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帝共治”
罗马帝国历史上,和戴克里先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应为“四帝共治”(Tetrarchy)[98]。西方学者认为,在戴克里先实施的各项举措中,最重要的施政措施是推行了“四帝共治”[99]。近代学者以“Tetrarchy”描述戴克里先于293年强加给帝国的四人统治。人称戴克里先在位多年,主要致力于两件事:重组帝国、保卫边境[100]。各种议论并未说明戴克里先如何接受了这种新的政体等等[101],类似问题至今仍未找到一个公认的答案。但在历史上,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是从“二帝共治”开始的,而且在罗马历史上,“共治”本身也有着悠久的传统。传说,王政时代罗马第一王罗慕路斯便和提图斯·塔提图斯(Titus Tatius)共同执掌权柄。无疑,此次“共治”应是罗马历史上最早的“二人共治”。
进入帝国时代,二人“共治”不乏先例,留下过多次“共治”记录[102]。比如,帝国第三位元首卡利古拉继位时,并非一人独掌王权,其父王提比略将王位留给卡利古拉和提比略·盖米鲁斯二人,希冀二人共治帝国。然而,尚未等到二人实施共治,卡利古拉便除掉了共治者,独揽王权。继卡利古拉之后,第二个实施二帝共治的皇帝是享有哲学家帝王美名的奥莱利乌斯。奥莱利乌斯破天荒和自己被收养的弟弟康茂都斯(L.Ceionius Commodus)共掌王权,两人权力、地位等同,奥莱利乌斯还将恺撒和奥古斯都的头衔授予康茂都斯,将自己的名字维卢斯(Verus)给予这位非同胞兄弟[103]。皇帝权柄第一次落入两个皇帝手中,“罗马帝国第一次由两个皇帝统治”[104]。同样好景不长,维卢斯不久死去,皇权便由奥莱利乌斯一人执掌。罗马帝国第三次皇帝共治发生在塞维鲁斯统治时期。塞维鲁斯在2世纪末内战中获胜,效仿奥莱利乌斯,于198年,任命年仅9岁的儿子卡拉卡拉为奥古斯都,另一个儿子盖塔(Geta)为恺撒[105]。塞维鲁斯死后,两个儿子共治帝国。兄弟二人始终不睦[106],甚至计划将帝国一分为二,“分而治之”[107]。即使这种貌合神离的关系,兄弟二人也未能维持长久。212年,卡拉卡拉设计杀死了自己的同胞兄弟,二帝共治随之结束。217年,近卫军长官马克里努斯(Marcus Opellius Macrinus)杀死卡拉卡拉,登基称王。在位仅仅1年的马克里努斯步前人之后尘,推行“共治”,宣布自己的儿子迪亚杜门尼安努斯(Marcus Opellius Antoninus Diadumenianus)为恺撒,成为帝国的共治皇帝[108]。塞维鲁斯王朝仅仅存世42年,“共治”之频发,此前历代王朝罕见。
三世纪危机期间,帝国政治秩序大乱,各种章法遭践踏,共治皇帝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政治舞台上:238年,元老院拥立戈尔迪亚努斯父子为共治皇帝,权力等同,二人共同统治帝国。但仅仅过了56天,戈尔迪亚努斯父子二人便双双死于非命,被巴尔比努斯(D.Cealius Calvius Balbinus)和普皮努斯(Clodius Pupienus Maximus)所取代。巴尔比努斯和普皮努斯“以执政官制为模式,两人拥有相同的权力,两人都是最高祭司(pontifex maximus),但巴尔比努斯被委以国内管理权,普皮努斯则统领军队。”[109]253年,瓦莱里安(Valerian)和儿子加列努斯(Gallienus)共治帝国;283年,卡鲁斯(M.Aurelius Carus)被军队拥上帝位后,曾任命自己的两个儿子:卡里努斯和努米里亚努斯兄弟二人为自己的助手,封以恺撒头衔。三人共治帝国,创下了新的纪录。但父子三人“共治”不足一年,卡鲁斯在波斯帝国都城泰西封(Ctesiphon)附近殒命。至于卡鲁斯死因,一说是死于雷击,瑞士著名历史学家布克哈特认为,卡鲁斯之死为近卫军长官阿佩尔一手造成[110]。卡鲁斯死后,两个儿子成为奥古斯都。284年11月,努米里亚努斯死去,“二帝共治”变成一人在位。戴克里先最终战胜了卡鲁斯,不仅结束了“二日中天”的现状,而且结束了三世纪危机。数年过后,戴克里先不仅恢复了“共治”,而且在人数上超过了帝国数百年历史上任何一次“共治”,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之意味。
