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夹在书缝中的生命落叶

书房里,夕阳穿窗而入。

半空中的尘埃,闪闪发亮,缓缓游弋着,

带回了岁月,带走了思绪。

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的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发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因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儿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活动、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十二号那个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的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的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的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地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精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唯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2002.12.28

空信箱

我的信箱挂在大门上,门板掏个长形的洞,信打外边塞进来。只要听邮递员“叮叮”一拨车铃,马上跑去打开,一封信悄然沉静地立在箱子里。天蓝色的信封像一块天空,牛皮纸褐色的信封像一片泥板,沉甸甸。扯开信时的心情总是急渴渴,不知里边装着的是意外是倾诉是愁苦是体贴是欢愉是求助,或是火一样的恋情烟一样的思绪带子一样扯不断的思念。天南地北海角天涯朋友们的行踪消息全靠它了。

有时等信等得好苦,一天几次去打开它,总以为错过了邮递员的铃,打开却是空的。我最怕它空空洞洞冷冷清清的样子。我的院墙高,门也高,阳光跨不进来,外边世界的兴衰枯荣常常由它告诉我;打开信箱,里边有时几团柳絮几片落花几个干卷的叶子,还有洁白的雪深暗的雨点。它们是从投信孔钻进来的。有时随着开门的气流,几朵蒲公英的种子“噗”地毛茸茸地扑在脸上,然后飘飘摇摇飞升,在高高的阳光里闪着,有如银羽。目光便随它投向淡淡的天,亮的云。春天也到达我塞外朋友那里了吧,我陷入一片温馨的痴想……

它是拿几块木板草草钉上的,没涂漆,日晒雨淋,到处开裂,但没有任何箱子比它盛得更多。

它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就是我心的一部分。

用心生活是累人的,但唯此才幸福。

大灾难把我这部分扯去。信箱的门儿叫一个无知的孩子掰掉。箱子的四边像个方木框残留那里。一连几个月等不到邮递员铃的召唤,朋友们的命运都会碰到什么?

我这才懂得,心不相连人极远。

它空在那儿,似乎比我还空。

可是……奇迹出现了。一天天暮,夕阳打投信孔照进来。我院子头一次有阳光。先是在长条形洞孔迷蒙灿烂地流连一会儿,便落到墙脚,向例最暗最潮最阴冷的地方,把满地青苔照得鲜碧如洗,俯下身看,好像一片清晰雨后的草原,极美。随后这光就沿着墙根一条砖一条砖往上爬,直爬到第五条砖,停住,几只蚂蚁也停在那里默默享受这世界最后的暖意和光明。不知不觉这光变得渐细渐淡直到无声无息地熄灭。整个信箱变成一块方形的黑影。盯着它看,就会一直走进空无一物的宇宙。

蜘蛛开始在信箱里拉网了,上下左右,横来斜去,它们何以这样放胆在这儿安家?天一凉,秋叶钻进来,落在蛛网上。金色的船,银色的渔网,一层网一层船,原来寂寞也会创造诗。诗人从来不会创造寂寞。

忽然一天,“叮叮”,我心一亮,邮递员,信!

跑出去,远远就见白白的一封信稳稳竖在箱中。过去一捏,厚厚的,千言万语,一个几次梦到的朋友寄来的。一拿,却有股微微的力往回扯,是黏黏带点儿韧劲的蛛丝。再拉,蛛丝没断却拉得又长又直,极亮,还微微抖颤,上边船形的黄叶子全在一斜一直、一直一斜来回扭动。一如五线谱上甜蜜的旋律,无声地响起来……

昨夜我忽然梦到这许久以前的情景,一条条长长亮闪闪的蛛丝,来回扭动的黄叶子,我梦得好逼真,连拉蛛丝时那股子韧劲都感觉到了。心里有点儿奇怪,可我断言这是我有生以来最美的一个梦境。

1986.12.30天津

时光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作“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蒙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唯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唯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1998.1.19寒夜

