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林末

天朗气清,惠风和谐。

深吸一口气,空气竟然有点子润甜,在这天然的清香中,脑子似乎都清醒了不少。

‘如果是在前世,这等空气质量,怕是人都要多活十几年吧?’

林末摇了摇头,消去心中的杂念,双手托住背后的竹篓,掂量了下重量,深吸一口气,慢慢直起身,跟着身边同样的人儿,按着相似的轨迹,往城墙走去。

从远处看去,蚂蚁般的小人辛勤劳作,原本就高达六丈的城墙正一点点不断加高,加厚。

林末在修城墙,和他一样的人很多。

近几年大周朝宗室势弱,原本各州经略,世家不仅没成为助力,反而成为了掣肘。

拥兵自重,战乱将起,生活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物价飘忽不定,城建工程,征兵纳税忽地频繁。

即使是在最繁华郡县中也不例外。

似乎每个有点斤两的势力的都在牟足力气,拼命发展,想要在这即将来临的乱世中占据一席之地。

金乌西落,时间很快过去。

“这是今天的工钱,自个收好,嘿,小心点别被路边的泼皮给夺了去!”

到了下班的时间,管事开始结算工资。

高高的的红木桌上,一侧放着层层高的蒸笼,里面是一个个足有成人两个拳头大的橙黄色大馒头,冒着热气,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一侧则是巨大的金盆,里面堆满一串串铜钱。

工资是日结的,一半铜钱,一半吃食。

在这朝不保夕,通货膨胀厉害的世道,一块顶好的粗面馒头给人的诱惑力比一串铜钱还大。

劳累了一天的工人听到下班了,麻木的眼里出现一丝光彩,齐齐围了上来,听见管事的在打趣,一个个谄媚地连连点点头。

管事见此像是得到极大满足般,也略微颔首,两撇小胡子颤了颤,没再耽搁,大手一挥,吩咐手下开始派钱。

林末在人群里十分不惹人注意。

他才十四五岁,身子并没有长开,不过还是有一米六几的个子,不算精壮,找了个角落,也不去争抢,只是默默地看着台子上的大馒头。

‘按今天的工作量,应该能得到两块大馒头,两串铜钱?’

他有些欣喜。

这代表省着吃,够一家子一天的耗用,剩下的,或许可以支持他做些轻微锻炼?

排队很快,没多久就轮到林末。

从管事手里接过油纸包,林末没有当面解开看,只是轻轻掂了掂重量就一齐放进怀里,略微停顿了下,微微躬身,待到管事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才转过头小跑着往家的方向跑去。

一路小跑,跑出工地,他才放慢步子,若无其事的模样,慢慢走着。

转过大几个巷子,一路朝沿着城墙走,很快就见到自己家所在的片区。

那是一方残破的砖瓦平房。

这方世界的家,离他工作的地方并不远。

毕竟真要算起来,他家本就是处于十八环之外,属于贫民区,毗邻城墙,属于这个城池旮旯的一角。

一脚将路中央的石子踢到路旁的臭水沟里,林末余光瞥了瞥四周,心中一松。

走到门前,林末敲了敲门。

咚咚咚,咚咚咚。

有节奏地敲击了两个轮次。

吱呀,门开了。

一道小隙,门并未开全,他一个闪身进去,随后猛然关上门,放下门栓。

林末半倚在门墙上,轻呼了口气,心慢慢静下来。

“姐,这是今天的工钱。”

林末将怀中压得有些变形的油纸包取出,递给站在门侧的女子,轻声说道。

女子长得不漂亮,只能算清秀,一双眼睛却很明亮,点了点头,接过油纸包,道:

“辛苦了,快去洗洗手,休息会,准备吃饭。”

说罢便转身走进厨房。

她是林末的大姐,叫林芸,比之林末要大上一岁,在林父林母在外务工的日子里,长姐如母,对他很是照顾。

此外他还有个小他十岁的小弟,林殊,此时应该在房间里睡觉。

略微平静呼吸后,林末往房间走去。

每次回家都是生死间的较量,所言非虚。

不像前世种花家那般和平,即使是所谓的打工人,至少只要努力,便能有尊严,安稳地活着。

在这方世界,在这片城区,死个人不比死只鸡溅起的水花大,尤其是在这个大乱将起的年代,杀人,抢劫,拐掳,竟然成为人之常情?