由上述史实可知,戴克里先生活在“共治”迭出的三世纪危机时期。据此,有学者认为,三世纪危机背景下的各种“共治”,对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有直接影响。此种说法未有史料证据,主观色彩偏于浓重。“共治”在罗马帝政史上不属新事物,及至三世纪危机各种“共治”层出叠现。一些皇帝登基后,尽快提名自己的接班人,这些接班人或是皇子,或是自己的男性亲属,一般被任命为恺撒——日后的皇帝。总之,三世纪危机期间,乃至历史上诸多次“共治”中,“共治”者之间主要是亲缘或血缘关系。戴克里先没有子嗣,亦无嫡亲兄弟,于是“收养”了马克西米安(Caius Galerius Maximianus)[111]。故此,一种主流说法是,戴克里先任命马克西米安为“共治”皇帝,主要原因是没有子嗣,也没有合适的男性亲属可作为继承人人选。所以,战胜卡里努斯后不久,便任命了马克西米安为自己的“共治”皇帝(先是恺撒,后为奥古斯都)。戴克里先任命马克西米安为奥古斯都后,几年后的293年3月1日,戴克里先在希尔米乌姆、马克西米安在米兰新任命两个恺撒——君士坦提乌斯(Constantius Chlorus)、加莱里乌斯(Gaius Galerius Valerius Maximianus)——为两个奥古斯都的副手、接班人,前者为帝国西部恺撒,后者任东部恺撒,“四帝共治”正式形成。“共治”四位皇帝中其他三位皇帝与戴克里先依然没有嫡传的亲缘、血缘关系,但戴克里先轻而易举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为了以家族的亲密关系增强政治上的联系,两位皇帝分别成为两位恺撒的父亲,戴克里先认伽勒里乌斯为子,马克西米安认君士坦提乌斯为子;而且还让他们俩抛掉原来的妻子,各把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养子为妻。”[112]于是,两个奥古斯都与两个恺撒之间由此形成了养父子加翁婿的关系;两个恺撒也身兼多重角色:继子和女婿、皇帝和王位继承人。但戴克里先和马克西米安之间是兄弟关系。戴克里先将马克西米安“收养”为兄弟后,“兄弟”二人便拥有了“奥莱利乌斯·瓦莱里乌斯”(Aurelius Valerius)氏族的称谓[113]。戴克里先这种做法无疑是为了强化共治“四帝”之间的关系,增加“四帝共治”的保险系数。就帝位继承而言,“四帝共治”似乎在形式上解决了经常引发动荡、战争的帝位传承问题,因为在戴克里先身后70年间,各色皇帝陆续死于自杀、战争,抑或自然死亡,但无一人死于谋杀[114]。据此,有学者认为,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主要是为了解决王位传承问题[115]。结束军队动辄杀戮皇帝的历史,无疑是戴克里先的贡献,但此后较长历史时段内没有皇帝死于谋杀,与“四帝共治”到底有多大程度的直接关联,值得商榷。戴克里先之前的罗马帝国历史上,皇位继承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动荡、纷争,史不绝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奥古斯都创建了元首制,却未创建王位继承的法律制度。王位继承人由元首提名,元老院批准,但这一程序常常被军队的选择所取代,程序的实际意义大打折扣。戴克里先创立“四帝共治”模式,汲取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然而,戴克里先身后的历史说明,“四帝共治”依然没有解决王位的平稳传递。
戴克里先缘何创建“四帝共治”?西方学者给出的答案几乎如出一辙:“治理充满纷争、问题重重的帝国,戴克里先需要他人的帮助。于是,戴克里先创建了今天人们熟知的‘四帝共治’。”[116]戴克里先是否基于这种考虑,无确切依据。综合各种因素考察,以及戴克里先选择共治的条件,不难看出,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的主要原因,无法全部归结为“需要人手”,而在于吸取了历史上的教训,通过“共治”解决继承问题。吉本认为,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大法。按照戴克里先的构想,“军团的力量掌握在四个齐心协力的君王手里,任何人想要连续击败四个强大的对手,几乎没有成功的希望,会使野心勃勃的将领望而却步。”