夕照透入书房

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此刻,书房已经暗下来。到处堆放的书籍文稿以及艺术品重重叠叠地隐没在阴影里。

暮时的阳光,已经失去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它变得很温和,很红,好像一种橘色的灯光,不管什么东西给它一照,全都分外的美丽。首先是窗台上那盆已经衰败的藤草,此刻像镀了金一样,蓬勃发光;跟着是书桌上的玻璃灯罩,亮闪闪的,仿佛打开了灯;然后,这一大片橙色的夕照带着窗棂和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射在东墙那边一排大书架上。阴影的地方书皆晦暗,光照的地方连书脊上的文字也看得异常分明。《傅雷文集》的书名是烫金的,金灿灿地放着光芒,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

怎样的事物才能真正地永存?阿房宫和华清池都已片瓦不留,李杜的名句和老庄的格言却一字不误地镌刻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世上延绵最久的还是非物质的——思想与精神。能够准确地记忆思想的只有文字。所以说,文字是我们的生命。

当夕阳移到我的桌面上,每件案头物品都变得妙不可言。一尊苏格拉底的小雕像隐在暗中,一束细细的光芒从一丛笔杆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他的嘴唇之间,似乎想撬开他的嘴巴,听一听这位古希腊的哲人对如今这个混沌而荒谬的商品世界的醒世之言。但他口含夕阳,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

昨天的哲人只能解释昨天,今天的答案还得来自今人。这样说来,一声不吭的原来是我们自己。

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这个镇尺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它是一块纯净的无色玻璃,一条弯着尾巴的小银鱼被铸在玻璃中央。当阳光彻入,玻璃非但没有反光,反而由于纯度过高而消失了,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小鱼悬在空中,无所依傍。它瞪圆眼睛,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匪夷所思。

一只蚂蚁从阴影里爬出来,它走到桌面一块阳光前,迟疑不前,几次刚把脑袋伸进夕阳里,又赶紧缩回来。它究竟畏惧这奇异的光明,还是习惯了黑暗?黑暗总是给人一半恐惧,一半安全。

人在黑暗外边感到恐惧,在黑暗里边反倒觉得安全。

夕阳的生命是有限的。它在天边一点点沉落下去,它的光却在我的书房里渐渐升高。短暂的夕照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在即,它最后抛给人间的光芒最依恋也最夺目。此时,连我的书房的空气也是金红的。定睛细看,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竟然被它照亮。这些小得肉眼刚刚能看见的颗粒竟被夕阳照得极亮极美,它们在半空中自由、无声和缓缓地游弋着,好像徜徉在宇宙里的星辰。这是唯夕阳才能创造的景象——它能使最平凡的事物变得无比神奇。

在日落前的一瞬,夕阳残照已经挪到我书架最上边的一格。满室皆暗,只有书架上边无限明媚。那里摆着一只河北省白沟的泥公鸡。雪白的身子,彩色翅膀,特大的黑眼睛,威武又神气。这个北方著名的泥玩具之乡,至少有千年的历史,但如今这里已经变为日用小商品的集散地,昔日那些浑朴又迷人的泥狗泥鸡泥人全都了无踪影。可是此刻,这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这叫声似乎也感动了夕阳。一瞬间,高高站在书架上端的泥公鸡竟被这最后的阳光照耀得夺目和通红,好似燃烧了起来。

2005.11.28

书桌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灰暗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初是什么颜色。桌面又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个是从破箱子上移来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干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人将就这样一张小桌子,早晚得驼背!”

