅给交上去了,此时只好拿甑子蒸饭吃喽。
于是,为了活命,有的寡妇带着孩子嫁进了山区,甚至连黄花大闺女都嫁了进来,就图有口饭吃!
大多数姑娘遇到的家婆好,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儿媳妇,儿媳妇也感恩孝敬家婆,其乐融融。过两三年有饭吃了,生儿育女,日子就越过越好。
也有命运不好的。一个寡妇带着儿子嫁了个老光棍。当年凡是讨老婆进门的,我们大队奖励三斤大米(凭结婚证领取)。吃完了那三斤大米,那个男人竟然要和老婆继子分灶吃饭!
人家母子俩连一粒米都没有,一粒盐也没有,一分钱也没有,怎么生活呀?
生产队的人实在是看不下去,分派他们母子俩去守队里的苞谷(玉米)地,先预支一点粮食给那母子俩吃,也预支一点点钱给母子俩买两斤盐。
那孩子才六七岁,饿急了掰个嫩玉米连皮烧来吃充饥,大伙都装作看不见,难不成谁还狠心到眼睁睁看着孩子饿死不成?就这样,靠着众人的好心,母子俩才能够生活下来。
没有老婆时像疯了一样想找个老婆,有了老婆又嫌弃老婆,这种人呐,真不晓得该怎么说他。
难道他讨个老婆,就是为了赚大队奖励的那三斤大米吗?
那一年我们大队足足娶进来二十多个女子。后来她们都在这儿生儿育女,扎下了根,度过了大半辈子。
1960年暑假期间,大伯参加完高考,回到家里天天学习俄语,为上大学做准备。
某一天,政府工作组在我们村蹲点的一个干部、生产队长、民兵排长、政治指导员等几个人,拿着两个大拇指合起来那么粗、四五米长的“楼索”来到我家里,凶神恶煞似的说:“刘寿生偷南瓜,捆起来!”
我母亲当时只有十岁,站出来喝问他们:“你们哪个看见我哥偷南瓜了?调查清楚了没有?你们捆起了我哥,我可就不让解开了!到乡政府、县政府讲理去!你们有没有逮捕证,就敢捆人?”
那几个人面面相觑,都说没有亲眼看见我大伯父偷南瓜,他们也拿不出逮捕证。
他们互相之间你看看他,他又看看另一个人,僵持一会儿之后,灰溜溜的走了。
回到大队部,他们把那个“告发”我大伯偷南瓜的人叫来,一拍桌子:“你到底看见刘寿生偷南瓜了没有?”
一查二问,最后的结果是“贼喊捉贼”,原来告状的就是偷南瓜的人。来说是非者,就是是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