[117]吉本的分析自有依据,但却忽略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史实:四人联合起来可以抵挡野心勃勃的军事将领,但却没有措施阻止四人中的野心勃勃的王位觊觎者的出现。戴克里先这种制度设计上的疏漏,为日后内战和分裂埋下了祸根。除了吉本之外,布克哈特的解说颇耐人寻味。布克哈特认为,三世纪危机期间军队背信弃义,野心家层出不穷,皇帝无可奈何。为解决这一问题,戴克里先将继承人和同僚环绕自己周围。“对篡位者而言,野心家所要攻击的目标就远了,军营叛乱的成功率也降低了”,如果阴谋者不能在一天之内杀死四个分散各地的奥古斯都或恺撒,就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118]。布克哈特的这种分析,显然是基于帝国数百年来,军队每每犯上作乱,杀死当朝皇帝,另立新君的考量。持有相同观点的学者认为,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使军队失去了选择新皇帝时的影响力[119]。结合史实,不难发现,类似分析有一定的道理。综合各种观点,或许可以认为,戴克里先选择“四帝共治”的原因是复杂的,但三世纪危机提供的教训是深刻的。“共治”对于罗马帝国并不陌生,历史上的各种“共治”提供的先例,无疑也是戴克里先可参照的蓝本。然而,以上观点有合理之处,但却淡化了“四帝共治”诞生的背景。293年时,帝国境内各种反叛、入侵此起彼伏,特别是292年埃及发生了一系列起义、暴动,戴克里先设置“四帝共治”有长远的王位传承的计划,更有出于对当下国内稳定局势的考虑,“艰巨的战争任务无疑是戴克里先选择共治的主要原因”[120]。戴克里先需要王位传承的稳定性,更需要可靠的将领。“四帝”分头将兵,加之翁婿、兄弟等多重相互牵连的维系,困扰历代皇帝的统兵将领的忠诚问题,通过一举两得的“四帝共治”顺利解决——至少在理论上可行。但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其他“三帝”对自己的忠诚,戴克里先于293年,让君士坦提乌斯20岁的儿子君士坦丁充作人质,留在自己的宫廷,以确保君士坦提乌斯对自己的忠诚[121]。由此看来,戴克里先对“共治”皇帝也心存芥蒂。
至于为什么是“四帝共治”,而不是“二帝”或“三帝”?别出心裁的古代颂词演说家的解释是,永恒的事物中“4”扮演着重要角色[122]。后世西方学者曾以“对称性”予以解说(见下文)。瑞士学者布克哈特的解释似乎重复了古人的观点:“他视数字‘4’为构成宇宙秩序的基本要素,体现在四大元素、四季乃至四块大陆上;罗马的人口四年普查一次,并非毫无疑义;天空中,四匹马拉着太阳的马车飞驰而过……”[123]无论是古代史家说辞,还是后人观点,戴克里先设计、推行“四帝共治”既不会是“头脑发热”,也不是凭空想象,所拥有的是那个时代的“理论根据”。
一般认为,293年为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的起始年份——第一次“四帝共治”开始之年。在实践中,“四帝共治”不是一蹴而就,经历了一个从“二帝”到“四帝”的过程。大约285年7月21日,刚刚战胜卡里努斯几个月后,戴克里先便任命老友马克西米安为恺撒[124],一年后(286年4月1日)成为奥古斯都。马克西米安晋升奥古斯都不仅是政治地位的升高,也是身份的改变:由戴克里先的继子(285—286年),变身戴克里先的过继兄弟(286年)[125],“兄弟二人”变成了“父子二人”。耐人寻味的是,戴克里先任命马克西米安的地点在米兰,这也是作为罗马帝国皇帝的戴克里先一生中三次光临意大利的第一次[126]。据此可以认为,戴克里先时代的“四帝共治”实际上由“双雄政治”(dyarchy)发展而来[127]。学者认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戴克里先正式收养马克西米安为子[128]。“双雄政治”是否为日后“四帝共治”的预演?不可得知。戴克里先为什么选择马克西米安为自己的共治皇帝,一种解释是,由于戴克里先找不到合适的男性亲属,便选择了马克西米安[129]。这一解释不免牵强,似乎是戴克里先不得已而为之,显然缺乏说服力。马克西米安军事经验丰富,忠诚可靠,值得戴克里先信赖无疑是先决条件。戴克里先加封马克西米安为奥古斯都后,帝国由一个皇帝掌控变成两个皇帝统治,但帝国领土没有随之一分为二(戴克里先统治东部,马克西米安统治西部。由于战事,直至288年,马克西米安方主政西部),政府也只有一个,两个奥古斯都均有颁布敕令的权力,政府官员在两个宫廷之间来回流动[130]。理论上两个皇帝“共治”帝国,不分伯仲,但对外颁布敕令、发送官方文书等,需要两个皇帝签署名字时,戴克里先总是排在马克西米安之前。所以,无论“共治”怎样设计与安排,戴克里先“一把手”和权力中心的地位不可撼动。