“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它是件宝?你说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对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来,倒是一种安慰。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

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干弹弓子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就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儿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钉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儿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过的、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乎乎的一块儿,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头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楂,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在表的嘀嗒声中,在上下课的铃声中,在雨和雪轮番交替地敲打窗子声中,我长大起来,事也懂得多了。桌上那几个字却不那么神气了,反而怕被人瞧见,似乎成了一种不光彩,甚至是耻辱的污迹,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我上了中学,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我的许多事,写信、写文章、画画、吃东西,做些什么零七八碎的事都在这桌上,它一直伴随着我。

但它在我长大起来的身躯前,渐渐显得矮小,不合用了;而且用久了,愈来愈破旧,在后来买进来的新家具中间,显得寒碜和过时。它似乎老了,早完成了使命,在人世间物换星移的常规里等待着接受取代。

有一天我画画。画幅大,桌面小。不得不把一半画纸垂到桌下,先画铺在桌面上的一半;待画得差不多时,再拉上纸来画另一半。这样就很难照顾到画面的整体感,我画得那么别扭,真急了,止不住愤愤地骂道:

“真该死,这破桌子!”

它听着,不吭一声。等我画好了画儿,张挂起来;画面却意外好。我十分快活,早把桌子忘在一旁。它呢?依然默默旁立。它就是这样与我为伴,好像我不抛掉它,它就一心而从无二意地跟随着我。是不是由于它仅仅是无生命的物品,我从未把它作为一只小猫、小鸟、小兔那样的伴侣?但是,小兔死了,小猫跑了,小鸟飞了,它却不声不响地有心地记下我生活经历过的许多酸甜苦辣。并顺从地任我做任何有损于它的事。当一次,我听说自己遭遇不幸,是因为被一位多年来与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出卖时,我忍受不住,发疯似的猛地一拍桌面:

“啪!”

桌面上出现一条长长的裂缝;我那颗初入社会纯真的心上,也暗暗出现一条裂痕。它竟同我一样。

从此,我便不觉地爱护起它来了。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是一只快乐的小鸟——那早晨站在沾着露水的枝头抖动翅膀、在阳光里飞来飞去、在烟囱上探头探脑的小鸟。她总笑。她整天似乎除去快乐什么也不知道。她在任何一群人中出现,都能极快地把快乐通过笑、通过活泼的目光、通过喜气洋洋的俊俏的小脸儿、通过率真的动作,传染给每一个人。我说她的快乐是照眼的、悦耳的、香喷喷的,是魔术。我称她为“快乐女神”。

她一双腿长长的。爱穿一条淡蓝色的短裙。她一进屋来,常常是一蹦就坐到小书桌上——这或许是她还带着些孩子气儿;或许她腿长,桌子矮,坐上去正合适。

我呢?过去吻她高矮也正好。我吻她,她不让。一会儿把脸甩向左边,一会儿又甩到右边,还调皮地笑着。她那光滑的短发像穗子一样在我笨拙的嘴唇上蹭来蹭去。

以后,由于挺复杂的原因,她终于说:“我们的爱没有物质土壤,幻想的种子连幻想也结不出来了。”这句话,她说了许多遍,一次比一次肯定,最后她无可奈何又断然地离去了。

稀奇的是,那快乐女神始终与我这哑巴桌子连在一起。每当我的目光碰到桌沿,就会幻觉出她当初坐在桌上的样子。浅蓝色的短裙扇状地铺开,一双直直又顺溜儿的长腿垂下来,两只小巧的脚交叉地别着。这时她那动听的笑声好似又在桌上的空间里发出来。

我需要记着的,这桌儿都给我记着了。而那女神与我临别时掉在桌上的泪滴,却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大概那不是泪,而是水滴。

桌上唯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忽然把一张照片面对我,问:

“这是谁?”

这是我那“快乐女神”的。我说:

“一个朋友。”

她微微现出一种冷笑,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着我,两只白白的手把这照片撕成细小的碎片。我至今不明白,在那时为什么一些女孩子干这种事时,反比男孩子们干得更彻底、更狠心、更无情。相册中所有女人的照片——我姐姐、妻子、母亲的,她撕得尤其凶,“唰、唰、唰”地响。仿佛此刻她心里有什么受不了的情感折磨着她,迫使她这样做。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它就摆在我窗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大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我这小小的桌面上。