是啊,做恶人总是比做好人简单,祸害总能活得更长久,人的劣根性在危难处展现得更淋漓尽致。

回到房间,小弟果然躺在床上睡觉,因为家庭原因,没有钱去念书,加上最近这片街区不知从哪来了一伙拐子,也不敢出去玩,待在家里除了帮大姐林芸做家务,似乎也只有睡觉了。

上前将滑落的被子捂严实了些,林末倒没有倒床就睡,而是褪去衣服开始拍打着手臂,大腿,不时手臂扶着门边,弓步做着拉伸。

城建工程并不轻松,别说他,就是年富力强的当年大汉一直干也吃不消,若不是他嘴甜会说话,加上表现得勤快肯干,那管事的都不会收他这种没长成的豆芽菜。

‘生于乱世,大丈夫生不食五鼎,死则五鼎烹,可笑的是,我死了别说五鼎烹,怕是就连一口薄棺都混不上,大概率草席子一卷,直接扔乱葬岗。’

林末感受着酸胀的胸部,手臂,大腿,不由苦笑想道。

上辈子他只是个四体不勤的大学生,哪干过这等子苦活,若不是心性本就坚韧,根本坚持不下去。

可是他不去干谁去干?

这方世界的父母待他很好,只是行踪很是神秘,月初走,月末回,不知做些什么,每月大多不在家,只是将固定将生活费交托给大姐林芸。

问过大姐,大姐也只是语焉不详,说不出什么名堂。

不过估计他们也没想到,物价上涨飞快,原本够三姐弟一个月花销的费用,现在只够堪堪大半月。

‘不过也不是没转机。’

林末摸了摸自己的左胸,略微鼓胀的胸肌上镶嵌有一颗淡绿色的珠子,上面原本布满赤色裂纹,如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只有几处没有填满。

天赋珠,这是珠子的名字,和他一同重生到这方世界,经他检验,外人根本看不见它的踪影,换言之,它独属于他。

功用也很简单,当赤色裂纹愈合,其中便会诞生一种玄奇的天赋。

‘每过一天,裂纹少了一丝,真真是躺着就能变强,如若是个和平盛世,我还真不介意混吃等死,苟到天下无敌。’

林末心中想到。

只可惜这第一阶段天赋珠便有三百六十五道裂纹,需要一年时间修复,时间跨度太长,恰恰这世道时间就是生命,谁耽搁得起?

心中想着,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林末起身将弟弟摇醒,拎着睡眼惺忪的林殊走到饭厅。

说是饭厅,也只是在客厅与厨房中间用屏风隔了个小空间,摆了张小木桌。

桌子上摆着盘黄灿灿的油煎馒头。

粗粮馒头切成片,油煎一遍,脆脆的,很是得劲,就是有些费油。

“吃饭吧。”

厨房里,林芸端着个小碗走出来,将碗放在林末面前,将围裙褪下,拂了拂散早在额间的发丝,笑着说道。

林末脸色复杂地看了看身前的小碗。

里面是一个水煮鸡蛋,林芸已经细心地将壳给剥了去。

“小末,你多吃点,如果实在劳累,其实可以考虑休息几天,毕竟都月末了。”林芸夹了片最大的馒头在林末碗里,随后又夹了片其次的到林殊碗里,眼里满是担忧。

十几岁的孩子,身子根本没有长开,去搬砖不仅是遭罪,也是要命。

“没事,我撑得住。”林末没有矫情,三两口便将馒头片给吃了,鸡蛋筷子一挑,蛋黄,蛋白分离,吃下蛋白,蛋黄则一分为二,不顾林芸嗔怪的眼神,将其放进她和林殊碗里,“我明天准备去许氏药馆试试水,它那正在找学徒,如果应聘上,会好很多。”

“许氏药馆?”林芸眼睛一亮,顾不得说出怪罪的话,连忙道,“真是南城区那个许氏药馆?”

许氏药馆坐落在南城区,可以说是南城区最大的药馆,集渠道,销售为一体,从进山采药,下乡收购,到大夫看病开方,售卖药物,上下游都给包了,自然挣钱得紧,分店甚至开到其他几个城区,名头大得很。

要真进了许氏药馆,就是个学徒,一家子吃喝都不用愁了,安全性更是有了不小的保障。

毕竟人生老病死最离不开的就是大夫,没人敢言自己不受伤,无意外,一般而言世人对医师都或多或少有几分宽容。

“是的。”林末点点头,继续吞吃着馒头。

这方世界有点类似前世的东汉末年,唯一不同的是世上真有类似的技击之法,他曾亲眼见过十人敌,百人敌之辈,甚至城墙脚下搬砖时,还听人说过,有人甚至能拳开山石,脚裂大地,一口气掀起江涛怒浪,说是陆地神仙也不为过。

后来才知道世上有武道,武道能通神。

而许氏药馆,则是他经过多番打探所知,最有可能接触到武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