戴克里先自己任命自己为帝国的东部皇帝,继之任命马克西米安为西部皇帝,两人均为奥古斯都(也有人称为“主皇帝”)。293年,“双雄”各自增设一个“副皇帝”(vice sacra),名曰恺撒,分别为戴克里先的恺撒加莱里乌斯、马克西米安的君士坦提乌斯。两位恺撒的加封之日也是精心选择的——293年3月1日[131],是传统上战神马尔斯的生日。多少个世纪以来,每逢这一天,罗马人都要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包括载歌载舞、尽情宴饮等。3月1日加封恺撒,既为马尔斯庆祝了生日,也祝贺了两个恺撒加冕。为庆贺两名恺撒加封,帝国专门发行了质地优良的货币。至于选任标准,现代学者认为,不是出身和品德,而是军事业绩[132],即其余“三帝”都是能征善战的军事将领。这种选任标准,实际上反映出戴克里先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军事上的。
关于缘何在两个奥古斯都之下,再增设两个恺撒,不同时代的历史学家有不同的解说。古典史家并未直接论述戴克里先增加两名恺撒的原因,但却交代了增设两名恺撒的背景:“已经紫袍加身的卡劳西乌斯占领了不列颠,阿奇里乌斯在埃及称王。有鉴于此,君士坦提乌斯和加莱里乌斯被加封为恺撒……”[133]古典史家的议论似乎说明,此起彼伏的叛乱、起义,迫使戴克里先“增加”人手,以便平定帝国。吉本的解释是:“明智的戴克里先发现四周全受到野蛮人攻击的帝国,需要在各个方面安置重兵和一个皇帝。出于这一考虑,他决定再次分割他手中难以驾驭的权力,用一个较低一级的恺撒的称号,把它分给两个才德卓著的将军,让他们享有同等的君权。”[134]除了吉本的解说,苏联学者的解说则表达了另外的观点与视角:到了293年时,两个奥古斯都已经难于应付内部和外部的困难,于是戴克里先和马克西米安各自为自己任命一个助手[135]。这些解说,各有道理,但如果结合马克西米安晋升奥古斯都的背景是卡劳西乌斯在不列颠另立山头,那么293年时,帝国境内诸多反叛、入侵的形势严峻的背景则更有说服力:波斯人重新威胁叙利亚边境;埃及在努比亚人的侵略下,各种骚动、不安与日俱增;不列颠还把持在反叛者手中;柏柏尔人(Berber)正在劫掠罗马人的庄园、城镇,帝国境内狼烟四起,一时难以平静。在这样的背景下,戴克里先加封了两名恺撒,作为两名奥古斯都的助手。凡此种种,印证了都与古典史家“形势需要”的判断,但更进一步的解说似乎应该是:内外吃紧的形势让戴克里先感觉到了“人手短缺”的紧迫性,于是,为四面迎敌,增加“人手”,“双雄”政治让位于“四帝共治”。
“四帝共治”基本架构如下:
在上述四个帝国统治者中,戴克里先的地位至高无上。也就是说,“四帝”的地位绝非平起平坐。四人中,戴克里先为“老大”,名曰“长者奥古斯都”(senior Augustus);作为另一个奥古斯都,马克西米安居次席,名曰“次者奥古斯都”(junior Augustus),两名恺撒在两个奥古斯都之下。在军事权力方面,两名恺撒和两名奥古斯都不相上下。关于“四帝”之间的关系,一系列实物证据有比较真实的揭示。293年发行的货币上,四个人的形象适时出现在钱币上,外在形象没有非常大的差异:留着胡须,浓密的头发。威尼斯圣马可大教堂那尊著名的、经典的四人石雕中,两名恺撒和两名奥古斯都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两名恺撒的胡须比两名奥古斯都少一些,暗示两名恺撒是“青年人”,尽管两人已不年轻[136]。加莱里乌斯在帖撒罗尼卡一座纪念拱门的一块镶嵌板描绘了为著名神祇环绕的四位皇帝的形象。四位皇帝穿着同样的束腰长袍和披风,甚至连尺码也大致相当。戴克里先和马克西米安坐在中间,但左手握着高高的权杖,以示戴克里先与其他几位“共治”皇帝截然不同。作为恺撒,加莱里乌斯和君士坦提乌斯分立两侧[137]。埃及卢克索保存至今的一幅绘画描绘了四位“共治”皇帝表情严肃的形象,戴克里先坐在“四帝”前方[138]。这些事例说明,“四帝共治”之间本质上存在着高低之分,绝非平起平坐,而且这种理念传播到帝国各个地区。至于“四帝”之间关系的性质,今天矗立在意大利威尼斯圣马可广场上那尊著名的雕像,四人手执重剑,双双勾肩搭背,颇能说明四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139],透露出相互支持的信息。