每当这树冠的枝影间满是小小的黑点时,那是春天;黑点点儿是大槐树初发的芽豆豆。这期间,偶尔还有一种俗名叫作“绿叶儿”的候鸟,在枝间伶俐地蹦跳的影子出现在桌面上。夏天来了,树影日浓,渐渐变成一块阴凉,密密实实地遮盖住我的小桌。等到那块厚厚的阴凉破碎了,透现出一些晃动着的阳光的斑点时,秋风还会把一两片变黄的叶子吹进窗;像几只金色的小船,落在我这如同无风的水面一般平光光的桌面上。随后该关窗子了,玻璃蒙上了薄薄的水蒸气。那片叶无存、光秃秃、只剩下枝丫的树影,便像一张朦胧模糊的大网,把我的小桌罩住……

我常常被这些情景弄得发呆。谁说它丑?它无用?它应当被丢弃?它有着任何华贵的物品都无法代替的风韵和诗意。在它的更深处,甚至还潜藏着思想。

尤其是在阴雨的日子里,乌云像拉上的厚帘子把窗户遮暗了,小桌变成黑影,很像一块浓雾里的礁石,黑黝黝的,沉默无语。忽然一道闪电把它整个照亮,它那桌面上反射着可怕的蓝色的电光。但在这一瞬间的强光里,它上边的一切痕迹都清晰地显现出来,留在这中间的往事一下子全都复活了……

我闭上眼,情愿被再现在幻觉中的往事深深地感动着。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被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一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这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缥缈,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

“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1980.11.12天津

感觉

黄昏时听音乐是种特殊享受。那当儿,暮色浓深,屋里的一切都迷蒙模糊,没有什么具体清晰的形象映入眼帘,搅乱头脑,心灵才能让听觉牵着梦游一般地飘入音乐的境界中去。哎,你是不是也有此同感?

我这感觉既强烈又奇妙,以致我怀疑自己有点儿神经质。记得那次绝对是个黄昏,大概在听舒曼的《梦幻曲》吧!家里只有我自己,静静的空间灌满了那深沉而醉心的琴音。屋子的四角都黑了,窗前的东西变成一堆分辨不清的影子,只有窗玻璃上还依稀映着一点淡淡的橘色的夕照。

我的心像被这音乐洗过一样圣洁。不知是心沉浸在琴音里,还是琴音充溢在我的心里,一股潜流似的婉转回旋。于是我被感动起来,随之而来,便是这种动心的感觉渐渐加强,心里的潜流形成一个疾转的旋涡,到了感动的潮头卷起,我忽然不能自已。好像有根无形的搅棒,把沉淀心底的乱七八糟的全都翻腾起来。说不出是什么难忘的事或感受过的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甜蜜?忧伤?思念?委屈?已经落空的企盼?留不住的甜美……一下子,大滴大滴的泪珠子竟然自个儿夺眶而出,滚过脸颊,“啪啪”掉在地上。我倚着门框,仰起头,衣襟很快就湿了一片。我完全不能自制,也不想自制,因为这绝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异样的、令人战栗的幸福的感觉。平日里,偶然给什么意外的事物的触发,也会生出这样一种感觉,却总是一掠而过,从来没有凝聚起来,这样有力地撞击我的心扉。

然而我不明白,这感觉是怎样来的,是那琴音招引来的?到底是哪个旋律、哪个和声打动的我?为什么以前听这支曲子从无这般的感受?更奇怪的是,以后,多少次,黄昏时,我设法支开家里的人,依旧在这光线晦暗、阴影幢幢的安寂的小屋里,独自倚门倾听这支曲子,但再也不曾出现那种忍俊不禁、苦乐交加的感受了。琴音像一阵微弱的风,难得再在我心中吹起浪头。怎么回事?

