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的钱用掉7000元,剩下的钱我打算存起来应急。礼银钱2300元,大多数是进火酒。老公对我的爱与付出,好像随着岁月的流逝减少了。
2016年1月29日,我父母请了挖机,在建家坪大漕挖屋场坪,准备在那里盖一座房子,将来好管理我家的两百多亩山场。
第二天,老公去两渡桥和砍树老板结账,下午5点左右到小溶江把院门砸了,锁也换了!
原因至今让我难以释怀——1月中旬,家婆打电话来说他们资源要大力扶贫,那边户口本上三个人,家公52岁,家婆48岁,老公32岁,怎么也够不上被“扶贫”的资格。
于是,家婆想把我们母子三人的户口迁到资源去,这样他们家就能评上“贫困户”,享受国家补助的钱和物资。
我劝家婆:“妈,现在时代早就变了!不再是‘越穷越光荣’,而是‘越富越光荣’。那种‘等、要、靠’的思想,是被人看不起的。靠着扶贫那点儿钱和东西发不起财,而且弄虚作假,实在是一件丢脸的事……”
家婆不等我说完,恶狠狠的破口大骂:“我要是当不上贫困户,领不到那些钱和东西,就让我儿子跟你离婚!我让你一生世没得男人,永远守空房当活寡妇……”污言秽语,滔滔不绝。
我父亲在旁边听得难受,气愤之下跑去买了把新锁,把小溶江的院门换了锁!
后来,经过我弟我妹和介绍人(老公姨爷)的劝解,双方各退一步。我和两个孩子的户口仍然留在灵川这边,只是把身份证号码发给我老公,搞不搞得到钱凭他们的本事。
我觉得非常委屈,可我儿子才两岁多,不离婚他好歹也还能得到一些父爱,离婚之后,他就要成长在一个没有父亲的世界里了!为了儿子,我只好忍着痛苦继续婚姻。
老公如此“妈宝”,什么事都听他妈妈的话,我真的好失望!
2月13日,公婆和老公开摩托车到小溶江,家婆那种得意洋洋的表情,令我巴不得他们早点离开,早一秒都好。次日他们下桂林去和姨爷拜年,我如释重负。
2月21日(正月14),我随同父母带两个孩子下灵川,从此在灵川长住。老公也从21日起和他父母在桂林租房子住,一起在工地打工。
3月8日,父母亲付清挖屋场坪工钱共计近7万元,之后买杉树秧在屋场坪和边山路种树。
5月18日,我父母亲坐火车去深圳,我弟的第一个孩子即将出生。
7月18日,我弟的女儿即将满月,父母亲,我带两个孩子,我妹带她儿子一起坐动车去我弟家。7月23日回灵川。我们去了小梅沙、海底世界、少年宫、莲花山、书城、儿童乐园等地方游玩。
8月1日~10日,我带儿子下乌石街上窑村,在老公租的房子住了十天。
老公春节后就同家公家婆在那里租房子住,两个房间加一个带卫生间的厨房是300元/月,水电费另收。煮饭菜是租客自己买电饭锅和液化气罐等炊具。房租、水电、家什和柴米油盐什么的生活开销,自然全都是我老公出。我一开始就知道,干脆一直装作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