在戴克里先“四帝共治”安排下,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东西两个奥古斯都及其恺撒,又进一步将所辖部分一分为二,帝国实际上被两个奥古斯都、两个恺撒一分为四[140]。通过这种瓜分,共治“四帝”的统治触角伸向了帝国的四面八方。千年古都罗马虽然作为特别行政区仍为帝国首都,但共治“四帝”竟无一人在此居留,遭遇了空前的冷落。需要注意的是,“四帝”对帝国领土的划分并无正式决定,只是在实践中,马克西米安和君士坦提乌斯统治着帝国西部诸行省,戴克里先和加莱里乌斯统治东部行省。
共治“四帝”各自统治区域(行省)大致如下:
共治“四帝”既是对传统的元首制的颠覆,也直接否定了传统的皇帝生成机制。截至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的293年,三百余年间,帝国皇帝的产生路径不外乎以下几种:皇帝过继收养继承人(以提比略、“五贤帝”为代表)、父子相袭的嫡传(韦伯芗、多米提安、塞维鲁斯等)、近卫军、军团依据自己意愿的选择,以及为数不多的元老院推举。“四帝共治”则另辟蹊径,既不是血缘,更不属于皇统[141],亦非收养过继,更不是军队的意愿,而是戴克里先本人的设计。从表面上看,似乎避开了因帝位传承导致内战的危险,但实际上,和传统的帝位继承相比,戴克里先这种制度设计没有显现出多少优长之处。按照“四帝共治”设计的初衷,两个奥古斯都退位后,两个恺撒“顺理成章”地成为奥古斯都,再选择各自的恺撒为“副皇帝”,如此循环,以确保帝位平稳传递。“‘四帝共治’的两个奥古斯都、两个恺撒的对称性说明,戴克里先的设想是,不仅选择军事上的伙伴,以处置复杂的各种突发事件,而且在适当时候,把恺撒提拔为奥古斯都,再以新的恺撒补足恺撒的空位,以解决反复出现的王位继承问题。”[142]然而,戴克里先这种看似“完满”的设计能否顺利实施,落到实处,其中变数无法预知。戴克里先在位时尚能维持局面,帝位实现了平稳传承。一旦戴克里先离去,无人能够掌控局面,而且这一制度安排无法阻止王位觊觎者的勃勃野心,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军队,因争夺帝位重演内战在所难免。戴克里先身后的王位争夺战,以事实彻底否定了“四帝共治”。
按照戴克里先“四帝共治”的设计,共治“四帝”拥有自己特定的统治地盘,有自己的宫廷,甚至铸造自己的货币[143];拥有自己的军队和近卫军,拥有为自己宫廷服务的各级官吏,属于皇帝签署的敕令也由四人签名,还同样拥有帝王般的威严[144]。从这层意义上说,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倒像是“四帝分治”。总之,举凡宫廷所应有的各个组成部分,四个宫廷一应俱全。“四帝共治”不仅四分了帝国的地理与政治空间,也把原本一个宫廷增加至四个宫廷。四个宫廷官僚机构之庞大,开支之浩繁,前所未有。庞大的官僚体制顺应了“四帝共治”体制,让元首时代官僚的“精英”政治作古。尽管在衣着、宫廷设置等外表或形式上,诸帝没有差别,但实际上,“四帝”既然有奥古斯都与恺撒之称,就足以证明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恺撒只可以是奥古斯都的“副手”。“尽管恺撒名义上是奥古斯都的同僚,他们的形象也出现在钱币、碑刻和所颁布的各项法律上,但事实上,他们不能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他们的职位就是让他们去做某些特定的事情。”[145]“……(其他“三帝”的)紫袍永远是戴克里先给予的……”[146]所以,在“共治”的旗号下,恺撒永远排在奥古斯都之后。戴克里先在“四帝”中地位特殊,不仅任命了其他三位皇帝,而且他的敕令适用于整个帝国[147],其他“三帝”则不具备这样的权力。因此,表面上分权的“四帝共治”,事实上并没有削减戴克里先的权力和权威。西方学者非常形象地比喻说,两个奥古斯都是双臂,头却只有一个[148]。这一比喻不尽合理,但却一语中的,戴克里先的中心、核心地位不曾动摇。