感觉是找不到的,只有它来找你。

两年后,我早已忘掉寻觅这感觉的念头,却意外碰到了它。

那是个深秋时节,刚刚下过一场蒙蒙小雨,天色将暮,人在户外,脸颊和双手都感到微微凉意。我才办完一件事回家,走在一条沿河的小道上。小河在左边,蜿蜒又清亮,缓斜的泥坡三三五五坐着一些垂柳;右边是一面石砌的高墙,不知当年是哪家豪门显贵的宅院。这石墙很长,向前延长很远。院内一些老杨树把它巨大的伞状的树冠伸出墙来。树上的叶子正在脱落,地上积了厚厚一层,枝上挂得不多。虽然无风,不时有一片巴掌大的褐色叶子,自个儿脱开枝干,从半空中打着各式各样的旋儿忽悠悠落下来,落在地上的叶子中间,立时混在一起,分不出来。大树也就立刻显得轻松一些似的。我踏着这落叶走,忽然发现一片叶子,异常显眼,它比一般的叶子稍小,崭新油亮,分明是一片新叶。可惜它生不逢时,没有长足,胀满它每一个生命的细胞,散尽它的汁液与幽香,就早早随同老叶一同飘落。可是,大自然已经不可逆地到了落叶时节,谁又管它这一片无足轻重的叶子呢!我看见,这涂了一层蜡似的翠绿的叶面上汪着几滴晶亮的水珠,兴许是刚才的雨滴,却正像它无以言传的伤心的泪。它多么热爱这树上的生活——风里的喧哗,雨里的喧闹,阳光里闪动的光华,它多么切望在这树上多多流连一刻。生活,尽管给生命许许多多折磨、苦涩、烦恼、欺骗和不幸,谁愿意丢弃它?甚至依旧甘心把一切奉献给它。生活,你拿什么偿还一切生命对你的奉献?永远是希望吗?

我怜惜地拾起这片绿叶,抬眼一望,蓦然发现高高的、被雨淋湿而发暗的墙头上,趴着一只雪白的猫,正呆呆地瞧着我;杨树深处,有两扇玻璃反映着雨后如洗的蓝天,好像躲在暗处的一双美丽的眼睛……突然,就是这突然的一下,我被莫名地感动起来。那次听音乐时所产生的异样的感觉,又一次涌入我的心中,在我心里翻江倒海地搅动起来,视线又一次被止不住的大股热泪遮挡住了。我站在满地褐黄斑驳的落叶中间,贪婪地享受着这又甜又苦的情感,并任使这情感尽情发泄和延长,多留它一些时候。谁知它只是这一小阵子,转眼竟然雾一般渐渐消散。好似一下子都拥聚与凝结起来的事物,又一下子分散开来,抓都抓不着。咦,这是怎么回事?

我手里拈着这片闪光而早落的叶子,痴呆呆地站着。

1982.11.12

鼻子的轶事

我一直认为人类的艺术创造有个重大疏漏,就是没有一种满足鼻子的艺术。在艺术中,有满足眼睛的,比如美术、雕塑和摄影;有满足耳朵的,比如音乐和歌唱;影视和戏曲是综合艺术,它们能同时满足眼睛和耳朵,却唯独把鼻子排斥在“艺术爱好者”之外了。嘴呢?对了,你会问。不要说也没有专供嘴巴来享受的艺术吧,千变万化的烹调艺术足能使嘴巴受用不尽了。聪明万能的人类为什么偏偏冷淡了、小瞧了,甚至荒废了鼻子?这个位居脸的中心的高贵的鼻子难道是个“艺盲”?难道它迟钝、麻木、低层次、无感受、缺乏情感细胞?难道它只能分辨香臭、只是用来呼吸的吗?是啊,是啊,你想想看,流泪是一种感情的表露,那么流鼻涕呢?那不是伤心而是伤风。

然而,请你静下心再想一想——

每每早春初至,你是怎样感受到它的来临?那时,大地既没有绽露些许绿意,冰河尚无解冻时清脆的声响——你显然不是依靠眼睛和耳朵,而是凭着灵敏的鼻子察觉出这大自然催生的气息……我说过,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你是从哪一种气息里闻到的?

