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譯大乘起信論僞智愷序中之真史料

近人多疑真諦譯大乘起信論之僞,其説已爲世所習聞。最近復以爲非僞作,其所持重要之證據在續高僧傳壹捌曇遷傳。其文略云:

精研華嚴十地維摩楞伽地持起信等。逮周武平齊,逃迹金陵。

蓋真諦於陳太建元年(此年即五六九年)正月十一日遷化。太建九年(此年即五七七年。周武帝建德六年。齊幼主承光元年。)周滅齊。若起信論爲僞作,則曇遷不能於周未滅齊之前,真諦尚未遷化,或卒後未久,且遠在北朝,早已有精研僞造論本之理也。故以此論爲非僞作。其論據如何,兹非所欲辨。即使此論之真僞可定,而此論智愷序之真僞又别爲一事。真論本文可以有後加僞序,而真序亦可附於僞論,二者爲不同之問題,不可合併論之也。復次,真序之中可以有僞造之部分,而僞造之序中亦可以有真實之資料。今認智愷序爲僞撰,而僞撰之序中實含有一部分真史料,特爲標出,以明其決非後人所能僞造。至此序爲託名智愷之作,則不待論。今日中外學人考證佛典雖極精密,然其搜尋資料之範圍,尚多不能軼出釋教法藏以外。特爲擴充其研究之領域,使世之批評佛典者,所持證據,不限於貝多真實語及其流派文籍之中,斯則不佞草此短篇之微意也。

僞智愷序云:

值京邑英賢慧顯智韶智愷曇振慧旻與假黄鉞大將軍蕭公勃以大梁承聖三年歲次癸酉九月十日于衡州始興郡建興寺敬請法師敷演大乘,闡揚祕典,示導迷途,遂翻譯斯論一卷。

寅恪案,僞序中此節乃實録,非後人所能僞造者也。何以知之?請就二事以爲證明:一爲年月地理之關係,二爲官制掌故之關係。初學記肆(文苑英華壹伍捌、太平御覽叁貳同。)江總衡州九日詩云:

秋日正淒淒,茅茨復蕭瑟。姬人薦初醖,幼子問殘疾。園菊抱黄華,庭榴剖珠實。聊以著書情,暫遣他鄉日。

寅恪案,陳書貳柒江總傳(南史叁陸江夷傳附總傳略同)云:

總第九舅蕭勃先據廣州,總又自會稽往依焉。梁元帝平侯景,徵總爲明威將軍始興内史,以郡秩米八百斛給總行裝。會江陵陷,遂不行。總自此流寓嶺南積歲。

又陳書玖歐陽頠傳(南史陸陸歐陽頠傳同)云:

梁元帝承制,以始興郡爲東衡州。

據此,總持詩題之衡州,實指東衡州,即僞智愷序之衡州始興郡也。總持既曾流寓嶺南,始興爲南北交通要道,行旅之所經過。總持,南朝詞人也,自於其地不能不有所題詠。故初學記貳叁載江總經始興廣果寺題愷法師山房詩云:

息舟候香埠,悵别在寒林。竹近交枝亂,山長絶逕深。輕飛入定影,落照有疏陰。不見投雲狀,空留折桂心。

此愷法師之名雖不可確知,但必如道安之號安法師,慧遠之號遠公之比,而爲某愷。蓋僧徒皆例以其二名之下一字見稱目也。今除智愷之外,尚未發現其他適當之愷法師,得與江總會聚於始興之地,然則此愷法師豈即智愷歟?

復次,通鑑壹陸伍梁紀元帝紀承聖三年(此年即五五四年)九月條云:

帝好玄談,[九月]辛卯於龍光殿講老子。曲江侯[蕭]勃遷居始興。

據此,則承聖三年九月蕭勃實在始興。又據江總衡州九日詩及經始興廣果寺題愷法師山房詩,則智愷是時似亦在始興。可見僞序中所述智愷等與蕭勃於承聖三年九月十日請真諦翻譯大乘起信論一事之年月地理人名皆與江總詩及通鑑切合,而蕭勃此時在始興一事僅載通鑑,爲梁陳書及南史所無,司馬氏所紀之原始材料尚未檢出。其必有確據,自不待言。(今梁書貳肆蕭景傳不載勃事,南史伍壹吴平侯景傳附有勃始末,但甚簡略。)若後人妄造序中此節,何能冥會如是,斯必得有真實資料,以爲依據。至承聖三年爲甲戌而非癸酉,則記述偶差,事所恒有,毋庸置疑。此所謂年月地理之關係也。

梁書陸敬帝紀(南史捌梁本紀下同)略云:

太平二年(此年即五五七年)二月太保廣州刺史蕭勃舉兵反。

從來舉兵之人,無論其是非逆順,必有自行建樹之名號,否則將無以命令處置其部下,此不僅在六朝時如此也。在六朝時,此種自建之名號殊有一定之方式及稱謂,已成爲朝章國故,非後來不預政治不習掌故之佛教僧侣所能知悉而僞造者也。僞序中稱蕭勃之官銜爲:

假黄鉞大將軍。

考晉書拾安帝紀略云:

元興三年三月景戌以幽逼於[桓]玄,萬機虚曠,令武陵王遵依舊典承制總百官行事,加侍中。

同書陸肆武陵忠敬王遵傳云:

朝廷稱受密詔,使遵總攝萬機,加侍中大將軍,移入東宫,内外畢敬,遷轉百官,稱制書。

宋書壹武帝紀(南史壹宋本紀上同)云:

[元興三年]四月奉武陵王遵爲大將軍,承制。

南朝從此以爲故事。如南齊書捌和帝紀(南史伍齊本紀下同)云:

[中興元年]十二月丙寅建康城平。己巳,皇太后令,以梁王爲大司馬,録尚書事,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依晉武陵王遵承制故事,百僚致敬。

梁書壹武帝紀(南史陸梁本紀上同)略云:

[中興元年]十二月丙寅,宣德皇后授高祖中書監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大司馬録尚書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食邑萬户。給班劍四十人。黄鉞侍中征討諸軍事並如故。依晉武陵王遵承制故事。

同書伍世祖紀(南史捌梁本紀下同)云:

[太清]三年三月侯景寇没京師。四月太子舍人蕭歆至江陵,宣密詔,以世祖爲侍中假黄鉞大都督中外諸軍事司徒承制,餘如故。

夫蕭勃舉兵必自立名號,其立名號必求之相傳舊典。今梁陳書及南史皆紀載勃舉兵始末至簡。僞序中所述勃之名號,乃遠依晉武陵王遵承制故事,近襲梁元帝自立成規,深切適合南朝之政治掌故。若謂後世僧徒絶無真實根據而能杜撰如此,殊於事理不通。此所謂官制掌故之關係也。

依上述二理由,故鄙意以爲此序雖是僞造,而僞序中却有真史料。至以前考證大乘起信論之僞者,多據歷代三寶記立論。其實費書所紀真諦翻譯經論之年月地址亦有問題,殊有再加檢討之必要。其例如近日刊布之日本正倉院天平藏金光明經僧隱序即與歷代三寶記壹壹所載者微有參差是也。兹以此事軼出是篇範圍,故不置論。

(原載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燕京學報第叁伍期)