“四帝共治”属于何种性质的统治模式?国内外学术界鲜有论及,定量分析多于定性分析。有西方学者认为,“四帝共治”是一种联合统治类型[149]。这一观点有待商榷。“四帝”中的“三帝”为戴克里先任命或选择,四人结成“共治”绝非出自自愿的联合;无戴克里先便无“四帝共治”,以“联合”限定“四帝共治”难免牵强。笔者以为,关于“四帝共治”的性质的讨论,不妨回到(前文所及)吉本关于“新帝国”的议论。所以,戴克里先建立的是“新帝国”,推行的是一种“新帝制”。这种“新帝制”既包括了“多米那提”制,也涵盖了“四帝共治”,并且是空前绝后的“新帝制”。和元首制及其他历代各种“共治”相比,“四帝共治”彰显的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与安排。
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诞生在他战胜其他对手,平定国内纷争,平定边防的基础之上。戴克里先生前尚能凭个人威慑力控制局面,“四帝共治”得以推行。即便如此,“四帝共治”无论如何也称不上一项优选的制度设计。
首先,“四帝共治”的核心内容是权力的分享与分割。所谓分享系皇帝一人的权力和九五之尊被人为地一分为四;所谓分割系帝国被人为地分成了四大部分。从制度设计层面看,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的初衷是防止帝国分裂,但实际上,皇权和帝国被四分,归根到底是增加了向心力,还是增加了离心力,戴克里先身后的历史颇能说明问题的实质。
其次,官僚机构庞大,帝国运营成本剧增。“四帝共治”中的总皇帝是戴克里先,但“四帝”每人皆有自己的宫廷,都有自己一套为宫廷服务的体系,以及一套维持自己宫廷正常运转的官僚机构,还拥有自己的军队。拉克坦提乌斯抱怨说:“许多官吏和官僚机构在各自的统治区域内设置,几乎所有的城市都不堪重负”;“不劳而获的人远远多于付出者”[150]。无疑,维持这种机构运转需要巨大的花销与开支,这些开支与花销只能由平民百姓承担,通过增加税收增加宫廷收入“顺理成章”,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加剧对百姓的压榨。戴克里先政府中的文职人员的薪酬是现金或实物。“许多地位较高的官员常常从普通民众那里得到薪酬,增加收入来弥补薪水的不足……”[151]因此,对于广大下层民众而言,“四帝共治”无论如何都不是“福音”,所折射出的是奴隶制帝国的本质特征。
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并非“原创”,是否借鉴了前辈皇帝各种各样的“共治”做法,未见史载。但从改革的视角分析,无论是“多米那提”制,还是“四帝共治”,都是戴克里先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标志着元首制的终结,为君主专制奠定了基础。这种政治改革通过皇权存在形式的变更,通过将皇权一分为四得以完成。“共治”不是戴克里先的独创,更不是原创,但自戴克里先之后,一直到480年,帝国多次出现皇帝“共治”的局面,且以两个皇帝“共治”居多[152]。据此而言,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在罗马帝政史占有承上启下的地位。
关于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中外学者议论较多。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戴克里先在位20年,成功的秘诀在于“四帝共治”[153]。但笔者认为,这一评价明显过高。应当说,戴克里先在位时,第一次“四帝共治”体制在他的掌控之下得以平稳运行,他退位后,离心力淹没了向心力,第二次“四帝共治”则为诸帝纷争,彼此之间相互征伐、兵戎相见创造了条件,帝国再次被拖入内战的泥沼。史实证明,“四帝共治”绝不是解决帝国帝位传承问题的灵丹妙药。因此,另有观点批评说:“由于几位‘共治’皇帝的团结和实力,‘四帝共治’是有成效的。最大的考验是王位继承问题。然而,恰恰在这一点上,‘四帝共治’遭遇了失败。”[154]“四帝共治”是戴克里先处心积虑的设计,但最终的失败宣告了这一设计的短命性。“四帝共治”利弊共存:向心力大于离心力时,帝国保持了稳定;而当离心力大于向心力时,帝国则再陷内战泥潭,重演王位争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