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来宾市“三求”文化惠农工程

来宾市于2002年12月建市,下辖兴宾区、合山市、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共一区一市四县。其中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为国家级贫困县;象州县、武宣县为自治区级贫困县。2009年,全市人口254.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5.1%,以壮族、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74.9%。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99.3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016元(按常住人口计算),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6.8%、43.2%、30.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94元。

来宾市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悠久的民间体育传统。逢年过节,不同民族的山歌彩调、壮剧瑶舞、戏龙舞狮、篮球排球等活动在乡村各展风采。但当地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且长期对文体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民群众想要演出没舞台,想要打球没球场,已有的设施也大都破败简陋、标准很低、功能不全,体育文化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2008年底,全市724个行政村中,农民自发成立篮球队883支、文艺队356支,但仅有134个村建有篮球场,42个村建有文艺舞台,187个村建有文化活动室。

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来宾市委、市政府把握住这个政策方向,组织大批干部下乡,“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寻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突破口。通过对农民群众民生需求的调查,通过对农民文体活动强烈喜好的感受,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全市上下迅速形成共识:开展以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文化惠农工程,将是一项合民情、顺民意的民心工程。2009年一开年,来宾市委、市政府就制定并下发了《来宾市“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创建文明新农村活动”工作方案》和《来宾市“求乐、求知、求技”文化惠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行政村建设一个灯光篮球场、两张乒乓球台、一个文艺舞台、一个科技文体卫生综合活动室,组建一支农民篮球队和一支农民文艺队等。

要实现这个目标,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1.5亿元资金,2009年在33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工作。按每个项目投入50万元计,试点项目便需要1650万元资金。这样的投入,对于以农业经济为主、基本上属于“吃饭财政”的来宾市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几经努力,市财政统筹了15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兼顾试点和面上工程,鼓励各级政府和部门财力投入以及社会各界捐资助建。在市委、市政府“越是经济困难的时候,越是要关注民生”的号召下,来宾市社会各界出现了“财政引、部门帮、企业助、群众捐”共同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设施的局面。

截至2009年底,来宾市投入建设资金7548.75万元,其中包括自治区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资金1775.39万元、各区县投入的2475.44万元、各帮扶部门支持的430.63万元、社会捐助与农民自筹的1657.01万元,以及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折算人工费用1210.28万元。项目取得了惊人的进展,仅仅一年的时间,全市724个行政村中,除金秀县有12个行政村地处半山腰确实没有建设用地外,其余712个行政村建成灯光篮球场752个、文艺舞台717个;137个行政村完成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新建或改造工程。承担示范任务的33个行政村中,32个村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2009年至2013年10月,来宾市已经在乡镇建成了66个乡镇农民体育工程、66个健身广场和78条健身路径。在村屯建成1535个灯光篮球场、856个健身小广场、1192条健身步道,安装室外健身器材11133件。全市体育场地面积达到676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超过全国人均1.5平方米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