从融雪的气息、腐叶的气息、带着寒意的清晨的气息、泥土中苏醒的气息里,还是从一阵冷冷的疾雨里?世间雨的气息各种各样,有瑟缩深秋的绵绵细雨、炎炎夏日骤然浇下又热烘烘蒸腾起来的阵雨,以及随同微风可以闻到的凉丝丝的夜雨……这种种不同的雨的气味,比起雨的画面更能勾起你在同一种雨中经历的回忆。一次空空的等待或一次失去般的离别,一次义气的援救或是一次负疚的逃脱——不管具体细节怎样,总是气味帮助你记忆,也帮助你回忆;混同气味记在心底的,也只能被同一种气味勾上心头。再往深处想想,是不是世界上只有亲人的气味你记得最深最牢?母亲的、恋人的、孩子的。这气味比形象和声音更不能模仿和复制。精确分辨又刻骨铭心记住的不全是依靠鼻子吗?

我知道一个女人,一直保存着她逝去的丈夫的一件睡衣。她从来不洗这件睡衣,为了保留丈夫身体的气味,每当思念之情不能自已时,就拿出这件睡衣,贴在脸上闻一闻,活生生的丈夫便在身边。由此我得知,当生命消失时,它会转化为一种气息留在世上,活着的人靠着鼻子与它息息相通、默默相连。鼻子并非呼吸的器官,而是心灵的器具。由于多愁善感的鼻子,我们对这世界的感知便多了一倍!

鼻子又是慷慨无私的。尽管人类不给它任何享受艺术的方式,它却积极地参与艺术的创造。对了!我说的是鼻音,想想看,当歌唱家们使用鼻音时,那声音就会变得何等的奇异与美妙!

这叫我想起一件往事。虽然有些怪诞,却是我经历过的。

很多年前,我有个邻居是位业余歌手,他相貌寻常,身材四肢都极普通,唯有那鼻子大得像只梨儿挂在脸的中央。如果你坐在他身旁,会觉得呼吸困难,好像氧气都叫他那硕大无朋的鼻子吸走了。他说话,声音似乎不穿过喉咙而穿过鼻腔,那声音就像火车穿过隧道那样隆隆作响,唱起歌来根本听不见歌词,仿佛一百只大黄蜂在空中狂飞。据说他考过许多专业歌唱团,但谁会选取这种听不清歌词的鼻子叫呢;而邻居们不过把他的歌唱,当作一种有高低音变化的鼾声罢了。

后来,他走运了。一个名叫“海河合唱团”的团长以伯乐的眼光瞧上他的大鼻子,把他请进合唱团。合唱团不管他咬字是否清晰,只要他的鼻音。谁料到他这闷雷般的轰鸣,像是给合唱加进去一架大风琴那样,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声音效果。上百张嘹亮的嘴巴加上一个浑厚的鼻子,开创了一个前所未闻的神奇境界。这个平淡无奇的合唱团竟因为一个鼻子走红了。很多观众为这鼻音而来,向台上寻找这奇妙声音的发源地。看吧,这梨儿似的鼻子,多像是给合唱团佩戴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勋章!

“文革”期间,许多文艺团体受冲击,合唱团为了跨时代地存在下去,改名叫作“红太阳宣传队”。但我这个邻居遇到了麻烦。因为当时所唱的歌曲一律是革命歌曲。他吐字不清,被怀疑是故意不唱歌词。受怀疑比受指责更可怕,他必须赶快学会吐字。大革命真是无坚不摧,这先天的毛病居然也改了。有生以来,声音一直从他鼻孔出来,现在竟改道走喉咙了。随着一个个字儿愈来愈清楚地蹦出嘴唇,那鼻音便一点点稀薄和消退,最终他唱起歌来和所有演员没有两样。一旦被统一了,他也就消失了;大家全一样,每个人便都可有可无。“红太阳宣传队”因此没了魅力,在后来的社会变动中无声无息地散了伙。

失去了鼻子的世界居然会变得如此乏味,你说究竟为了什么;是因为那独特的鼻子,还是因为那鼻子的独特?

1995.11.22中国香港《大公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